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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孔聖人之稱的孔子為何也會陷於困惑中?

風雲人物 閲讀(3.25W)

孔子針對齊國“君不君、臣不臣”的潛在危機,向齊景公提出了整飭“君君臣臣”禮制秩序的為政建議和實施“政在節財”的寬民政策,言辭中肯,切中時弊。此外齊景公內嬖甚多,晚年他卻一直諱言立嗣之事,致使齊國羣公子名分不清,行為失當,爭鬥不已。孔子針對這種“父不父、子不子”的反常現象,向齊景公提出徹底理順“父父子子”名分關係的建議,勸諫他早立嗣、正名分,避免日後禍起蕭牆。孔子向齊景公提出的為政建議,得到齊景公的認同和讚許,齊景公打算重用孔子,“以季、孟之間待之”(《論語·微子》)。然而以晏嬰為代表的齊大夫則一致反對,晏嬰認為“儒者滑稽而不可軌法”(《史記·孔子世家》),意思就是,孔子所鼓吹的通過道德修養來恢復禮制秩序的政治主張未必適用於齊國,其結果必將誤國誤民。晏嬰是孔子所敬重的賢者,他曾評價道:“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論語·公冶長》)。

有着孔聖人之稱的孔子為何也會陷於困惑中?

儘管孔子與晏嬰的政治立場是一致的,但是他們在施政方法和為政風格上卻存在較大差異,總體而言,晏嬰為政更加務實,而孔子則偏於理想化。孔子向齊景公提出的為政主張,由於受到晏嬰等人的強烈反對而未能付諸實施,這讓他感到更加沮喪、失望,並由此產生疑惑。晉國當時雖然是中原地區的諸侯盟主國,但是國內公族與卿家之間的矛盾衝突也異常激烈。據《左傳》、《史記》等史書記載,魯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14年),晉國公族祁氏和羊舌氏發生內訌,“六卿欲弱公室,乃遂以法盡滅其族。而分其邑為十縣,各令其子為大夫。晉益弱,六卿皆大”《史記·晉世家》(亦見《左傳·昭公二十八年》)。

孔子開始還為剛剛主政的魏獻子叫好,稱讚他“近不失親,遠不失舉,可謂義也”(《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可是到了第二年(公元前513年),晉國在趙鞅、荀寅等人的主持下,用民間收繳的鐵器鑄造了一尊大鼎,把當年範宣子擬定的刑法鐫刻在鼎上,名為“刑鼎”,公佈於眾。孔子認為這是一起破壞春秋禮制的嚴重事件,他破天荒地發表長篇言論,對此提出嚴厲批評: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能守其業。貴賤不愆,所謂度也。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為被廬之法,以為盟主。今棄是度也,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為國?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晉國之亂制也,若之何以為法?(《左傳·昭公二十九年》)。

《左傳》中有關孔子言與事的記載共有三十一處,記言類和記事類大體各佔一半。記言類大多以“仲尼曰”或“孔子曰”這種“嵌入式”的方式後綴於事件之後,這顯然是孔子向弟子傳授《春秋經》時對歷史事件做出的經典評述,而非事件發生當時的言論。但是這段言論則有所不同,孔子這段言論與歷史事件之間的契合度很高,針對性也很強,因此應當是孔子當時聞知此事後的即時言論,代表了他當時的思想觀點。

在孔子看來,晉國“鑄刑鼎”事件,徹底打破了尊卑貴賤有序的等級制度,政治生態進一步惡化,其結果可能直接導致晉國滅亡。然而晉國公室卻軟弱無力、無所作為,晉傾公對於這種公然違反法度、僭越禮制的行為聽之任之,一再妥協退讓,孔子對此百思不得其解,陷於困惑!魯昭公後期,即孔子四十歲前後,魯、齊、晉三國發生的社會變革對孔子思想衝擊很大,社會現實與政治理想之間的尖鋭衝突,使他的思想境界由“立”轉為“惑”,因此他不得不重新進行認真反思,對自己“三十而立”所確定的“立於禮”的政治主張做出必要的調整和修正,進而再由“惑”臻至“不惑”。孔子由“惑”至“不惑”的心路歷程並沒有著諸文字,但是從他有關言論和行事風格的變化中可以略見端倪。他説:“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為可與權。”(《論語·子罕》)。

這裏提出的“學”、“適道”、“立”、“權”幾乎與他“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一一對應,形成互文,因此“四十而不惑”可以理解為“四十而權”。“權”,權宜、變通。《孟子·離婁章句上》:“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孔子四十歲前後,在現實政治中經歷了許多發人深省的事件,對他的政治理想產生了巨大的衝擊,他懵懵懂懂地意識到,社會方方面面都在經歷深刻變革的歷史大趨勢下,儘管自己堅守理想和信念不動搖,但是在行事方法和處世風格上必須做出某些調整和改變,否則就難以適應現實世界,更難以實現政治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