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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名相李斯為啥成為歷史上死法最慘的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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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曆代丞相中,若要論下場最可悲、死得最慘的人,恐怕要首推秦相李斯了。《史記》中有一句關於李斯被殺的文字記載:“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

一代名相李斯為啥成為歷史上死法最慘的丞相?

“五刑”,是指對罪犯所實施的五種刑罰。“五刑”究竟包括哪些內容,歷朝歷代都有所不同。先秦的五刑是指墨、劓、剕、宮、大辟;《北魏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北齊律》的五刑是鞭、杖、耐、流、死,《北周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從《隋律》起,才將五刑定為笞、杖、徒、流、死,並不時持續到清朝。

從“五刑”的演化過程來看,這種慘絕人寰的刑罰,隨着社會的不時進步,正在一步步向着較文化、較人道的方向展開,呈現出逐步減輕身體摧殘程度的趨向。可李斯沒有那麼幸運的生在隋朝以後,也只需在秦朝垂死掙扎的份了。

秦朝的五刑固然比先秦時期有所進步,但從《大秦律》中仍能覺得到這種肉刑與死刑並用的刑罰的極端殘忍。其法為:“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其舌。”

李斯行刑時沒有胡言亂語,所以沒有被額外的割掉舌頭。但“具”這個字,説明了李斯所遭受的那五種刑罰並處腰斬,一項也沒有少。單純經過文字記載,很難揣測出李斯受刑的情形。試想,假設先實施五刑,碎了屍,腰斬便無法中止;若先行腰斬,截成兩段,那麼刺臉、劓鼻、剁肢、笞殺都失去了意義。

獨一的辦法,就是將五刑和腰斬別離起來執行,先刺臉、劓鼻、剁肢,隨後腰斬,接着砍頭,最後再慢慢碎屍。趙高這一語無倫次的判決,可真夠難為那些準備行刑的劊子手們的。

被施以五刑,這不能不説是嚴酷理想對李斯個人的極大嘲諷。其一,李斯是《大秦律》的制定者和執行者,搞不好五刑的詳細內容還是由他大筆一揮,用精巧的小篆最終圈定而成的。其二,李斯是秦始皇殘暴統治的“鐵桿屠夫”,或許那些為他行刑的劊子手們,還是當年他用殺人無算的閲歷,一手調教和培育出來的嫻熟庖丁。

往常他本人卻成了“俎上魚肉”,最後由他鍛煉出來的刀客,依照他釐定的刑罰,一項一項,一刀一刀的被結果了性命,很有一股子“木匠做枷,自食其果”的滋味和“請君入甕”的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