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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公卿買房有上限佔地面積要由爵位來決定

野史祕聞 閲讀(3.2W)

死後,劉邦的老婆執政,她頒佈了一條跟房子有關的政策,容我抄錄如下:

漢代公卿買房有上限佔地面積要由爵位來決定

宅之大,方卅步。徹侯受百五宅,關內侯九十五宅,大庶長九十宅,駟車庶長八十八宅,大上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長七十六宅,左庶長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裊三宅,上造二宅,公士一宅半宅,公卒、士伍、庶民一宅。

這條政策的意思是説,私宅的佔地面積要由爵位來決定。

西漢的爵位分成二十個等級,最高等級的爵位叫“徹侯”,最低等級的爵位叫“公士”,徹侯的房子可以佔用最多的土地,公士的房子只能佔用最少的土地。

像那些沒有爵位的普通羣眾,宅基面積不能超過30平方步(“方卅步”,摺合1800平方米)。而擁有公士爵位以後,宅基面積可以是普通羣眾的1.5倍;擁有“上造”爵位以後,宅基面積可以是普通羣眾的2倍;擁有“簪裊”爵位以後,允許擁有3倍於普通羣眾的宅基……

如果你是徹侯,那麼恭喜你,你的府邸佔地面積最多可以達到普通民房佔地面積的105倍!

上述政策在西漢簡稱為“名田宅”。“名”是限制的意思,“田宅”即不動產,故此“名田宅”就是給所有人的不動產數量定一個上限,不許你超過這個上限。

呂后為什麼要給不動產數量定一上限呢?主要是為了限制兼併。

我們知道,自從戰國以後,土地就私有了,不動產交易就開始活躍了,有錢有勢的人使勁買房買地,窮到破產的人被迫賣房賣地,有錢人的不動產越來越多,窮苦人的不動產越來越少,前者良田萬頃、,後者上無片瓦遮身、下無立錐之地,兩極分化到了極點,窮人就該造反了。

想不讓窮人造反,就得擋住兩極分化;想擋住兩極分化,就得限制有錢有勢者兼併土地。呂后給所有人的不動產數量都定出一個上限,有錢有勢者兼併起來就會收斂一些。

就算你是皇親國戚,你蓋房佔地最多隻能相當於普通民房的一百多倍,當你達到這個標準以後,再買地買房就等於違法了,朝廷可以強行將超標的部分收歸國有,然後分給沒地沒房的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