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百科全書館>歷史>野史祕聞>

滿清三大酷刑殺人不見血卻痛到極致

野史祕聞 閲讀(1.06W)

滿清的三大酷刑並非極刑,但恐懼和痛苦的指數,卻可堪比極刑。這些酷刑,殺人用不刀,屍體不見血,但卻奇慘無比、痛苦萬狀,是滿清酷刑中的典型。

滿清三大酷刑殺人不見血卻痛到極致

站籠又稱立枷,是枷號的一種發展後的形式,於清朝開始正式作為法律懲治手段

站籠

這種特製的木籠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腳下可墊磚若干塊,受罪的輕重和苟延性命的長短,全在於抽去磚的多少,卡住脖子後再撤出墊物,犯人在籠中只能站不能坐,只能稍微屈腿勉強支撐,並且曝曬於陽光下。有的死刑犯會被如此示眾三天後論斬,有的則被活活吊死。

據記載晚清一名叫劉鬆廷的滇戲演員也是死在站籠裏。他因武生功夫了得,被誣偷了雲南藩台的銀子而將其裝進站籠逼供,因忍受不了折磨自行踢開腳下磚頭被吊死。

桶刑

這是一種看似人性,但卻極為殘忍的酷刑,受刑者被鎖在木桶中,家屬可以餵飯,但時間一長,那個桶就變成了馬桶,最終犯人會被桶中生出的蟲活活咬死,最後變成一具骷髏。

墩鎖

墩鎖又叫墪鎖,是清朝宮女們最怕的一種酷刑。

所謂的“墩鎖”,是一個高約20釐米,一尺見方的木箱。上蓋有四個洞,分別鎖住手腳,受刑者無法站立,因此而得名。

宮女在箱中無法站立,故名墩鎖。時間一長,宮女會因四肢淤血,呼吸困難,大小便無法進行,導致痛苦難言,經過幾天生不如死的折磨後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