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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每月能領到多少工資?每月只拿800塊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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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的基本工資一直是800元,1942年後每月能領到超4000元津貼

蔣介石每月能領到多少工資?每月只拿800塊大洋

作為國民政府最高級別的公務員,蔣介石在抗戰期間,每月究竟能拿多少工資?查1933年南京國民政府所頒佈的《暫行文官官等官俸表》,作為“特任”級別的公務員,蔣的薪俸標準是800元,與之同級別拿相同薪俸者,包括國民政府五院院長及中央各部會部長。①這個標準,較諸北洋政府時期,大總統每月薪俸2.4萬元(1913年增至3萬元)、公費4萬元、交際費4萬元,已遜色極多。

1933年國民政府“廢兩改元”,蔣的這800元月薪,即800銀元。其大致購買力,可參考同期南京、上海的豬肉價格——約每斤0.3元(銀元)上下。②1935年“法幣改革”後,蔣的月薪,從800銀元變成了800元法幣(官方規定銀元與法幣的兑換比率是1∶1)。

抗戰爆發後,蔣的薪俸有所變化。雖然全國公務員的基本工資都沒有變,但考慮到物價上漲,對公務員造成的壓力最大,1941年夏,國府頒佈了《非常時期改善公務員生活辦法》,規定:公務員可以每人每月購買政府提供的平價米糧兩市升;另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助費60元;基本工資低於200元者,再另發生活補助費20元。③蔣介石也同樣可以領取上述補助。

1942年,通脹繼續惡化,重慶的豬肉已漲至每斤6.25元。④以至於像王子壯這樣的中高級公務員(中央銓敍部次長),也在私人日記中哀歎:即便節衣縮食,每月仍需借貸500元才能維持全家生計,全年只有三個月不為米糧發愁。⑤故而,該年9月,國府再度出台新的《非常時期公務員生活津貼辦法》。不過,該辦法不再規定生活津貼的具體數目,而是將津貼數目與物價上漲指數掛鈎,按固定公式定期修正。

若以1942年8月重慶的物價指數為依據,在該項新政策出台後的9月份,除基本薪俸800元之外,蔣介石還可以拿到4400元的生活津貼;最低級別的公務員(月薪55-60元),也可以領到660元生活津貼。換句話説,到抗戰中後期,基本工資對公務員來説,已形同虛設,津貼才是其真實工資。上述政策,一直延續到抗戰結束。

1936年6月27日,蔣介石與龍雲合影

此外,作為委員長,蔣每月還能從中央銀行支取3萬元“特別費”

除上述工資及津貼外,蔣介石每月還有一筆固定收入。據蔣的侍從副官居亦僑披露:“蔣介石任軍事委員長時,在財政預算中有一筆特別費用,不列入正常開支項目,可以憑蔣介石親批手條支付。”⑥查中央銀行檔案,可知這筆費用的具體數額是3萬元。經手辦理該款項者,乃是孔祥熙。如1938年9月3日,孔曾密函中央銀行:

“案查蔣委員長特別費每月叁萬元,前經函請貴行按月撥交王宇楣君代領,據報業撥至本年七月份止在案。所有自八月份起按月應撥之叁萬元,請即按月照數撥交本部駐港辦事處王科長巽之代領,取據報核,不再逐次函達,相應函請查照辦理為荷。”⑦

除此之外,蔣介石每月,再無其他因擔任公職而產生的收入(蔣兼職雖多,但按規定只能領取其中一份工資)。

至於蔣的個人存款,迄今為止,所發現的唯一史料,名曰《登集團特報丙第一號——政府要人上海外國銀行預金調查表》。該調查表“作於昭和14年10月17日(即1939年10月17日), 調查者為登集團參謀部, 報告註明為‘情報’,‘祕’級。”該調查報告,共列有國府高層政要29人,統計其存款總額為78606.7萬元。其中,蔣介石名下有存款6638.5萬元,合809萬美元。⑧

所謂“登集團”,即侵華日軍第13軍(該部代號為“登部隊”)。國內部分學者對該調查的真實性很困惑,一方面認為,“日本人一向重視對國民黨的情報工作,但該調查報告因無其他材料佐證,我們一時無法判斷其可靠性如何”;另一方面又覺得,“日本為了打擊其敵手,可能利用對其敵手不利的材料,造謠生事,蠱惑人心。其時正值抗戰時期,國民黨站在抗日立場上,正是日本的敵手。但該調查註明為祕密情報,非為公佈用,有意造假的可能性似不大。”⑨

另據美國底特律大學教授戴鴻超的研究,日本當局確曾在戰時製造過針對國民政府高層的財富謠言。其中最著名的一則,即通過散佈所謂國府要人在外國銀行的存款,宣傳“宋子文是1940年代的世界首富”。美國聯邦調查局因此祕密調查了宋在美國花旗銀行與大通銀行的存款,據1983年解密的調查局文件,“證明這一消息是來自日本的戰時謠言。”⑩考慮到“登部隊”本身即負有對華宣傳戰的任務,所謂《登集團特報丙第一號——政府要人上海外國銀行預金調查表》的真實性,是極為可疑的。可惜的是,戰爭結束後,“登部隊”祕密焚燬了其幾乎全部檔案文件,今人已很難進一步查證該調查報告出爐的前後始末。

1942年,蔣介石與美國特使Willkie shakes合影

註釋:

①暫行文官官等官俸表,1933年9月23日公佈。②同期物價水平,可參考陳明遠《1840-1949百年生活鉅變》,文匯出版社, 2010,P100-101。③非常時期改善公務員生活辦法,1941年7月1日公佈。④《資源委員會公報》第三卷,第2期,“統計”。⑤王子壯日記,轉引自任育德:《黨工看黨務——以1941~1945年〈王子壯日記〉為例》。⑥居亦僑:蔣介石侍從室內幕。⑦《中央銀行史料(1928.11-1949.5)》(下卷),P732-733。⑧⑨汪朝光:《關於國民黨政府高級官員私人財產的一例調查》,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3期。⑩戴鴻超:《宋子文的私人財產與是否因公舞弊問題之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