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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七年之癢到三年之痛 “短命婚姻”帶來的社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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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婚後三年內離婚的比例明顯升高,佔離婚總量的三成多。婚姻保鮮期的縮短,正成為伴隨離婚率不斷攀升的一個社會問題。與此同時,父母包辦離婚全過程、大齡青年閃婚閃離等特徵日益顯現。

從七年之癢到三年之痛 “短命婚姻”帶來的社會思考

從七年之癢到三年之痛,“短命婚姻”帶來的社會思考

“新離婚時代”下體現出的離婚新特徵,其背後折射出哪些深層的社會問題

“短命婚姻”司空見慣

婚姻的保鮮期是多久?傳統意義上的“七年之癢”已經過時。連日來,記者走訪了青島多家婚姻登記處,採訪了多對離婚當事人及多年從事離婚糾紛調解的專家,他們給出的答案是,婚姻解體時間正由“七年之癢”縮短為“三年之痛”。

儘管離婚已近半年,但28歲的陳沖仍無法從婚姻失敗的陰影中走出來。五年相識、相戀積累的感情基礎,在婚後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現實中消磨殆盡,最終難逃離婚結局。“不都説 ‘七年之癢’嗎?為什麼我們的婚姻只維持了短短十四個月?”陳沖的遭遇和困惑不無代表性。

青島離婚網創始人、青島維情婚姻諮詢中心主任王青華明顯感到,近兩年的業務量成倍增長。“2008年以來,諮詢離婚事項的人越來越多,特別是婚齡不滿三年的離婚夫婦明顯增多,大約佔到離婚總數的三成左右。從年齡段來看,婚齡不滿三年的離婚夫婦多是 ‘70末’、‘80後’這批年輕人。”王青華説。

而對於在離婚登記處工作一年多的喬瓊平來説,“短命婚姻”已是司空見慣的事兒。“結婚不滿三年就離婚,這類‘短命婚姻’的比例比前幾年明顯提高。”喬瓊平説,由於婚齡長短這類數據尚未納入離婚登記統計之列,所以很難給出“短命婚姻”佔離婚總數的比例。但根據辦理離婚登記以及調解的情況看,2008年以來,隨着區內離婚絕對數字的攀升,婚齡不滿三年的離婚夫婦所佔比例已佔到了30%至40%。

“婚姻的保鮮期正從過去的‘七年之癢’縮短為‘三年之痛’。”喬瓊平感歎道。

父母包辦離婚全過程

在26歲的李慧與丈夫長達一年之久的離婚戰中,母親朱月茹儼然成為主角。從提議離婚、法律諮詢到起草離婚起訴狀、提供各類財產證明,繁瑣、宂長的離婚過程中,李慧像被輸入了程序一般,一步一步按照母親的指令辦理各項手續,如今,只待法院二審宣判,她與丈夫的三年戀愛、一年婚姻將徹底劃上句號。

“可以説,整個離婚過程,都是我媽在主導。我們兩口子之間沒有原則性的問題,但雙方父母一摻和,我們不離不行了……”電話中,李慧的語氣相當傷感。

“我有什麼錯?閨女在婆家受了氣,我不為她主事兒,誰來替她撐腰?”心疼女兒的朱月茹像當年操辦女兒的婚禮時一般,四處奔走諮詢離婚相關事宜。

“以前是父母們幫着子女操辦婚禮,如今父母操辦離婚的越來越多,大約佔到了一半。”採訪中,王青華的這番總結,着實讓記者驚訝。

根據近年來接手的離婚案件,王青華總結了父母代辦的思路:“他們先是電話或當面諮詢,進而詳細瞭解協議離婚或起訴離婚的程序、所需材料證件等,許多離婚案件直到法院宣判階段我們才見到當事人。”面對“短命婚姻”這一怪現象,王青華頗感無奈。

“保鮮期”為何縮短

從七年之癢到三年之痛,導致婚姻家庭保鮮期縮短的原因何在?

“作為中國第一代獨生子女,‘70末’、‘80後’從小嬌生慣養,缺乏對婚姻家庭的責任意識,這是他們婚姻難以長久維繫的主要原因。”青島市社科院社會研究所研究員李緯在接受採訪時直言不諱。

這一點,有着多年工作經驗的市南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張少華感同身受。“不少年輕夫婦在前來辦理離婚手續時,仍然打得不可開交。談及離婚原因,他們彼此推卸責任、互相指責,就是不肯退讓。”

“還有一類現象尤為值得關注,那就是通過相親認識、閃婚閃離的大齡夫婦在‘短命婚姻’中所佔比重越來越高。”市北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喬瓊平根據日常工作總結出這一規律。“前來辦理離婚手續每10對中就有一兩對是‘剩男’‘剩女’相親結合的。這類夫妻多數是迫於家長壓力走上相親之路,相處數月到半年就 ‘閃婚’,由於婚前瞭解不夠,性格、習慣各異的兩人婚後矛盾凸顯,又無法求同存異,婚姻迅速走向解體。當然,這類夫婦離婚調解的成功率也最低。”

在市北區婚姻登記處主任陳梅看來,越來越簡化的離婚手續也成為年輕人草率離婚的 “催化劑”。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記條例》正式實施。新條例取消了對離婚申請人相關證明、材料至多一個月的審查期,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達成一致的,當場予以登記離婚。新條例還取消了單位、村(居)委會出具介紹信的做法。離婚程序的簡化,從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對婚姻的約束和當事人離婚的社會成本,使得不少年輕夫婦動輒把婚姻當兒戲,推動了“短命婚姻”的攀升。

婚姻需要不斷調試

“婚姻本質上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關係,從來就不是‘私生活’或‘私人關係’,而是一種本身就帶有強烈規範性的社會關係……婚姻不僅體現着夫妻的合作,也體現着夫妻與其他家庭成員以及社會上其他人的合作。”馬克思在《論離婚法草案》中即對婚姻的社會性做出詳盡的闡釋。

“離婚率逐年攀升,是社會轉型期多種社會矛盾、社會問題交互作用的結果。從積極角度看,這是對傳統社會‘湊合’婚姻觀念的更新,是現代社會對個性、人性充分尊重的體現,有其積極的一面。但婚姻保鮮期的縮短、‘短命婚姻’比例的增多,應引起我們的重視和思考。”李緯研究員表示。

“婚姻不是一紙婚書,婚姻需要夫妻雙方相互調試、不斷學習。”青島大學法學院社會學系主任趙新彥接受採訪時説,丈夫、妻子、女婿、兒媳、父親、母親,這些伴隨婚姻締結而產生的全新社會角色,需要夫妻雙方相互適應、相互調試,重新認識並不斷習得,方能更好地實現角色扮演。

趙新彥認為,從社會學角度看,作為社會的最小細胞,婚姻家庭承擔着經濟合作體、生育共同體等重要社會功能,婚姻維繫時間的縮短、家庭危機的提前到來,勢必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包括單親家庭子女的犯罪率升高、婚戀觀的扭曲、貧困單親母親的產生等,西方高離婚率引發的系列社會問題值得我們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