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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輪姦細節曝光,賓館內恐嚇後輪流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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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海淀警方向記者確認稱:2月19日,海淀分局接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遭輪姦。接警後,海淀分局立即開展工作,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5人抓獲,目前該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

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輪姦細節曝光,賓館內恐嚇後輪流發生性關係

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輪姦細節曝光,強行帶至賓館內恐嚇後輪流發生性關係

有網友爆出“李雙江之子李冠豐(原名李天一)因涉嫌輪姦已被刑事拘留”。下午,海淀警方向記者證實了“李某”等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記者昨晚通過多方確認,“李某”即李雙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離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勞動教養剛剛過去了半年。

編輯爆料:李雙江之子涉嫌輪姦

“北京來電: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輪姦刑事拘留了一名叫‘李冠豐’的年輕男子。名字雖然改了,但還是有人認出來他真正是誰。”昨天11點零4分,實名認證為“香港《南華早報》網站編輯”的網友“王豐-SCMP”在其微博中爆出這一消息。由於其在微博結尾處附上了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的資料鏈接,也引得網友紛紛推測微博中提及的“李冠豐”便是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

2011年,15歲的“李天一”曾因打人被勞動教養一年,去年9月剛剛被解除勞教,僅僅半年後再次被爆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節較之上次更為惡劣,因此網友在轉發之餘也紛紛感慨“這孩子坑爹”。

警方確認:涉案5人已被刑拘

昨天下午,海淀警方向記者確認稱:2月19日,海淀分局接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遭輪姦。接警後,海淀分局立即開展工作,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5人抓獲,目前該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記者隨後致電警方,但對方表示案件正在辦理中,暫不方便透露更多細節。

而記者從知情人處確認,李某即李雙江之子。另據記者瞭解,2012年“李天一”被解除勞動教養後,其父親李雙江便為其改名為“李冠豐”。

昨天下午,記者多次撥打李雙江、夢鴿夫婦的手機電話,接通後均無人接聽。

律師説法:或將面臨十年刑責

據此前警方通報的情況,李雙江之子“李天一”1996年4月出生,其被抓獲時未滿17歲。

記者也就李雙江之子即將承擔的責任諮詢了律師。

北京市合川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于飛告訴記者,我國《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兩人以上輪姦的”屬於強姦罪的加重情形,可能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於律師同時表示,法律同時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於律師告訴記者,由於目前警方通報的情況中無法看出“李某”在強姦行為中所起到的作用,因此只能推斷其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由於其此前已有勞動教養的記錄,而且剛剛解除勞動教養不足半年即犯新罪,因此這也屬於量刑中會考慮的情節”。

“即使其在輪姦行為中只起到協助作用,預計刑罰也不會低於三年的基本刑,而如果其具體實施了強姦行為,即使其作為未成年人能夠從輕減輕處罰,最終刑罰仍有可能在十年上下。”於律師説。

網傳李天一強姦女教師 警方知情人予以否認

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強姦女子一事進行了通報。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姦。接警後,分局立即開展工作,於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五人抓獲,現該五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

此後有網友指出,“李天一輪姦案”的被害人系李天一在某英語培訓機構的英語老師李某,但這一説法並未得到警方的證實。據警方知情人透露稱,此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姓楊,並非網友所傳的英語教師李某。此外,該警方知情人向中新社記者證實,這位名叫李冠鋒的男子於2013年2月17日夥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毆打言語恐嚇等手段強行開車將被害人楊某帶至海淀區湖北大廈某房間,在違背被害人意願的情況下先後與其發生性關係。經過偵查,北京警方於2013年2月21日零時在朝陽區某温泉停車場內將犯罪嫌疑人李冠鋒等四人抓獲。

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強姦女子一事進行了通報。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姦。接警後,分局立即開展工作,於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五人抓獲,現該五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

此後有網友指出,“李天一輪姦案”的被害人系李天一在某英語培訓機構的英語老師李某,但這一説法並未得到警方的證實。據警方知情人透露稱,此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姓楊,並非網友所傳的英語教師李某。此外,該警方知情人向中新社記者證實,這位名叫李冠鋒的男子於2013年2月17日夥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毆打言語恐嚇等手段強行開車將被害人楊某帶至海淀區湖北大廈某房間,在違背被害人意願的情況下先後與其發生性關係。經過偵查,北京警方於2013年2月21日零時在朝陽區某温泉停車場內將犯罪嫌疑人李冠鋒等四人抓獲。

新聞鏈接:“李天一”曾因打人勞教一年

“李天一”上一次在網絡上“走紅”也不是基於什麼光彩的事。據警方通報的情況稱,2011年9月6日21時許,海淀公安分局接警稱,在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門口有人被打,民警隨即趕往現場並將打人者帶回審查。經民警連夜工作,查明,打人者分別是本市高三學生蘇某和李天一,二人也承認了毆打他人並損壞他人機動車的犯罪事實。事發當天,年僅15歲的李天一駕駛着一輛無照寶馬車,車上還有一個“槍狀物”,後被警方鑑定為“塑料玩具槍”。

事發後,李雙江曾前往醫院看望了被打夫婦,並鞠躬致歉,也獲得了對方的諒解。

海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蘇某和李天一依法刑事拘留,但之後因李天一未滿16歲,不構成刑事處罰,因此拘留時間並未超過15個小時便將其釋放。同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宣佈,李天一由政府勞動教養一年。

有媒體報道稱,李天一在勞教所期間,做事低調,不多説話,做事穩重,跟周圍的勞教人員都能和諧相處。其在勞教所期間未搞任何“特殊”,在勞教所組織的各項活動中無一落後,甚至展示了藝術才華。

2012年9月中旬,李天一被解除了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