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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微鏡的工作原理

科技生活 閲讀(3.19W)

品牌型號:寶視德顯微鏡
系統:88-55008

顯微鏡的工作原理

顯微鏡分光學顯微鏡和電子顯微鏡。

光學顯微鏡原理:光學顯微鏡主要由目鏡、物鏡、載物台和反光鏡組成。目鏡和物鏡都是凸透鏡,焦距不同。物鏡的凸透鏡焦距小於目鏡的凸透鏡的焦距。物鏡相當於投影儀的鏡頭,物體通過物鏡成倒立、放大的實像。目鏡相當於普通的放大鏡,該實像又通過目鏡成正立、放大的虛像。經顯微鏡到人眼的物體都成倒立放大的虛像。反光鏡用來反射,照亮被觀察的物體。反光鏡一般有兩個反射面:一個是平面鏡,在光線較強時使用;一個是凹面鏡,在光線較弱時使用,可匯聚光線。

電子顯微鏡原理:電子顯微鏡的分辨能力以它所能分辨的相鄰兩點的最小間距來表示。20世紀70年代,透射式電子顯微鏡的分辨率約為0.3納米(人眼的分辨本領約為0.1毫米)。現在電子顯微鏡最大放大倍率超過300萬倍,而光學顯微鏡的最大放大倍率約為2000倍,所以通過電子顯微鏡就能直接觀察到某些重金屬的原子和晶體中排列整齊的原子點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