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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節恢復煙花爆竹燃放是真的嗎?各地放鞭炮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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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人們過節、家裏辦酒席時都會燃放煙花爆竹,但為了保護環境,我國各地幾年前推出了禁放政策,而在近日,網上出現2021年恢復燃放煙花的各種消息難辨真偽,那2021年春節恢復煙花爆竹燃放是真的嗎?各地最新規定是怎樣的?下面,和本站一起看看吧。

本文目錄

關於煙花爆竹的介紹

煙花爆竹種類有哪些?

2021年春節恢復煙花爆竹燃放是真的嗎?

2021年各地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2021年春節恢復煙花爆竹燃放是真的嗎?各地放鞭炮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關於煙花爆竹的介紹

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製成,引燃後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於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煙花爆竹對環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氣污染和噪音污染。

由於煙花爆竹其中的火藥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時如果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燃放或者燃放違規產品,就會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2021年春節恢復煙花爆竹燃放是真的嗎?各地放鞭炮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第2張

煙花爆竹種類有哪些?

煙花爆竹根據結構與組成、燃放運動軌跡及燃放效果,可分為爆竹類、噴花類、旋轉類、升空類、吐珠類、玩具類、禮花類、架子煙花類、組合煙花類9類,按照對燃放人員要求的不同,煙花爆竹產品分為個人燃放類和專業燃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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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節恢復煙花爆竹燃放是真的嗎?

2021年恢復煙花爆竹燃放是假的,根據我國多地出台的政策,2021年大多數地區在春節是不能放煙花爆竹的,可能有的地方,會劃分出特定區域,居民可以到那兒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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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煙花爆竹燃放各地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1.2021山東德州煙花爆竹燃放規定:

(1)禁止燃放區域:德城區所轄各街道辦事處和二屯鎮德濱高速路以南區域;經濟技術開發區所轄區域;運河經濟開發區除趙虎鎮、抬頭寺鎮南外環以南之外所轄區域;陵城區和各縣(市)城區,城區範圍由陵城區和各縣(市)人民政府劃定並公佈。國家機關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廣播電視、通訊線路和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體育館、博物館、公園、廣場、旅遊景區、宗教活動場所、商場、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林地、苗圃、城市綠地等重點防火區域內;高層建築物及其周圍、地下建築物、在建高層建築物施工現場;重要軍事設施;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2)違放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五百元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地點內銷售煙花爆竹的,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酒店、賓館或者從事慶典、婚慶、殯儀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服務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2.2021青島市即墨區煙花爆竹燃放規定:

(1)禁止燃放區域:機關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機場、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老年人休養場所;建築物的樓頂、陽台、樓梯、走廊、窗口;林地、綠地等重點防火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倉庫、基地;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區人民政府劃定的其他場所。

(2)違放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在禁放區以外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在重污染天氣期間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處五百元罰款。

3.2021年吉林白山市煙花爆竹燃放政策:

(1)禁止燃放區域:文物保護單位(點)、歷史建築保護範圍;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防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場所;商場、市場、影院、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停車場、城市橋樑、地下空間;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和地點,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區。六級以上大風、中度以上污染、重污染天氣及其預警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限制燃放區禁止燃放時間:除夕的八時至正月七年級零時三十分;正月七年級至正月初六的八時至二十三時;正月十五的八時至二十三時。

(3)違放處理方法:違放者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對個人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2021年陝西渭南市華州區煙花爆竹燃放新規:

(1)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少華路以西(含少華路東側單位、門店、居民小區、何巷村、東羅村);西環路以東(含西環路西側單位、門店、新民社區、教育產業園);環山路以北(含環山路南側沿山所有單位、住户);大街、西關街以南區域內(含大街、西關街北側單位、門店、居民小區、團結村、西關村)。

除以上規定區域外,下列地點周邊50米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城市道路、橋樑涵洞、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間;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山林(台塬)、倉庫、輸變電站設施安全保護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優秀近現代建築保護範圍和旅遊風景名勝區;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全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違放處理方法: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煙花爆竹含有會爆炸的化學物質,所以為了安全,還是不放煙花爆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