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百科全書館>歷史>野史祕聞>

如果宋朝有電話 南宋抗金將領岳飛就不會死了嗎

野史祕聞 閲讀(1.07W)

最近聖誕節,遙想千年以前,南宋紹興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的二十九號,雖然是農曆,並非如今的新曆,那是民族英雄岳飛的死期,這個案子有挺多滑稽搞笑的地方。那讓我們以現代人批判的眼光來看看,這個千古冤案是咋個冤法。

如果宋朝有電話 南宋抗金將領岳飛就不會死了嗎

近代以來,中國被西方列強,被日本欺凌得很嚴重,到了差點亡國滅種的地步。因此民國時期,社會上很推崇古代那些抗擊外族侵略的英雄,其中尤以岳飛為甚。直到今天,講到岳飛,我們中國人已是耳熟能詳。

岳飛是南宋初年抗擊金人的漢族將領,以前我們一直覺得是秦檜(音同“會”)害死了他,但是如果我們好好查閲歷史文件和資料的時候,會注意到,事有蹊蹺。

宋朝的法律制度比較嚴謹,講究“慎刑”,不會輕易治罪,必須是審了又審的。我們來看岳飛的這起案件指控的罪名:(以下資料來源:巨煥武《岳飛獄案與宋代的法律》)

淮西戰役中,宋高宗曾經寫了15封信給岳飛,促使岳飛出兵聲援張俊和韓世忠等將領,而岳飛竟然坐觀成敗,逗留不赴援。

2.淮西戰役期間,岳飛曾經在將領面前詆譭宋高宗,又抱怨張俊和韓世忠等將領所帶軍隊不中用,並且以自己32歲單獨在外領兵的成就,上比宋太祖(30歲在外單獨領兵)

3.淮西戰役後,岳飛被罷兵權,為了重回自己的職位,岳飛寫信給讓自己任命接掌岳家軍的張憲,命他謊報軍情,請求朝廷放岳飛回荊州掌軍禦敵。如果朝廷不肯,就命張憲直接帶兵就地起義。

4.岳飛的軍情奏章中,屢有不實的內容,有欺君之罪。

小夥伴們,看到這份冠冕堂皇的對岳飛罪行的法律控訴條文,是不是已經不敢相信自己的24k的眼睛,尤其是第三條罪行説的岳飛意圖造反,感覺這太瞎扯了吧。今天我們來分析一下這份訟詞。

話説當年,金帝國,像搭乘着火箭飛昇的速度,崛起於今中國東北-當時的遼國的東邊,才崛起幾十年,就打敗了存在了兩百多年的大遼帝國,那可是漢族的北宋無論如何也沒打贏的大帝國。然後金國乘勢南下,輕鬆地攻破了北宋的都城開封,北宋滅亡,漢族政權南下建立了南宋。(真心想吐槽,北宋時期,東方最強大的兩個帝國,遼國和北宋,誰也滅不了誰,打了25年的戰不分勝負,最後和諧地以兄弟國相處了一個多世紀。竟然被一個突然崛起的部落,輕鬆地就給團滅了,筆者表示很無語啊。)

但是宋人還是成功的抵抗住了金人第一次南下的步伐,有如下兩個主要原因:

1.依賴着地利,擁有人口優勢和經濟優勢,加上傑出將領的指揮,像岳飛,韓世忠,張俊等,抵制住了金人暫時南下的戰馬,使得南宋得以立國。但是也只是暫時擋住了一下而已。

2.金國內部,因為崛起得太快,統治階級內部的利益調整在激烈進行着,因此,金國內部的主戰派,以我們熟知的金兀朮(音同“物竹”,又名完顏宗弼)為首的這班人因為軍功太大,受到文臣的忌憚和打壓。金國內部並不是上下同心。

6年後,金國內部經過激烈的權利鬥爭,主戰派又重新掌權,故得以傾國力,再次南下對南宋政權發動大規模進攻,紹興十年六月份(公元1240年)完顏兀朮發動的“淮西戰役”。先是被南宋將領打敗了一次,在該年十二月份再次南下,卻是在四個月後,被再次打敗趕回北方了。

(筆者覺得這次金國的發動的這次戰役,並不足以滅了南宋,很可能只是金國內部的一次權利鬥爭的結果,主戰派好不容易剛拿到權利,就必須要把國內的矛盾向外轉移,發動一次戰爭是挺普遍的轉移國內矛盾的做法,而且最好要有點成就就行,然後班師回朝,才能讓主戰派有底氣去打壓反對派。所以金兵的這次進攻應該説,並不是拼了老命來打南宋。南宋的皇帝和大臣們,可能也看出了大金帝國內部的不和諧,料定我們不去打他們,可能讓他們自己內亂起來,南宋先試圖發展穩定人心,待北方政權內部有變,再北上一舉殲滅之。但是,誠如岳飛所説,明明之前北伐很成功,都能看到開封城了,竟然被皇帝召回了,真是一次次的機會都白白浪費了。所以這羣南宋君臣的心,確實沒有那麼的偉大,為了保住自己的皇位官位,國家長遠利益都能犧牲呢。)

這就是岳飛案裏邊,足以讓他“罪不可恕”的淮西戰役,這個戰役裏邊岳飛都幹了些啥呢?怎麼就這麼被治罪?怎麼就該死了呢?

按照時間順序:

紹興十年(1140年)十二月七年級:金帝國的完顏兀朮帶領大軍,從燕京(今北京)出發,分兵南下。

紹興十一年一月初九:中央在紹興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才收到奏報得知金軍已經出發在路上了。(筆者説:請感慨一下古代的交通和資訊流動的極大不方便,從北京到杭州,如此重大的國家頭等軍情,肯定是用最快的速度傳達的,也用了差不多一個月才送達。然後還要中央進行信息通報和商量,還有戰爭準備,所以又需要花多一個星期才能頒發詔書,古代真的是客觀條件限制太多。)皇旨寫好了,讓韓世忠,張俊等在淮東會跟敵軍正面對抗的將領做好準備,讓在荊州的岳飛好好整理部隊,原地待命聽候調遣。

紹興十一年一月初十:中央文件正式上馬,皇家快遞員正式帶上文件出發了。(此為中央給岳飛的第一封信,叫岳飛看情況去夾擊敵人。)

一月十五:岳飛得知金軍已經攻陷了壽春府,着急得寫信給中央,請求中央批准出兵去救援,跟淮西的宋軍一起夾擊金軍。(此為岳飛給中央的第一封信,請求中央批准讓自己出兵去夾擊敵人。)

一月二十五日:金軍深入宋地,部隊在廬州地域內休整。

一月二十九日:宋高宗知道金軍已經到了廬州了,(筆者注:因為廬州距離臨安距離很近,從地圖上可以看到,所以軍情文件最快的時間4天,也是差不多了。)已經要渡過長江奔首都臨安來了,內心非常焦慮。立馬寫了另一封皇旨給岳飛,叫他速速出兵去圍剿金軍。(中央給岳飛的第二封信,讓岳飛出兵夾擊金軍,從江州出兵東上,夾擊金兵。)

二月四日,岳飛那邊的探報也讓岳飛知道了金軍,已經深入到了廬州了。(筆者注:看官注意,廬州的軍情,到達岳飛的鄂州地區,要慢一些,花了大概9天,實在是科技所限制啊。)岳飛立馬也焦慮了,因此也寫了第二封信給中央,請求批准他帶兵北上,乘着敵人深入宋地,敵軍京城空虛,應該直搗黃龍,圍魏救趙。(岳飛上書給中央請求批准的第二封信,讓他出兵北上直搗黃龍。)到了下午,岳飛竟然又寫了第三封信給皇上,他自己想了想可能覺得直搗黃龍風險大,覺得不靠譜,就仍然堅持讓自己東出去夾擊金軍。

同日:皇帝也心裏非常捉急,金軍進攻到了廬州已經過去了差不多10天了,皇帝老爺急不可耐,再次寫信給岳飛,叫他東出江州,快來夾擊金軍。(中央給岳飛的第三封信,內容跟第二封一樣,只是皇帝急了,在催促。)

二月七日:宋高宗收到前線軍報,金軍先頭部隊到達和州,渡過了長江,皇帝非常後怕,立馬又寫信給岳飛,快快救駕。(中央給岳飛的第四封信,內容跟第二封一樣,皇帝捉急加害怕)

二月九日:岳飛終於收到了中央給的第二封信,讓他出兵江州東進,夾擊敵人的那個旨令,所以岳飛終於一直等,從他探到金軍南下,到他終於獲得批准出兵,差不多是三個星期多的時間。岳飛早就準備好了,立馬拿到詔書就出發踏上了皇帝指定的出兵路線。(距離皇帝發的第二封信已經過去了9天,也就是臨安到岳飛部隊所在地,需要的最快路程也得這個時間,客觀條件限制。)

二月十日:皇帝老爺還是不知道岳飛那邊怎麼樣了,心一急,又寫了一封信,內容跟之前一模一樣,叫岳飛快點上路。這次特別叫了宮裏的太監一併上路去傳旨,表示皇帝特別特別重視這事。

二月十一日:岳飛花了兩天,帶領着整個南宋帝國最精鋭的輕騎兵先頭部隊趕到了皇帝給的第二封信指定的地點黃州,然後。。。就不知道該咋整,沒看到敵人,只能原地紮營,然後寫信給皇帝,請示會戰的時間和地點。(岳飛給中央的第四封信,報告自己已經按照皇帝的之前的指示做了,下一步該怎麼做。)

同日:宋高宗終於收到了岳飛寫的第一封信,就是請求“東出合圍金軍”的那封。皇帝很開心,所以就批准了岳飛。然後把給岳飛的回覆信又快遞發回去給岳飛。(這時候,距離岳飛送出這封信已經過去了24天!!!岳飛自己的送信的快遞員畢竟比不上皇帝老爺家的私人快遞啊。)

二月十七日:宋高宗收到了岳飛的第二封信,就是岳飛自己想出來的,要北上直搗黃龍的那個請求信。皇帝覺得目前戰事吃緊,還是按照原定計劃打就好。剛把第二封岳飛回信寄出去,第三封就到了,也同樣回覆了寄出去。

三月一日:中央接到線報,宋軍各軍隊聯軍與金軍會戰,大捷,金軍敗北而歸。

三月四日:金兵殺了個回馬槍,掉頭去攻略濠州。(筆者注:岳飛可能實在等不住,前方軍情變化太快,跟中央書信來往批示實在太慢了,所以他擅作主張,自己帶着岳家軍去救濠州了。)

三月五日:皇帝還不知道金軍掉頭去攻打濠州,所以他仍然以為金軍在北歸的路上,所以又再下旨去催岳飛,確認他到了指定的金軍迴歸路上,要給金軍打伏擊,殲滅他們。

三月八日:濠州淪陷。岳飛軍還在路上。而另外一支宋軍主力張俊的部隊就駐紮在濠州的附近,但是張俊這位將領,是堅持沒有皇命,即便眼看城破,也不能出兵相救的那種“恪盡職守”“絕對不越權”的將領,所以,濠州的求救信,張俊並不理會。

三月十一日:皇帝終於知道濠州被圍,(還不知道濠州淪陷的消息,信息傳遞又用了7天時間)再次下令讓各路大軍去濠州救援和金軍北歸路上打伏擊。

三月十二日:岳飛終於趕到了濠州,但是金兵已經洗劫了該城池,並且已經撤走了,金人踏上班師回朝的路上了,岳飛撲了個空,沒有皇命不敢再胡亂追蹤,只能又原路返回自己駐地舒州。

講完這個戰役的故事,我們可以注意到以下幾點:

1.宋朝的將領,即便是岳飛,也非常謹慎地遵守皇帝的命令,沒有皇帝的旨意(正式文件),自己的軍隊是不能動的,甚至有時候得做到像張俊那樣眼睜睜看着濠州被攻破也不能去救援。如果在沒有皇命的狀態下,私自動用軍隊去打仗,勝了,皇帝在獎勵的時候,可能會忌憚該將領不聽話而訓斥和排斥之。如果打輸了,那責任就大了,因為這戰役輸了的各種經濟賠償,皇帝可以不認賬,將領自己看着辦吧。

2.將領的行軍路線,每次打仗,都得請示皇上,或者皇上決斷,將領必須遵行,即便是岳飛,也得牢牢遵守。

3.古代由於科技問題,文書傳遞實在是極其不方便,對於轉瞬即逝的戰場指揮,實在是十分不利的,但是宋朝的君主和將領,即便在國家大廈將傾之時,將領也必須聽中央的命令,不存在“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將在外,其實沒有君令,最好就什麼都別做,若有君主的命令,必須立馬照做。如果出事,一般君主也會知道自己是有責任的而不會過分責怪將領。

而我們再回過頭去看岳飛被判死罪的訟詞中,第一條也就是可以判罪的那條,從實際效果上看,岳飛確實在這個淮西戰役中,根本就不可能做到按照中央的要求,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因為有文書傳遞上面的延誤,所以岳飛確實是“逗留不赴援”。

而當時的人,和我們現代的人一樣,都能很明顯地發現,這個訟詞的理由非常牽強,因為有客觀的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的這個問題,如果這樣都能定罪的話,肯定是皇帝的旨意,否則按照正常司法程序來説,案件去到刑部,應該也是證據不足就放了的。

至於訟詞中的第二到第四條,關於岳飛詆譭皇上,謀反和欺君的這三個項目,因為拿不到物證人證,所以確實是誣告,並不起作用。根據宋朝的國家法律,訴訟時候,主要看的仍然是第一條訴訟的罪名,如果它是坐實和情節最嚴重的,那麼就只看第一條罪名就行了。

最後岳飛這個案子,有很多正式論文和歷史資料都指出,這案子因為情節太過嚴重,社會影響太過惡劣,所以最後大理寺呈交給了皇上這個“帝國最高法院院長”進行了全家死刑判決。

淮西戰爭結束後,岳飛被調離荊州軍區,去中央出任樞密院副使(副國防部長),後來岳飛被架空,自己辭職賦閒回老家種地去了。年底十一月開始,莫名其妙被刑部抓走,審訊了兩個月後,紹興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的二十九號,全家被處死,一代名將就這樣隕落了,時年39歲。

如今我們再看此事,只能説,宋帝國的武器,兵員數量,將領的素質,還有經濟的發達,都是槓槓的,但是在戰爭的結果上,卻相當讓人心疼。從岳飛的淮西戰役中的故事再現,我們看到,將領在外嚴重受到中央文官和皇帝的限制,沒有皇命,不能擅自行動,這很容易導致貽誤戰機。即便中央文件給出的戰略是錯誤的,也必須執行。宋朝的非常傑出的武將,只有在靖康之變後的短暫時間內,統一政府還未站穩時,才能大展身手,但是在中央政府建立後,各個都成為帝國的必須除之而後快的敵人,這也是統治者們痛心的抉擇吧,畢竟才剛經歷過唐末藩鎮帶來的國家分裂和生靈塗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