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百科全書館>生活百科>家庭生活>

同居關係如何解除

家庭生活 閲讀(1.58W)

同居關係如何解除

沒有結婚登記的同居關係,在當事人結束同居行為時自行解除。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但因同居導致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規定,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目前,非婚同居不侷限於年輕男女,也包括許多喪偶的老年人。主要是因為老年人再婚往往會因為子女的反對和財產的糾紛等因素而存在很大的阻力,因為同居並非合法婚姻而不受法律的規範,所以不存在財產繼承和子女扶養的負擔。

關於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因不同的學者對非婚同居的界定有不同的觀點,而又存在差異:三要件説,即包括雙方當事人完全符合結婚的法定實質條件、雙方當事人無結婚的意願、同居生活要達到一定的期限三個要件;四要件説,即結婚要件、共同生活、公開承認、持續期間四個要件。五要件説,包括主體方面、內容方面、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及一定時限等五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