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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的廢除緣由:唐代府兵因何最終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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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並非唐代唯一的兵種,承擔宿衞的還有保衞宮廷,屯駐北門的禁軍(見六軍),與十二衞所領府兵對稱南、北衙軍。出征和防戍則有名為“募”而實也是“徵”的兵募,以後還有防戍本州的團結兵、士鎮兵等。在出徵和防戍中,兵募的數量往往超過府兵,但府兵在唐初具有較強的戰鬥力,他們是軍隊的骨幹。

府兵制的廢除緣由:唐代府兵因何最終消亡?

唐代府兵制在太宗和高宗統治前期曾經有效地實行,但自高宗後期以至武后時就逐漸被破壞,到玄宗統治時終於被廢除。破壞的原因:戰事頻繁、防禦線延長、兵役繁重。原來防戍有一定的番休期限,後來常被強留以至久戍不歸,導致人民避役,兵士逃亡(兵募也是這樣)。府兵地位的低落。唐初承前代遺風,對於衞士比較尊重,但到武后時,番上衞士往往被貴族官僚借為私家役使,導致社會上以充當府兵為恥辱。

高宗以後,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府兵徵發對象主要是均田農民,隨着均田制的破壞,府兵徵點制失去了賴以實行的經濟條件。這樣,玄宗統治初期,府兵逃散的情況日漸增多,以致番上衞士缺員,徵防更難調發。

開元十年(722),宰相張説以宿衞之數不給,建議召募強壯。次年,募取京兆、蒲、同、歧、華等州府兵及白丁為長從宿衞。

十三年,改名“ 騎”,分隸十二衞,基本上代行了府兵宿衞的任務。徵防兵士中﹐府兵本來就少於兵募,武后時出現了防衞本州的團結兵;玄宗初,軍鎮又出現了來自召募的健兒。那時,軍府空虛,府兵番上宿衞已經不能足額,徵防必然更難從府兵中徵發,實際上除了被強留下來的以外,諸軍府兵員的缺額大概很少得到補充。

開元二十五年(737),玄宗下詔命令諸鎮節度使按照防務需要制定定額,在諸色徵行人和客户中召募自願長住鎮戍的健兒,“便令常住”。二十六年,又下詔説諸軍召募的長征健兒業已足額,以後不再從內地調發,原有兵士(包括兵募﹑鍵兒等)非長征者一律放還。這就在法令上停止了調發府兵徵防。

天寶八載(749)鑑於軍府無兵可交,遂停折衝府上下魚書,府兵制終於廢止。此後,折衝府只有兵額和官員,既沒有兵,也沒有馱馬、武器等各項軍資。但終唐之世,軍府空名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