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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政治 從漢唐的正直無私到明清的打擊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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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歷史上有一個特殊的羣體,以至於千古不朽之史家司馬遷在《史記》中專列“酷吏列傳”以作評説,從此之後酷吏就成為中國史家言説歷史時不可或缺的一類特殊人物了。其實在太史公筆下,風起於青萍之末時,早年的酷吏並非都是凶神惡煞,一般都曾屬於忠於職守,信守法律之輩。從司馬遷酷吏列傳來看,很多身為酷吏者,其實有着較正直的人格品質。

酷吏政治 從漢唐的正直無私到明清的打擊報復

西漢文、景時期的中郎將郅都,為公,遇事敢於直諫,甚至在朝廷議事之時,對於位高權重的大臣也常常不給面子;於私,為人正直忠勇有度,辦事公正不發私書,問遺無所受,請寄無所聽。也就是説送禮他不受,請託他不聽。執法時不避貴戚,以至於列侯宗室看見郅都皆側目而視,號曰“蒼鷹”,暗地比喻他執法異常兇猛。後人對他評價很高,司馬遷稱讚他為人剛強正直。雖然這種性格常引人爭議,但畢竟屬於識大體的人。

又如漢武帝時的趙禹。趙禹曾是太尉周亞夫的屬下,漢武帝劉徹看他文筆犀利,寓意深刻,大為賞識,便讓趙禹擔任御史,後又升至太中大夫,讓他同太中大夫張湯一同負責制定國家法律。當時許多官員都希望趙禹作為同僚朋輩能手下留情,把法律條文修訂得有個迴旋的餘地,便紛紛宴請他和張湯,但趙禹不是儘量謝絕就是從來不答謝回請。趙禹和張湯經過周密的考慮和研究,決定製定“知罪不舉發”和“官吏犯罪上下連坐”等律法,專門用來限制職場官吏。消息傳出,弄得滿朝文武人心惶惶,公卿們帶了重禮來到趙禹家,勸説趙禹不要把律法訂得如此苛刻。誰知趙禹絲毫不加理會,硬是把他們送來的重禮一一加以退還。有人問趙禹,難道不考慮周圍的人因此對他有什麼看法嗎?他説:“我如此絕情,就是為了自己能獨立處事,不受他人干擾。”這可算是錚錚鐵骨,剛正不阿。

再如同時期的張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酷吏。他看出漢武帝有搞掉淮南王劉安之意,便一下子殺了上萬人。張湯曾助漢武帝推行鹽鐵專賣,打擊富商,翦除豪強,頗受武帝寵信,權勢遠在丞相之上。但張湯雖是酷吏卻也能潔身自好,以至於後來受三長史暗算,被三長史夥同丞相莊青翟向漢武帝告發張湯私下收受賄賂,於是漢武帝一怒之下將張湯收監下獄。張湯一生不知錯殺、亂殺了多少無辜,自知惡有惡報,便在監牢裏自殺了結人生。但在張湯死後對其進行抄家時,發現其家產不足五百金。當漢武帝知道這僅有的五百金皆得自俸祿及皇帝賞賜,知道張湯私下不曾貪贓而枉法,也對張湯的冤死表示惋惜。

在司馬遷筆下,早期的酷吏都有眾多可圈可點之處。司馬遷極力主張孔子所倡導的“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的教化精神,認為“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所以他在記載這些酷吏時,對他們的嚴刑峻法頗有微言。但是太史公也清楚地知道,酷吏們不過擔負揚湯止沸的治世責任,若非武健嚴酷,怎麼能勝其任而順利執法呢?以今人的眼光看,西漢初期酷吏的閃亮登場,雖然用法酷烈,濫刑無度,固然不為後世所贊同,但他們對於違法亂紀之徒、特別是豪門貴族、強勢人物絕不心慈手軟,倒也是對當時的豪強勢力是一個有力的制約。並且酷吏雖受制於君主但畢竟忠於法律,雖起源於君主抑制豪強的政治鬥爭需要,但他們自己操守廉潔,不貪不佔,對民間的百姓大眾還不產生直接的負面影響,這恐怕還是值得後人尊重的一個複雜原因。

隨着歷史的發展,在中國古代君主專制下和適應中央集權政治內傾式發展的需要,酷吏政治日益成為官場相互傾軋的常態現象,酷吏本身逐漸發展成為一批善於投機鑽營的凶神惡煞和政治小人。在君王遭受困頓私心發作,需要酷吏出場清除障礙之時,也就是酷吏迎來賣身投靠、飛黃騰達之際。他們將從前酷吏曾有的嚴格執法、剛正不阿的廉正精神演化為逢迎取巧、曲意阿世的投機鑽營,從而使自己真正成為皇帝及專制制度的鷹犬爪牙。無論是漢武帝時代的張湯受命審理大司農顏異的“腹誹案”直接將其處死,使得文景時代寬厚之風蕩然無存,西漢也由此進入了酷吏政治的恐怖時代;還是唐朝武周時期的周興、來俊臣、索元禮之輩任意出入人罪,大興冤獄,皆為酷吏之害。武則天篡唐建周後為了鞏固其奪來的李唐江山,不惜放手使用酷吏政治和特務手段,酷吏政治、特務手段由此應運而生以致興隆。酷吏來俊臣專門撰寫了空前絕後的《羅織經》。此書不僅是一本“刑訊經”、“整人經”,還是一本徹徹底底的“害人經”,其中所描繪的“鳳凰曬翅”、“玉女登梯”、“仙人獻果”、“突地吼”、“死豬愁”等刑訊逼供手法,彙集了人類到彼時為止的所有一切邪惡和殘忍。於是酷刑之下,不患無供,不知平添了多少冤魂。

酷吏政治到了明、清時代達到了登峯造極的地步,除了是官場勾心鬥角的一種常態現象,還成為對付知識文人甚至嚇唬民間普通大眾的特務手段。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時代公開製造冤獄,實行株連政策,例如著名的“胡藍案”,無論是宰相胡惟庸還是功臣藍玉,罪名都是謀反,謀反的依據就是通過酷吏的刑訊逼供。藍玉案,株連被殺一萬五千多人,胡惟庸案,株連被殺三萬多人。古代官場政治險惡到如此程度,足以讓後人心驚肉跳。《明史·刑法志三》記載:“刑罰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衞、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清朝的康雍乾時代表面上謂之一代盛世,但康熙、乾隆着眼於思想統一,整肅異端,喜歡製造文字獄,借得關礙文字殺人,刀刀見血,而酷吏從中推波助瀾,無惡不作。

酷吏政治終不得人心,對於專制帝王來説,酷吏不過是一幫鷹犬爪牙而已。然而不管酷吏特務們如何囂張殘暴,他們不過是在前台表演的木偶,真正掌控他們的那根絲線還是緊緊攥在專制帝王的手中。更何況對於酷吏們來説,“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也是他們無法解套的魔咒。專制帝王們往往利用酷吏來打擊政敵和反對派,鞏固江山和構建新秩序,一旦達到目的,酷吏們的歷史使命也就戛然終結。再加上後期酷吏人品素質太低,實在無法勝任治國安邦的重任,所以酷吏雖然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橫行霸道,但由於他們行使的主要是監察司法權限,而不是軍國行政大權,因此也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左右國家政局,這使得酷吏的危害也被降到一個較低程度。即便是在司法領域裏,酷吏打擊的對象也主要是可能對專制帝王構成威脅的中高級官員,基層社會受到的震動不大,所以中國古代社會在酷吏橫行之時,依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整體的平穩發展。

觀古而察今,惡法酷吏的歷史記載,給後世提供了可怕的政治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