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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官員的收入差距 公務員與丞相俸祿差9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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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書·東方朔傳》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説漢武帝招人,東方朔前去應聘,在自薦書上寫道:“像我這樣的奇才,要是做不到宰相一級,那真叫沒有天理了。”自薦書遞上去,漢武帝給他安排了一個崗位:待詔公車。“待詔”就是等着皇帝召喚,“公車”是負責接待的單位,合起來講,這個崗位就是讓你在國營招待所裏待着,什麼時候想起你來了,什麼時候給你活兒幹。“待詔公車”,屬於百石以下級別的斗食或者佐史,相當於現在機關裏的小科員。原文中,東方朔提到自己的薪水,説的是“俸一囊粟,錢二百四十”。一囊粟,是指一袋沒有脱殼的小米;錢二百四十,是指二百四十枚三銖錢。

漢代官員的收入差距 公務員與丞相俸祿差900倍

西漢“公務員”分為近二十級,最高級別是丞相,其次是御史大夫,再其次是中二千石,再其次是二千石,再其次是比二千石,再其次是千石……直到百石、斗食、佐史為止。所謂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百石,是每年名義上能領的糧食數量,漢朝時通常用這個指標來指代行政級別。但實際發放薪水並不一定發糧食。

東方朔的貨幣工資是每月二百四十錢,糧食補貼是多少呢?由《居延漢簡》所載漢武帝晚期低級官員的工資單據可知,凡百石及以下級別的“公務員”,每月小米(或麥子)三石。東方朔説的“一囊粟”,是指三石小米。“石”是容量單位,漢朝一石約等於今天二十公升。三石不脱殼小米能出淨米七十多斤,平均一天兩斤還要多一些。東方朔除了一囊粟的糧食補貼,還有二百四十錢的貨幣工資。為了便於估算,把這二百四十錢也換成糧食。據《史記·平準書》和《居延漢簡》卷1所載西漢糧價,漢武帝時豐年粟米十五錢一斗,加上已經補貼的三石(三十鬥),每月共有四十六鬥,能出淨米一百多斤。一百多斤小米,放到現代市場上賣三百元左右。

補貼和工資加一塊兒,一個月才領三百元左右,漢朝“公務員”的薪水是不是太低了呢?其實不是。拿低薪的只是東方朔這樣剛參加工作的小科員,像丞相、御史大夫、中二千石等“高幹”,薪水高得嚇人。就説丞相吧,每月僅貨幣工資就有6萬錢,加上糧食補貼和采邑租税,實際月薪是東方朔的900倍不止。“高級公務員”薪水高出這麼多,“基層公務員”自然不滿,所以在漢武帝以後,“基層公務員”的薪水也開始上調。《漢書·宣帝紀》載有一條漲工資的詔令:“今小吏皆勤事,而俸祿薄,欲其毋侵漁百姓,難矣。其益吏百石以下俸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