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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花錢買我照顧我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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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為了頂我爸爸的職,我九年級沒讀完,就進了工廠。在校時,我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好,作文更是我的特長。所以,進廠後不久,廠裏的黑板報、牆報全交給我了。我們的廠長是個女的,我對她很敬畏。聽説廠長的兒子也在我們廠裏,但我從來沒有見過。

婆婆花錢買我照顧我老公

兩年後,我調動到會計崗位。這時,廠長看中了我,讓工會肖主席跟我爸爸説媒。我爸聽了,一改進廠前對我“不許過早交男朋友”的告誡。他滿口答應,還顯得很激動。我心想,爸媽都同意了,那就好吧。

見面地點安排在友好商場。廠長的兒子叫鄧傑,他是由肖阿姨陪着來的,我不好意思看他,叫了一聲肖阿姨後就低下了頭。肖阿姨走時,我還羞得抬不起頭來。好一會兒,我一直在等鄧傑開口主動和我説話,可除了周圍的嘈雜聲外,我聽不見他的聲音。我突然感覺他是不是走了,就猛地抬頭一看,這一看,讓我禁不住“卟”地笑出聲來。因為他沒走,也低着頭,臉像潑了血似地比我還紅。

我們就這樣“談朋友”了,沒有談情,沒有説愛,就是確定了這種關係。星期天不是他來我家,就是我去他家,而多半是我去他家。因為他來我家,除了坐着還是坐着,不是看書就是看報,有時跟我爸下下象棋,顯得很不自在。偶爾我們也看看電影,但都是他媽媽弄的票。

這樣的“戀愛”一談就是五年多。1983年,我剛夠23歲晚婚年齡,我們就結婚了。

老公嬌生慣養太懶婚後的辛苦難以言喻

鄧傑雖然比我大三歲,但白白淨淨的他什麼事也不會幹,也懶得幹。公公説,他是被他媽寵成這樣的。學校的學工學農勞動,婆婆從來不讓他去,親自到學校跟老師請假;後來下放,三個姑子都下去了,卻給他辦了病殘留城。起先我們跟着婆婆一起住,我讓他學着做點事,他做不好,我就説他。婆婆聽見了就説:“你一個女人,在孃家都做慣了的,做了不就算了,擺(漢話意為故意為難人)他做麼事呢?”未必他隨麼家務事不做,全指望我?我心裏這樣想,但不敢説出來。跟婆婆住的那幾年,真是攢了一肚子悶氣。

記得有年冬天,兒子還不到一歲,發高燒,我們去四醫院,我揹着一個大包,還抱着孩子,鄧傑就拎一小包,跟在我旁邊。後面有兩個女人議論我們。一個説:這男的怎麼讓老婆又抱伢又揹包啊?太過分了。另一個女人説:這男的肯定是這女人的熟人,看她拿的東西多了,幫個忙的。我聽了,真是心酸啊。

有一次,家裏買烽窩煤,人家幫我送到樓下了,但要轉到樓上來。我讓老公一起搬,我跑了三四趟,他還只跑了一趟。我氣得罵了句:“不像個男人!”他卻大聲地吼我説:“我又不是搬運工。”“那我是的,好不好。”我們吵起來了。正好婆婆回來了,她不説她兒子,卻訓我説:“他哪是做這些事的人呢。你多給點錢送煤的,讓人家送上樓不就行了。”我含着眼淚把煤搬完了,一個人坐在房裏哭。

後來,婆婆又分到一套房子,就搬到大套去住了,我們總算單獨生活了。在磕磕絆絆、吵吵鬧鬧中,鄧傑總算能夠幫着做點家務事。但我感覺這日子過得窩心地煩。因為,嫁給他,我什麼角色都有了,像他的媽媽、姐姐、書記、保姆,就是不像妻子。每次與老公慪氣,不僅在婆家找不到傾訴的對象,就是孃家也容不得我訴苦。因為,婆婆幫我大妹解決了工作問題,我爸媽還覺得欠婆婆的人情。因此,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認定是我的錯,從不讓我在孃家呆一天。而老公總能在他媽媽的庇護下,嬌生慣養地過着很悠哉的生活。

不想再繼續侍候這個嬌生慣養的公子

那幾年,也多虧婆婆得勢,我們跟着沾點光。不僅是吃的喝的,就是工作也是想幹麼事就幹成了。鄧傑因為單位搞計件考核,他老是拖車間的後腿,當廠長的婆婆自然十分尷尬,不好開展工作。她就把兒子調到同系統的另一個單位搞工會工作了。而我想搞銷售,也如願以償地到了銷售崗位。

也感謝這個崗位給我現在謀生打下了基礎。我搞銷售沒幾年,廠裏就開始不景氣了。在廠裏尚存一口氣的時候,我就提前辦了停薪留職。我利用工作建立起來的業務關係,與人合作,開了一個小店,經營小電器產品。可生意做好了,合夥人卻跟我鬧翻了。兩個人總要走一個,我決定出錢留店繼續經營,讓她走人。可是,我當時拿不出這筆錢來。在生意上翻跟頭的同時,我也在跟鄧傑鬧離婚。我不想再繼續侍候這樣一個嬌生慣養的懶公子。我們鬧了幾年,我想再不鬧出個結果來,我這輩子就混過去了。這時,婆婆對我説: “這筆錢,我幫你出。”我説:“如果我跟傑傑離婚了,你也肯幫我?”“我瘋了啊!”婆婆一下子提高了嗓門吼道:“我幫你是想幫我兒子唦!你跟我兒離了,我把錢往水裏丟啊!”

我知道這個結果。我還是自己想辦法借到了錢。把門面撐了下來。

離婚的事,因為我父母和婆婆的干涉,又拖了幾年,2000年才終於離成。退了休的婆婆仍然幹煉精明,不僅不讓我帶兒子走,而且還讓我淨身出户。這些都沒關係。比起讓我一輩子代替她去侍候她那嬌生慣養的兒子,我後半輩子還是賺了。離婚後,雖然孃家半年不讓我登門,雖然不能天天看見兒子,但我還是過得高高興興的,有種翻身得解放的快樂和輕鬆感。

除了操心生意在家裏我變成公主

原來我店裏請了兩個女的,但送貨時因為她們搬不動,我還得另請搬運。我買了一輛客貨兩用的小車,送貨時還得我親自跑。弄得旁邊店裏的人都説,我請的是兩個老闆,自己倒成了打工的。有一次,路上碰到同學,閒聊時,就談到這事上。她立即推薦她哥哥大周,説她哥單位垮了,正找工作呢。我沒答應。我不想用太熟的人。後來,同學又親自跑到我店裏來,説她哥哥會開車,做事蠻認真,幹活輕一點重一點都沒關係,工資也要求不高。建議讓那兩個女人走人,她們所幹的活,她倆的工資都歸她哥。説得懇切也實在,讓我無法拒絕。我就答應了。試用過後,果然非常好。因為他會開車,我又免去了送貨之勞。我就把他的工資也漲了幾百塊。

不久,大周建議我在店裏搭個閣樓,他幫我值班,説有個人守着店裏安全些。店裏空高有3米多,我原來就想搭起來,還可以堆貨。經他這一提,我立即交他實施。生意上有了大周,我感到輕鬆多了。

後來,同學告訴我,她嫂子嫌她哥沒用,不會賺錢,剛剛離了婚,他哥連房子也沒得住的。我這才知道大周主動要幫我看店的目的。但我沒有説破此事。畢竟這也合我意。

天長日久的,我和大周有了感情。我不明白,他老婆怎麼會離開他。大周是一個非常會疼女人的男人。我們真正走到一起,是2004年春天,我的右腳被石頭砸了,去醫院拔了腳趾甲。那份鑽心的疼,那些時的生活不便,全是大周為我分擔。真的,我感受到被一個男人呵護的幸福,這是我結婚十幾年來從沒有感受過的。我覺得被男人照顧好温馨啊。生活中有了大周后,我除了操心生意上的事以外,在家裏我簡直就是公主。

給他三萬分手費了卻了這段感情

後來生意不好做了,我就把店盤出去了。因為從前搞過會計,於是,朋友做酒店讓我去幫他做會計。反正暫時沒找到好的項目做,我就答應了。可大周沒有了工作。我曾介紹他去給一個開的士的朋友“挑土”跑夜班,但幹了一年不到,他説白天睡不着覺,晚上精力不好,受不了。後來,他妹也介紹過一份工作,也沒做長就不幹了。

沒工作的他整天就在家裏上網走棋、鬥地主,玩遊戲。我因為在酒店吃飯,就回家睡個覺,所以我那個家幾乎成了大周的家。我還要給錢他吃飯,穿衣。我幾乎養了他兩年多。本來因為這種狀態我們就有了矛盾,加上他經常找我拿錢,一會兒是兒子需要,一會兒是姑娘需要(罰款生的),總有要錢的原因。不給時,他就説借。他怎麼不想想,我憑什麼要為他兒女盡責任,我自己還有兒子呢,我現在也在靠打工生活呢。我賺的那點錢,不能都幫了他的孩子呀,我得留給我兒子呢。況且他自己還吃着我的住着我的呢!

日子過到這份上,就過不下去了。我再怎麼渴望男人的呵護,也不想養一個閒着的男人。我提出分手。讓我瞠目結舌的是,大周竟然提出要分手費。我簡直像不認識他似地,但最後,我還是給了他三萬,了卻了這段感情。

想想這幾年曾有過的幸福,像是我用錢買的,太傷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