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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朱元璋反腐肅貪那些大招兒後來不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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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對貪腐深惡痛絕,寧枉勿縱,從不手軟

為何朱元璋反腐肅貪那些大招兒後來不管用了?

十九年內,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無一官員做滿任期允許百姓直接把貪官污吏“綁縛赴京治罪”起罪之低、處罰之重、涉及之廣、時間之長,史上第一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其在位期間影響比較大且眾所周知的大政治風波有二。一是大肆誅殺、清洗開國重臣。其殺戮之重之廣,在中國史上是少見的。僅胡惟庸、藍玉兩案,被牽連致死的文臣武將就達幾萬人,幾輪殺下來,當年從龍的文武大臣為之一空,孑遺者只有耿炳文等寥寥幾人。這直接導致了後來在朱棣發起的“靖難之役”期間,建文帝手下既無老謀之士出謀劃策,也無沙場老將可用的局面。

二是反貪。朱元璋在位期間,反貪運動幾乎一直是他的重中之重,運動常年搞。其中最著名的是“空印”和“郭桓”兩案,這兩案光殺就殺了數萬人之多,被株連者不計其數。

寧枉勿縱 大小“運動”牽連甚廣

明初時,各地的錢糧官員因每年都要去户部報賬,為了節約時間和修改方便,通常都隨身帶着蓋好印的空白公文紙。此事被朱元璋知道後大怒,認為是嚴重的舞弊行為,於是在洪武七年,下令處死各地主印的錢糧官員,輔助官員杖責充軍,頓時死者數千,明朝的整個財政系統的官吏幾乎瞬間被清零重來。這些官員裏,有一位就是著名大儒方孝孺的父親方克勤,他是個有名的好官。

這就是著名的“空印案”。本質上,此案其實是公務處理流程中的不規範現象,因為那些空白文書,蓋的都是騎縫章,是有底本可查的。官員們這麼做,主要是為了避免因文書上有一點誤差,就要回治所修改蓋章後再重新送京城的長途奔波耗時費力。這是件純粹的“冤假錯”大案。

到了洪武十六年,因户部侍郎郭桓貪污,除處死郭桓外,六部全部十二位左右侍郎,以及大批地方官員也均被處死,死者達數萬之多,被牽連破產的地主、百姓不計其數,史稱“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核贓所寄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為了平息事態,朱元璋後來又將主審此案的數十名官員處死了事,“郭桓案”堪稱是場“空前絕後”的反貪大運動。

除了這些大案外,小案更是連綿不絕數不勝數,如朱元璋愛女安慶公主的駙馬歐陽倫,因走私茶鹽鐵等物資,在朱元璋的壽宴上,被用天子劍處以極刑。在這些小案中被誅殺牽連的人數,我們已無法統計。但毫無疑問,那一定是個非常龐大的數字。

由於這種連綿不斷的運動牽連極廣,有案可查的是,從洪武元年到之後的長長十九年間,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的官員沒一個能做滿任期的,幾乎全都還沒等到述職考核,就被貶黜或誅殺了。朱元璋是這樣説的:“自開國以來,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設所有司官,未嘗任滿一人。”

在史料記載裏,有這麼一條,可以充分説明當時官員的日子有多難過。洪武十九年,同批發榜派官364位進士監生。一年後,這些官吏被殺6人,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358人,一個都沒能倖免,全軍皆沒。

從重從快 貪銀六十兩就得掉腦袋

朱元璋除了運動常年搞,其處理手段也極為殘酷。

他的反貪,有兩個特點,按現在的話説,那就是“從重從快”。其起罪之低、處罰之重、涉及之廣、時間之長,都是歷史上當之無愧的第一名。

凡是貪賄官員被抓,必遭處罰沒有寬大就不説了,其獲罪案值之小、殺戮之重,是很可以一説的。貪污銀子,達到六十兩被殺頭是一定的,不過在殺掉之後,犯官的皮還要被剝下來,裝上草做成草人,放官府門前的“皮場廟”示眾。至於一般的剁指、斷手、砍腳、閹割,以及凌遲、斬首、腰斬,更是無所不有。

至於起罪的下限,在朱元璋自己欽定的案件裏,就有因收受一雙襪子、四本書、一條網巾這些不起眼小物件而被定罪的案例。

在洪武十八年,曾發生過一起很有意思的案件。當時有位叫韓鐸的人,素有才名。於是被朱元璋任為吏部官員。洪武十七年,他夥同同僚,將取到的待定官職,不向上報告,私自擬名取用。案發後,韓鐸被判處斬,妻兒流放二千里。

朱元璋憐其才而免其罪,後來很快又任命他為工部司務。洪武十八年春,韓鐸升為本部侍郎,再次“出手”。洪武十八年九月下旬,朱元璋在一次對工部的突擊檢查中,發現了韓鐸等14人的貪賄行為。韓鐸借營造宮室一事,得錢六百貫;勾結同僚賣放役匠分得四千三百貫。可是,所有官員都認罪,唯獨韓鐸不認。他甚至聲稱自己家裏的錢是朱元璋前不久剛賞賜給他的—朱元璋確實在不久前賞了他七百貫。不過在朱元璋親自審問和用刑後,他還是招供了。

至於這些官員的下場,我想就不用説了吧。但這個案件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在於韓鐸的任用和免罪,全由朱元璋一人説了算,有司對他的判決在朱元璋那裏,根本就是無效的。這直接導致了韓鐸後來的有恃無恐繼續貪污犯罪,甚至在證據面前還堅決不認。因此要説始作俑者,其實正是朱元璋本人。

鑑於不斷有犯罪官員出現,朱元璋又發話了:以後不以六十兩為限,核心精神總之就兩個字:查、殺。

高壓懷柔兼具 一面教化一面大搞運動

除了律法和處罰層面外,朱元璋還試圖從兩個方面下手,以求徹底解決官吏的貪污腐敗問題。

這兩個方面,一是興起復古運動,欲從道德上對官員、百姓進行教化。這個活動一直延續到永樂時期,甚至還被進一步發揚光大,達到了所謂“家孔孟、户程朱”的程度。而與之配套的工程,則是推廣朱元璋親自主持編寫的《明大誥》。《明大誥》實際是部特別法案,其236條中,有一大半是懲治貪腐的條款,而且遠比《明律》為重。

在朱元璋的大力主導下,當時的官吏和百姓,都要學習《明大誥》,政府還在各地組織專人講課,一時間“天下有講讀大誥師生來朝者十九萬餘人”。洪武年間,《明大誥》約印行了數千萬冊,幾乎到了人手一冊、家家有此書的地步。朱元璋希望“家傳人誦,得以懲戒而遵守之”。他又親臨午門講課,還把此書列為了國子監的教授科目。

第二方面,則是大搞特務運動。明初的特務政治就不必細説了,實在太有名,想不知道都難。然而不太為人所知的是除官方的特務活動和組織外,朱元璋還別出心裁地號召百姓告密及直接捉拿貪官污吏。

朱元璋下令,除准許百姓赴京告發外,還允許他們直接把貪官污吏“綁縛赴京治罪”,“雖無文引”,各地關卡也當“即時放行,毋得阻擋”,“其正官首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擋者,其家族誅”。

在《明大誥》的《縣官求免於民》一篇裏,就記錄了農民趙罕晨將縣主簿汪鐸等幾個官吏捆綁押送進京的案件,最終結果當然是“犯事”官吏被殺。

而在《民拿下鄉官吏第十八》中,則記錄了常熟縣農民陳壽六等將官吏顧英綁至京城面奏的案件。在這起著名的案件裏,朱元璋不但賞了陳壽六等人,還特別警告道:有對陳壽六進行打擊報復的,一律族誅。而且以後陳壽六真有過失,也只有朱元璋本人有權審問他—陳壽六堪稱當時的天下第一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