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百科全書館>生活百科>家庭生活>

志願服務活動的三大特性

家庭生活 閲讀(1.31W)

志願服務活動的三大特性

1、自願性:自願性是指志願服務的提供主體基於意思自治原則做出判斷,不受他人強制和脅迫。出於個人義務、工作職責、法律責任從事的行為,不屬於志願服務。

2、無償性:無償性是指志願服務屬於無償行為,志願服務的提供者從事志願服務行為不能獲得相應的對價。

3、公益性:公益性是指志願服務必須指向公共利益。

一般是指志願者組織、志願者服務社會公眾生產生活和促進社會發展進步的行為。或者説,志願服務泛指利用自己的時間、技能、資源、善心為鄰居、社區、社會提供非盈利、無償、非職業化援助的行為。志願服務是指任何人志願貢獻個人的時間及精力,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為改善社會,促進社會進步而提供的服務。

2017年6月7日,《志願服務條例》經國務院第175次常務會議通過,由國務院於2017年8月22日發佈,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志願服務條例》指出,志願服務是指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和其他組織自願、無償向社會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務。開展志願服務,應當遵循自願、無償、平等、誠信、合法的原則,不得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危害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