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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税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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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税怎麼算

企業所得税的計算,是在企業會計利潤的基礎上,根據税收相關政策的規定進行納税調整,計算出應納税所得額,然後乘以適用的企業所得税税率計算出應納企業所得税金額。

計算公式:應繳企業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利潤總額+納税調整增加額-納税調整減少額)*適用税率=(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税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納税調整增加額-納税調整減少額)*適用税率。

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資本性支出。是指納税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以及對外投資的支出。企業的資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應以提取折舊的方式逐步攤銷。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是指納税人購置無形資產以及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各項費用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應在其受益期內分期攤銷。

3、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不允許在税前扣除;其他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在轉化為實質性損失之前,不允許在税前扣除。

4、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納税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扣除。

5、各項税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納税人違反國家税收法規,被税務部門處以的滯納金和罰款、司法部門處以的罰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項罰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納税人遭受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7、超過國家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捐贈。納税人用於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的捐贈,不允許扣除。

8、各種贊助支出。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