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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做幾次b超

懷孕 閲讀(2.99W)

隨着我國醫療技術的發展,現在已經有足夠的技術能夠在懷孕期間檢測到胎兒的發育狀況和身體狀況了。而b超就是其中的一種,很多準媽媽在確認了受孕之後,一般都會直接到醫院做詳細地b超檢查,此外隨着懷孕週期的推移,在孕期都會分幾個階段做b超的檢查。但是很多準媽媽擔心b超對胎兒的輻射性,因此很想要知道孕婦做幾次b超比較好。

孕婦做幾次b超

其實b超對於懷孕的媽媽來説是比較重要的,b超的檢查能夠正確地判斷胎兒的身體器官是否發育完整,而且還能為醫生建議孕婦選擇哪一種生產方式提供一定的診斷支持。但是b超是不宜多做的,那麼到底孕婦做幾次b超比較好呢?

孕婦做幾次b超

孕早期(特別是孕8周前)通常是不需要B超檢查的。因為這是胎兒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容易導致胎兒畸形的重要階段。除非陰道流血及腹痛者、孕前或早孕時有盆腔包塊或子宮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檢查協助診斷,為今後的治療提供依據。停經時間不清,根據症狀、體徵難正確估計孕周者,一般在孕10~13周檢查較為合適。

孕中、晚期胎兒各器官已經形成,B超檢查還是相對比較安全的。從孕20周起就應定期進行B超檢查,但整個孕期做B超最好不要超過以下3次:

第一次:

孕20周左右。觀察胎頭、脊柱、心臟、肺、胃腸、雙腎、膀胱、外生殖器、四肢。此時胎兒四肢舒展,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檢查的最佳時期。

第二次:

孕24~32周。重點觀察胎兒鼻脣部、心臟,可發現鼻脣部、心臟的畸形情況。

第三次:

足月妊娠(孕37~41周)。此時需注重胎位、臍帶、羊水、胎盤分期、估計胎兒大小,臍帶的血流情況,評估胎兒宮內的安危。給臨牀醫生選擇

分娩時機及方式提供有價值的參考指標。

此外,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婦更有必要在24~28周進行胎兒超聲心動檢查:有先天性心臟病史者;母體患糖尿病、結締組織疾病;妊娠期母體接觸過特殊藥物或受到感染;母體酒精中毒;高齡孕婦及不正常孕產史;胎兒心律失常、胎兒水腫、染色體異常。

一般情況下孕期需做上述3~4次B超檢查就足夠了,但如果孕期出現腹痛、陰道流血、胎動頻繁、減少等異常及胎位不清,還需根據醫生檢查情況酌情B超檢查。

關於孕婦做幾次b超,各位準媽媽相信已經知道了和了解了。其實孕婦在懷孕8周以前是不需要做b超檢查的,而最佳的檢查時間就是10-13周,此外b超檢查不宜次數過多,否則對於胎兒也是存在一定的危害性的,因此b超檢查3到4次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