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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宮裏的那點事 妃子可能受到的刑罰有哪些?

野史祕聞 閲讀(2.14W)

古代後宮之中刑法眾多,妃子犯了錯也會受到各種不同的刑法,今天我來介紹一下古代後宮中的幾種刑罰。

後宮裏的那點事 妃子可能受到的刑罰有哪些?

1、罰跪:罰跪在某一處跪地思過,不可藏匿使用軟墊類物件,兩個時辰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3級或以上妃嬪。

2、面壁:罰站面向某一個地方思過,不可隨意活動、行走,兩個時辰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3、掌嘴:擊打下顎,至口角紅腫出血為止,20次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4、抄書:抄寫《佛經》、《女經》、《女訓》、宮規等,除每日三個時辰睡眠和用膳外,不得停頓休息,50遍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5、禁食:禁食三餐,同時禁酒水,三日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6、杖責:用木板擊打臀部以下腿部,30次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7、鞭刑:用鞭子抽打臀部,20次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8、笞杖:用木板擊打臀部,30次以下,一宮之主可對本宮施行。

9、禁足:關閉宮門,禁止其他人探視,三個月以下,僅從三品(含)以上妃嬪有權。

10、降級:對妃以下妃嬪實行降位分等級,僅從一品(含)以上妃嬪有權。

11、褫奪封號:褫奪封號,奪去妃嬪封號褫奪封號比降級更有損妃嬪顏面,太后、皇帝、皇后、協理六宮者有權。

12、貶黜:貶為宮婢或官婢,宮婢則入辛者庫、浣衣局勞動,官婢則入各王府、官府做馬房、恭房雜役,太后、皇帝、皇后、協理六宮者有權

13、打入冷宮:除華服,遣散宮婢、幽禁於冷宮中,不得主動與外界接觸,得特赦令可釋放,太后、皇帝、皇后、協理六宮者有權。

14、賜死:賜三尺白綾、匕首一把、毒酒一杯,自選其一了斷,皇帝、皇后、協理六宮者有權

15、連坐:禍急家人,重則抄家滅族,唯皇帝、皇后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