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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籤何“不平等條約”卻讓談判對手吃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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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的痞子氣傳説久矣,然打開歷史一看,無非是一些談判策略一類小動作:比如某年某日李某對某洋大人持“不理不睬狀”。和洋人打馬虎眼,用拖延術,施搪塞法,使掛羊頭賣狗肉伎倆,裝糊塗,這恰恰是弱勢晚清一代為官的精明之處。試想,洋人強勢,如果不用“蘑菇法“和他們”搗糨糊“,搗到哪兒算哪兒,那豈不是國將不國,民將不民,體無完膚嗎?

李鴻章籤何“不平等條約”卻讓談判對手吃了虧

李鴻章也有不“痞子氣”的時候,當大清比日本強大的1871年6月,李鴻章仔細看了日本帶來的草案後立刻拉下臉來説:“此次章約,全改為一面之詞,而且綜合西方各個條約擇優採用。這豈非自相矛盾,將前稿作為廢紙不成?未訂交先失信,以後的事怎麼辦呢?”瞧,人家該説的一個字兒不落,全説透了。

外交講的就是後面的軟硬實力。痞子外交説白了就是弱勢者的外交,就是“第三世界”和強人打交道時的一種武器。

李鴻章最“痞子氣”的就是簽訂《煙台條約》。這事兒堪稱晚清弱勢外交上的傑作,前前後後充滿着賞心悦目的“痞子氣”,讀來讓人在總體痛心疾首下產生局部揚眉吐氣:1874年2月21日“馬嘉理事件”發生。英國駐上海領事館翻譯官馬嘉理進入雲南後被當地人殺了,英國公使威妥瑪大鬧起來。

其時,英國人的軍艦開入煙台,日本軍隊開始向朝鮮武裝挑釁,這些都對大清國構成戰爭威脅。醇親王主張與英國人決裂開戰,而李鴻章的思路是:大清國不能再在外交上走一貫的老路,即事端一出,動輒開戰,戰則必敗,敗則議和,和則割地賠款。朝廷把這個難題推給李鴻章去處理。李鴻章就請所有的大使偕夫人到山東煙台去避暑,讓威妥瑪也到煙台去談判。

他每天晚上宴請駐華公使和夫人吃飯跳舞,讓他們非常滿意。白天,李鴻章一面和威妥瑪談判,一面將消息通報給所有的駐華公使。慢慢地,那些公使和夫人都認為威妥瑪沒有紳士風度,説他得理不讓人。夫人們產生了憐憫之心,就做威妥瑪的工作,使他不得不做出讓步。

1876年9月,《煙台條約》簽訂。明裏看,這個條約是個不平等的條約,但是英國人事後説:“這個文件既不明智也不實用,毫無意義,是一堆宂言贅語而已。”不錯,李鴻章着實地和洋人“腐敗”了一回,用掉了一些交際費,卻辦成了一件讓對手啞巴吃黃連,“好看不中用”的事兒,這就是李鴻章“痞子氣”的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