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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購買證券?證券是什麼?

投資 閲讀(3.14W)

隨着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

如何購買證券?證券是什麼?

如何購買證券?證券是什麼?

什麼是證券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它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證券學的學科體系是由從不同角度研究證券市場的行為特徵及其運行規律的各分支學科綜合構成的有機體系,主要包括傳統證券學理論和演化證券學理論兩大研究領域。

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是一種具有一定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或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法律憑證。鈔票、郵票、印花税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商業本票、承兑匯票等,都是有價證券。但一般市場上説的證券交易,應該特指證券法所規範的有價證券,鈔票、郵票、印花税票等,就不在這個範圍了。證券交易被限縮在證券法所説的有價證券範圍之內。證券市場價格判斷和預測的方法主要有兩種:基礎分析和技術分析。因兩種方法的使用者在理論上和操作上完全不同,因此又把他們稱為兩大學派。

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依票面所載內容,取得相關權益的憑證。

所以,證券的本質是一種交易契約或合同,該契約或合同賦予合同持有人根據該合同的規定,對合同規定的標準的採取相應的行為,並獲得相應的收益的權利。

證券的本質是種交易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一般有:合同雙方交易的標的物,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交易標的物的價格,交易標的物的時間和地點等。

當然這些內容如果應用到不同具體的證券中,其中規定的內容有所不同。比如,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規定的內容就不一樣。

分類

證券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三大類。證據證券只是單純地證明一種事實的書面證明文件,如信用證、證據、提單等;憑證證券是指認定持證人是某種私權的合法權利者和證明持證人所履行的義務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義務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如存款單等。

有價證券是指標有票面餘額,用於證明持有人或該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券的憑證,區別於上面兩種證券的主要特徵是可以讓渡。

基本特徵

證券實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在於把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體現為證券,即權利的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用證券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種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一種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一種標誌和結果。

證券必須與某種特定的表現形式相聯繫。在證券的發展過程中,最早表彰證券權利的基本方式是紙張,在專用的紙單上藉助文字或圖形來表示特定化的權利。

因此證券也被稱為“書據”、“書證”。但隨着經濟的飛速前進,尤其是電子技術和信息網絡的發展,現代社會出現了證券的“無紙化”,證券投資者已幾乎不再擁有任何實物券形態的證券,其所持有的證券數量或者證券權利均相應地記載於投資者賬户中。“證券有紙化”向“證券無紙化”的發展過程,揭示了現代證券概念與傳統證券概念的巨大差異。

證券作為表彰一定民事權利的書面憑證,它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證券是財產性權利憑證。

證券表彰的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憑證。在現代社會,人們已經不滿足於對財富形態的直接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而是更重視對財富的終極支配和控制,證券這一新型財產形態應運而生。持有證券,意味着持有人對該證券所代表的財產擁有控制權,但該控制權不是直接控制權,而是間接控制權。

例如,股東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則該股東依其所持股票數額佔該公司發行的股票總額的比例而相應地享有對公司財產的控制權,但該股東不能主張對某一特定的公司財產直接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講,證券是藉助於市場經濟和社會信用的發達而進行資本聚集的產物,證券權利展現出財產權的性質。

證券是流通性權利憑證。

證券的活力就在於證券的流通性。傳統的民事權利始終面臨轉讓上的諸多障礙,就民事財產權利而言,由於並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轉讓在性質上並無不可,但其轉讓是個複雜的民事行為。

比如由於“債權相對性”的民事規則,債權作為財產的表現形式是可轉讓的,但債權人轉讓債權須通知債務人,這種涉及三方利益的轉讓行為受制於法律規範的調整,並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權利證券化,財產權利分成品質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額,造就出一種“規格一律的商品”,那麼這種財產轉讓不再侷限於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按照協議轉讓,而是在更廣的範圍內,以更高的頻率進行轉讓,甚至通過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形成了高度發達的財產轉讓制度。證券可多次轉讓構成了流通,通過變現為貨幣還可實現其規避風險的功能。證券的流通性是證券制度順利發展的基礎。

證券是收益性權利憑證。

證券持有人的最終目的是獲得收益,這是證券持有人投資證券的直接動因。一方面,證券本身是一種財產性權利,反映了特定的財產權,證券持有人可通過行使該項財產權而獲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債券);另一方面,證券持有人可以通過轉讓證券獲得收益,如二級市場上的低價買入、高價賣出,證券持有人可通過差價而獲得收益,尤其是投機收益。

證券是風險性權利憑證。

證券的風險性,表現為由於證券市場的變化或發行人的原因,使投資者不能獲得預期收入,甚至發生損失的可能性。證券投資的風險和收益是相聯繫的。在實際的市場中,任何證券投資活動都存在着風險,完全迴避風險的投資是不存在的。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為投資人買賣股票提供通道。

身為一般投資人的我們,其實最常接觸的就是證券公司了。我們在證券公司開户,也透過他們中介來買賣股票。其實證券公司在股市中的定位很像是一個百貨商店,方便消費大眾買賣。所以你可以跑到你家隔壁的證券公司看盤、買賣,而不用親自跑到證券交易所交易了!

那麼,所有的證券公司都可以居中幫投資人買賣股票嗎?答案:不是。

一般投資人必須透過證券公司買賣股票,但並不表示所有的證券公司都從事中介股票買賣的業務。根據證券公司經營的項目分類,證券公司可被劃分為四類:

第一,證券經紀商,也就是居間幫投資人買賣股票的證券公司。

第二,證券承銷商,幫助企業上市發行股票,如果投資人要買公司發行的新股票時,就必須找這種類型的證券公司。

第三,證券自營商,他們如同一般投資人一樣,也是股票的買賣者。我們一般稱為的法人,其中一類就是證券自營商。

第四,綜合類證券商,就是同時經營以上三種業務的證券公司。

經營代理客户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商,是證券投資者參加與證券市場的中介。證券經紀商的利潤來源是向委託證券買賣的投資人收取的手續費收入,稱佣金,各國一般對佣金收入作一定的規定。證券經紀商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證券投資經驗,而且信息來源廣泛,辦事效率高;普通的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瞭解少,投資金額小,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市場,通過證券經紀商代理買賣是一條可取的途徑。

風險分析

1、經營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的佣金收入佔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度會員年檢結果顯示,96家證券公司類會員只有32%被列為年檢好會員,與99年相比在總體規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時,仍有近十家證券公司出現虧損或接近虧損,相當一部分證券公司淨資產低於平均水平,在資產經營安全性、合法合規經營、內部控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拓展業務風險

隨着證券市場規範化、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深入,證券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拓展業務時採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臨較大風險:

(1)向客户融資。由於向客户透支資金的方法已經被嚴厲禁止,變相透支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利用國債交易向客户融資等),有的還與銀行共同協作,使融資行為不易被發現。

(2)返傭。返傭使經營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傭成為節約費用的包袱;返傭的帳務處理有的返還現金,管理漏洞較多;返傭比例制定亦有較大的隨意性,增加了規範管理的難度;同時返傭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個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營業税,留下了隱患。

(3)提供擔保。證券公司有的分支機構為客户貸款資金提供擔保,因擔保方比較隱蔽,只有在資金鍊出現斷裂,才有可能被發現,而這時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已十分嚴重。

(4)三方監管。有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實行三方監管(一客户提供資金給另一客户買股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證另一客户資金安全),這是《證券法》不允許的行為,監管協議不受法律保障,監管行為不受法規認可,一旦發生糾紛,證券公司十分被動。

(5)業務創新。為追求規模擴大和市場佔有率增加,證券公司開展了一系列的業務創新,並與銀行、保險等機構結成戰略伙伴關係,業務創新遇到來自包括技術、諮詢、培訓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挑戰,風險控制難度加大。

3、系統網絡風險

隨着網絡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的廣泛應用,隨着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不斷深入,網絡是否安全可靠、網絡是否便捷高效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證券公司對此的風險控制及抗風險能力仍不容樂觀。

證券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因為項目週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較大,隨着監管力度的加強,證券公司的連帶責任增加,公司各項風險增大。

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研究不夠,推薦企業發行證券失敗而使證券公司遭受利潤和信譽損失的風險。對二級市場的走勢判斷錯誤,造成股票價格定位不合理或債券的利率和期限設計不符合市場需求,券商包銷的股票賣不出去;或者在增發配股時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證券公司資金被大量佔用引發財務風險。

隨着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