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百科全書館>歷史>野史祕聞>

光緒皇帝最為寵愛的妃子為何被慈禧處死?

野史祕聞 閲讀(2.19W)

要説晚清後宮的苦命女人,珍妃絕對算一個。13歲入宮,24歲被強行推入井中慘死。這花樣年華之時,珍妃為什麼會命喪慈禧之手?是婆媳鬥爭的犧牲品?還是自己一步步作死?

光緒皇帝最為寵愛的妃子為何被慈禧處死?

我們先來回顧下珍妃的人生歷程:

珍妃,生於光緒二年(1876年),户部右侍郎長敍之女,自幼在中國最早的對外開放城市——廣州長大。受外界環境的影響,珍妃形成了較開放的思想和個性。

光緒十四年(1889年)被選入宮,冊封為珍嬪(位居後宮第五等,前有皇后、皇貴妃、貴妃、妃)。

光緒二十年(1894年)因慈禧太后60大壽加恩晉升為妃。後因賣官鬻爵、忤逆太后,降為珍貴人。光緒二十一年(1895)恢復妃號。1898年因受戊戌變法失敗牽連,被慈禧太后幽禁於鍾粹宮後的北三所。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7月,八國聯軍進攻北京前,慈禧太后出逃西安前以“帶走珍妃不便,年輕貌美,必遭洋人侮辱,愧對列祖列宗。”為藉口,命太監崔玉貴將珍妃推入井中溺亡,時年24歲。

據清史記載,珍妃兩次被處予極為罕見的“褫衣廷杖”,也就是被扒去衣服打。而且不僅珍妃被刑處,還牽連了包括她姐姐瑾妃、手下太監、宮女等一眾人。有的被驅逐出宮,有的被髮配充軍,有的被祕密處死。

珍妃做了些什麼,會讓慈禧太后先是打入冷宮幽靜珍妃、最後在出逃前還一定要處死珍妃呢?

慈禧與珍妃之間的矛盾,不僅是後宮之中婆媳女人之間的宮鬥,還是一場殘酷的深宮政治立場之爭。

慈禧太后曾頒發兩道懿旨:

1、皇后有統轄六宮之責。俟后妃嬪等如有不遵家法,在皇帝前干預國政,顛倒是非,着皇后嚴加訪查,據實陳奏,從重懲治,決不寬貸。

2、瑾貴人、珍貴人着加恩准其上殿當差隨侍,謹言慎行,改過自新,平日裝飾衣服俱按宮內規矩穿戴,並一切使用物件不準違例。皇帝前遇年節照例準其呈遞食物,其餘新巧希奇物件及穿戴等項不準私自呈遞,如有不遵者,重責不貸。特諭。

從上述兩道詔書中可以得出兩個原因:

原因一:珍妃和光緒,就像海蘭珠之於皇太極,董鄂妃之於順治。珍妃性格開朗,喜歡新生事物,能接受西方思想,屬於當時封建保守時代的異類,因此備受光緒帝的寵愛。《國聞備乘》中記載”德宗尤寵愛之,與皇后不甚親睦“。在光緒得知珍妃被害時,“悲憤之極,至於戰慄”、“懸妃之舊帳於密室,不時徘徊帳前,飲泣而已”。珍妃思想開明,支持光緒進行戊戌變法,是光緒“帝黨”一派,隨着1898年戊戌變法失敗,珍妃也註定成為了晚清政治鬥爭中的犧牲品。

原因二:多次違反後宮禁忌,賣官受賄,干預朝政。按清宮規制,皇后每年例銀不過千兩,遞減至妃這一級別,每年僅300兩,嬪為200兩。珍妃用度不足,聯合太監、胞兄賣官。如賣官鬻爵事件:她把”上海道“這一重要職位,相當於今天的上海市長,以4萬金賣給了一名叫做魯伯陽的文盲富翁。珍妃原是珍嬪,後來升為“妃”。出事被慈禧知道後,降為貴人,打入冷宮。

珍妃多次觸犯國法家規,行后妃不可僭越之事,一步步招來殺生之禍。而慈禧與珍妃的緊張關係,不僅僅是與皇帝關係密切的兩位女人之間的爭鬥,更多地透視出深宮之內政治鬥爭的殘酷。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與光緒帝返回北京,追封珍妃為珍貴妃,並將屍體從井中撈出,葬在北京西直門外的田村。1915年3月,珍妃棺槨移至樑各莊行宮暫安。同年11月,以貴妃葬儀,安葬於離光緒崇陵僅一公里的崇妃園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