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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祕中國史上“洞房之夜”的九大不同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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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祕史上洞房之夜九大不同風俗

探祕中國史上“洞房之夜”的九大不同風俗

1、先秦時,婚禮淳樸、肅穆。孔子在《禮記·曾子問》中描述當時的嫁娶情景時説:“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燭,思相離也;娶歸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反映了先秦婚禮的淳樸習尚,沒有喧嚷紛鬧大操大辦的場面。

2、西漢時,鬧洞房“嫁娶之夕,男女無別。”。《漢書》記載燕地風俗,有這樣一句話:“嫁娶之夕,男女無別。”説明結婚那天晚上,大家不需要過分拘束,甚至可以暫時拋開禮節,為新婚夫婦助興。

3、東漢魏晉,鬧洞房喜歡灌酒講粗話。當時各地“鬧”的方式不一,有的令人吃驚。例如根據文人仲長統等人的記述,人們對新郎官十分放肆,要求他做一些大膽動作。如果新郎不情願,還可以用棒子敲打他,或者以灌酒的方式來“督促”他完成“任務”,“捶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慾。”對於新娘,也毫無顧忌,在大庭廣眾之下問一些粗話,“於稠眾中,問以醜言。”這完全是任性而為,興致一高便無法控制,以至於鬧出事故。

在東漢汝南郡(今河南中南部一帶),就發生過一起樂極生悲的事。當時有一位叫張妙的人,到朋友杜士家喝喜酒,結果喝高了,鬧洞房的時候乾脆用繩子將新郎吊起來,棍棒交加。打了二十多下,新郎一命嗚呼。轉眼之間,喜事成了喪事。最後張妙被告上府衙,好在斷案的官員仁慈,網開一面,“酒後相戲,原其本心,無賊害之意,宜減死。”張妙僥倖逃脱死罪,杜士卻不能復活,真是活生生的悲劇。

4、長江中下游地區,新郎前一晚須睡在洞房。事先請兩名女童手執紅燭將新房內照一遍;天津人則請吹打班子在新房內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後,驅房內邪氣依然十分重要。諸如在東漲,新郎進屋後要象徵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執單刀朝每個角落虛砍一刀,並歌曰:“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壞腦袋,四砍喪神快離開,笑看麒麟送子來。”更普遍的習俗是在新房內置長明燈。所謂“洞房花燭夜”説的就是這個意思。有學者研究説,“聽房”習俗,實質上也是防鬼怪進入洞房的一種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