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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彌遠專權經過 南宋權臣史彌遠是如何專權?

歷史解密 閲讀(3.19W)

彌遠拜相

史彌遠專權經過 南宋權臣史彌遠是如何專權?

史彌遠與御史中丞章良能也做了一筆交易。六月,章良能不顧與衞涇的老關係,上章彈劾了他,同時面交彈章副本,逼着衞涇自求罷政。七月,史彌遠兼參知政事,十月,在錢象祖升為左相的同時,他進拜為右相兼樞密使,寧宗已像過去信任韓侂胄那樣倚信於他。

拜相僅月餘,史彌遠就遭母喪,按例必須辭相守制,這樣就會出現錢象祖獨相的局面。令人蹊蹺的是,十天後錢象祖竟被論劾出朝。政變以後,他的權位始終壓史彌遠一頭,但地位卻不穩固。在二相勾心鬥角中,御史中丞章良能仍站在了史彌遠一邊。只要把錢象祖在黨禁時逮捕慶元六君子的劣跡抖落出來,就會被清議所不齒,何況人們對他在嘉泰年間趨附韓侂胄的醜事還記憶猶新。錢象祖罷相兩個月後,章良能同知樞密院事,當上了執政,這是對他彈擊衞涇與錢象祖的酬報。在權力角逐中,史彌遠抓住了楊皇后與皇太子。他已在政變中取得了楊皇后的信任,至於太子更是他調教出來的學生,寧宗理政時讓他在一旁“侍立”,説話很管用。彌遠歸裏守喪第五天,在皇太子建議下,寧宗在行在賜彌遠一座第宅,命他就第持服,以便隨時諮訪。史彌遠故作姿態,仍在鄞縣老家守制。

次年五月,寧宗派內侍去請他回臨安,就在這時發生了忠義軍統制羅日願的未遂政變。羅日願曾支持北伐,尤其不滿史彌遠乞和弄權的行徑,便聯絡了部分軍將、士兵、士人、府學生、歸正人與內侍,準備在他渡錢塘江回臨安那天捕殺他,劫持寧宗升朝,任命新的宰執班子。不料有人告變,羅日願等悉數被捕。

首席執政雷孝友對寧宗説自己能薄望輕,不足鎮服奸慝,寧宗遂敦促史彌遠起復。彌遠擔心守制兩年,局面難料,也就顧不得儒家名教與朝野清議,重新做起了宰相。起復第三天,史彌遠就指政變者為韓黨,羅日願凌遲處斬,其他人多處以各種死刑。彌遠起復,標誌着有名無實的嘉定更化的結束,史彌遠專政時代的開始。

大權獨攬

起復以後,史彌遠繼續在平反“偽黨”、起用“黨人”上博取人心,取悦清議。他任用了黃度、樓鑰、楊簡等著名黨人,還找來了真德秀、魏了翁等知名之士。羣賢點綴朝廷,一時人以為小慶曆、元祐,這正是彌遠老謀深算之處。實際上,他追逐的只是自己的絕對權力。

首先,史彌遠獨攬相權,破壞既定的宰執制度。宋代宰執制度的最大特點就是分割相權,雖有宰相兼樞密使的情況,但都是應付戰爭局面的特例。史稱開禧以後“宰臣兼使,遂為永制”,是錢象祖以右相兼樞密使,但這或出於誅韓形勢的特殊需要。其後錢、史並相,俱兼樞使,不久象祖罷相,彌遠丁憂,但他嘉定二年起復以後,前後在寧、理兩朝獨相達二十五年之久(秦檜獨相也不過十七年),時鐘並長二府,大權獨攬。可以説,從史彌遠開始,宰相兼使才成定製,這對南宋後期皇權一蹶不振、權臣遞相專政的局面以直接的惡劣影響。在獨相局面下,史彌遠盡選些便於控制的人備位執政,作為擺設。從嘉定六七年起,他專政之勢已成,就經常“決事於房闥,操權於牀第”,破壞了宰執合堂共議的政事堂制度,最高行政權淪為其囊中之物。

其次,史彌遠獨攥官吏任命大權,培植個人勢力。宋代朝官以上的任命例由宰執注擬,經皇帝同意才能正式除授。史彌遠只把任命結果告訴給寧宗,從來不取旨奏稟。宋代京官和選人的除授權在吏部,號稱吏部四選;唯有特殊勛勞者可由政事堂直接注擬差遣,所得差遣較吏部選為快為優,號稱堂除。史彌遠以堂除名義把吏部選的美差都攬了過來。這樣,他就以官職差遣為誘餌,呼朋引類,結黨營私。有一次相府開筵,雜劇助興,一藝人扮士人念開場白:“滿朝朱紫貴,盡是讀書人”,另一角色打斷道:“非也,盡是四明人”,諷刺史彌遠援引同鄉,網羅黨羽。

再次,史彌遠操縱枱諫,控制言路。這是宋代權相專政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彌遠曾以共同執政為籌碼拉攏諫議大夫傅伯成,示意他彈劾某人,不料遭到拒絕。碰此釘子後,他引用台諫必先期會見,酒餚招待,條件談妥,然後任命,確保台諫俯首效力。儘管如此,他還不放心,便在彈章諫草上大做手腳。台諫論事前,先把福封(即草稿或副本)呈送給他過目,是則聽之,否則易之。還嫌麻煩,乾脆從相府直接付出言章全文讓台諫使用。這樣,史彌遠既杜絕了言路抨擊他專斷朝政的可能,又讓台諫成為他搏擊異己的鷹犬。

嘉定政治,説到底就是史彌遠專政。所有人才進退,政事行否,天下人都知道這是史丞相的意思,以至朝野“皆言相不言君”。而寧宗也習慣了在權臣的鼻息下做他木雕泥菩薩似的傀儡皇帝,無所作為而“垂拱仰成”。

儘管如此,還是有人對史彌遠專政進行了抗爭。當年上書請斬韓侂胄的武學生華嶽,誅韓以後登第為武學進士,擔任殿前司同正將。他目睹史彌遠對外苟安乞和,對內擅權專政,曾上書寧宗,大忤史彌遠。

聽説華嶽要除掉自己,史彌遠立即將其逮捕,判以斬罪。宋代實行死刑復奏制,寧宗對華嶽記憶猶在,關照將其發配海南,意在免其一死。史彌遠陰黠的説:“如此,則與減一等。”寧宗誤以為減一等就是流配,表示同意,而實際上斬罪減一等是杖殺。彌遠上下其手,活活杖死了這位“倜儻似陳亮”的英才。

涉及國本

嘉定十三年(1220年),皇太子趙曮去世,寧宗仍膝下無子,不得不再次考慮國本大計。次年四月,寧宗選十五歲以上的太祖十世孫入宮學習,意在遴選合適的皇位繼承人,其中以早已入嗣沂王之後的貴和呼聲最高。彌遠不希望貴和入選,因為他對自己專權流露出反感,便物色了另一位太祖十世孫趙與莒。六月,寧宗立貴和為皇子,改名趙竑。史彌遠知道這是寧宗對國本的安排,不便公開反對,就提議再為無嗣的沂王立後,並把趙與莒推薦了上去。寧宗採納了這一建議,將其改名貴誠。[2]

史彌遠知道宋朝南渡之時,曾有不少的皇室子弟流落到了浙西一帶,於是便派余天賜到那一帶去打聽尋找流落到此地的皇室。余天賜不負所望,很快就為史彌遠領回來兩位氣度不凡的皇室子弟。史彌遠見後,覺得非常滿意,二人確實有着天生的富貴之相。於是他便在寧宗面前多次為二人美言,説這兩位皇室子弟是怎樣的天資過人和品行超羣。於是寧宗便召見了這兩位宗室子弟。寧宗見後也是非常滿意,便立年長的趙與莒為沂王的子嗣,並賜名貴誠,授秉義郎。

史彌遠在暗地裏對貴誠和另一個宗室子弟趙閎進行了考察,他發現貴誠是一個為人乖巧、品行端正的人,每次上朝都是面容嚴肅,而且思慮縝密,尤其是對自己畢恭畢敬,所以對貴誠十分滿意,認為日後與貴誠必能合作愉快,所以他在眾人面前常常誇讚貴誠。相比之下,趙閎則總是一副傲慢的姿態,對誰都是不理不睬,更是不把史彌遠放在眼裏,對他獨攬大權的做法十分不滿。兩者通過比較,史彌遠自然是傾向於貴誠一方的。

次年,趙竑進封濟國公,娶了太皇太后吳氏的侄孫女為夫人。這樁婚事應是楊皇后的意思,他對吳氏勢感恩戴德的。史彌遠知道皇子喜歡彈琴,送上一名擅長琴藝的美人作眼線。皇子缺乏心機,不知韜晦,對這位美人十分寵暱,當着她的面大罵史彌遠,還説將來一定要將他發配到海南四州去。

由於溺愛這位美人,皇子冷落了吳氏夫人,她便到楊皇后面前數落皇子的不是。楊皇后特賜水晶雙蓮花,命皇子為夫人戴上,以為調解。但數日後兩人再起口角,皇子一怒碰碎了那對雙蓮花,吳氏又去哭訴,楊皇后自然不高興。

而史彌遠接到那美人的密報,處心積慮不讓皇子登上皇位。他讓自己的同鄉與親信國子學錄鄭清之兼任沂王府學教授,精心輔導與調教貴誠。不久,關於貴誠出生時的種種吉兆在宮廷內外不脛而走。

矯詔廢立

嘉定十七年(1224年)閏八月,寧宗臨死前夕,史彌遠加緊了廢立的步伐。他先讓鄭清之通知貴誠做好即位的準備,然後把兩府執政與專司草詔之職的翰林學士隔在宮外,另召直學士院程珌入宮,許諾事成以後引為執政,與鄭清之連草矯詔二十五道。

其中與廢立關係最大的有三道矯詔。其一,改立貴誠為皇子,賜名趙昀;其二,進封皇子趙昀為武泰軍節度使,成國公。這兩道詔書使貴誠地位與趙竑不分伯仲,政變成功後,史彌遠指使史官將這兩道詔書的日期前移四日,造成貴誠立為皇子完全是寧宗決策的假象。第三道詔書是進封皇子趙竑為濟陽郡王,出判寧國府。

夜漏未盡,寧宗駕崩。史彌遠一方面立即派人宣召貴誠進宮,一方面找到楊皇后的侄子楊谷、楊石,渲染了皇子趙竑對楊皇后干政的反感,讓他們去説服楊皇后同意廢皇子而立皇侄。楊皇后雖對趙竑沒有好感,但不贊成廢立。

楊氏兄弟七次往來於史彌遠與楊皇后之間,最後哭訴道:“如不同意,必生禍變,楊氏一門恐無遺類!”楊皇后知道史彌遠的手段,這才不得不向廢立陰謀屈服,引見了史彌遠與趙昀。在開禧誅韓時,史彌遠不過是楊皇后借重的搭檔,而嘉定廢立中,楊皇后反成為史彌遠利用的配角。

一切安排停當,這才宣趙竑入宮,與百官立班聽宣遺詔:“皇子成國公趙昀即皇帝位。尊皇后為皇太后,垂簾同聽政。”趙竑堅決不肯跪拜新皇帝,硬被殿帥夏震按下了頭。接着以楊皇后名義,宣佈史彌遠預先擬好的第三道詔書:皇子趙竑進封濟陽郡王,出判寧國府。新即位的皇帝就是宋理宗。數日後,趙竑改封濟王,賜第湖州,被監管了起來。

湖州之變

對史彌遠的廢立,朝野不少人感到義憤不平。濟王被監管以後,湖州人潘壬、潘丙兄弟聯絡了太湖漁民和湖州巡卒密謀擁立濟王,他們派堂兄潘甫到淮北爭取李全的支持。李全是一個翻雲覆雨之人,後面還要專門細説他。他玩了一個空袋背米的花招,表面約好日期進兵接援,屆時卻背信爽約。

潘壬兄弟只得倉促起事,粧束成李全“忠義軍”的模樣,夜入州城找到濟王,硬把黃袍加在濟王身上,跪拜如儀。濟王號泣不從,潘壬等以武力脅迫。濟王只得與他們相約不得傷害楊太后與理宗,這才即位。夜色中,起事者以李全的名義揭榜州門,聲討史彌遠私自廢立罪,號稱將領兵二十萬水陸並進。連知湖州事謝周卿也率當地官員入賀新皇帝登基。

天色熹明,濟王見擁戴他的都是些漁民與巡卒,知道烏合之眾其事難成,就派人向朝廷告變,並親率州兵討叛。待史彌遠派出的大軍趕到湖州時,起事者已被濟王討平。潘丙、潘甫當場被殺死,潘壬逃到楚州被捕,押回臨安處斬。

湖州之變(因霅川流經湖州,故也稱霅川之變),是民眾對史彌遠專政的一種抗議,也表明只要濟王存在就有相當大的號召力。因而儘管濟王不是主謀,而且告變平亂有功,史彌遠也決心斬草除根。

不久,史彌遠派親信余天錫(一説秦天錫)到湖州,説是奉諭給濟王治病,暗地卻脅逼濟王自縊身死,並殺死其子,對外宣佈病故。為平息朝野非議,理宗追贈濟王為少師。但不久史彌遠就指使爪牙上奏,理宗收回成命,追奪其王爵,追貶為巴陵縣公。

這種處理,激起了不少正直之士的憤慨,真德秀、魏了翁和胡夢昱等朝臣不顧罷官流放,接二連三為濟王鳴冤叫屈,胡夢昱還因此貶死。但在處理濟王問題上,理宗只得與史彌遠沆瀣一氣,因為否定了史彌遠,也就動搖了自己繼統的合法性,所以終理宗之世沒有為濟王平反昭雪。理宗與史彌遠既已結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史彌遠也就獲取了比寧宗朝更大的擅權資本。

專政尾聲

理宗已經二十歲,之所以還要楊皇后垂簾聽政,一是理宗出身宗室遠族,此舉有助於加強其繼統的合法性;二是史彌遠有意將楊皇后推在第一線,以遮掩與與緩衝其擅自廢立的罪責,對付可能出現的政局動盪。但理宗已年非幼衝,女主垂簾顯然不合趙宋家法。史彌遠對湖州之變的陰狠處理,也讓楊皇后不敢戀棧貪權。寶慶元年(1225年)四月,她主動撤簾還政。

理宗由史彌遠一手扶上皇位,在朝中也沒有根基,儘管楊皇后已還政給他,他還得看史彌遠的臉色行事。直到紹定六年(1233年)史彌遠去世,理宗在權相專政下,“淵默十年無為”,其目的顯然是韜光養晦,保全皇位與性命。從這點看來,理宗還是很有心計的。

寶慶紹定年間,史彌遠的心腹黨羽遍佈朝廷,執政有鄭清之、薛極、袁韶等,台諫官有李知孝、莫澤、樑成大等,地方制帥有史嵩之、徐國、胡榘、趙善湘等,還有知臨安府余天錫等。他最信用的是世人所咬牙切齒的“三兇”和“四木”。“四木”是指名字中都含有“木”字的薛極、胡榘、聶子述和趙汝述。“三兇”是指擔任台諫官的李知孝、莫澤、樑成大,他們是史彌遠的忠實鷹犬,搏擊政敵不遺餘力。太學生們憤慨地為樑成大的名字加上一點,直呼其為“樑成犬”。

紹定六年,史彌遠病重,但仍控制着朝政大權,並越級提拔史氏家族成員到要害職位上,其侄史嵩之數月之內由大理寺卿升為京湖安撫制置使。有朝臣上書指斥史彌遠專政誤國,理宗仍恩寵不衰,先後晉封他為太師、會稽郡王。史彌遠死後,理宗追封其為衞王,賜諡忠獻,還不許朝臣揭露其過失,公開宣佈:“姑置衞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