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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南京婚禮兩塊錢搞定 服裝須國貨場地免費

歷史解密 閲讀(3.24W)

1929年2月26日,一條消息開始在南京城的適婚男女青年中迅速傳開了——從這天起,新婚夫妻可以到市政府的大禮堂去辦婚禮了。政府大院,一向被賦予神祕的色彩,往往有軍警把守,更添莊嚴肅穆的氣氛。如今,“衙門”裏竟然要開始舉辦婚禮了。這消息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這種做法又是誰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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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劉紀文首倡

市府禮堂辦婚禮引領新時尚

1929年2月26日,南京社會局呈准公佈了一份《市民借用市府禮堂結婚章程》,並核准從公佈之日實施。這則章程的出台,與時任南京市長劉紀文有關。

劉紀文祖籍廣東,早年曾留學日本,是孫中山的追隨者。後來,他在美國經好友宋子文介紹,認識宋美齡,並定下婚約。造化弄人,後來宋美齡嫁給了蔣介石,劉紀文也與許淑珍結婚。不過,與宋美齡的往昔情誼,並沒有影響到劉紀文的仕途。蔣介石定都南京後,劉紀文被委任為南京特別市首任市長。在劉紀文擔任市長的兩年任期內,南京城市面貌發生了有史以來最大的變化,奠定了南京作為現代化城市的基礎。

劉紀文不僅關注城市建設,也關注南京市民的生活方式。他仿效歐美各國,在南京首倡市府證婚的制度。在市府舉行結婚儀式,簡潔又時髦,很快就吸引了大批適婚男女青年。眼看來市府舉行婚禮的市民越來越多,市政府特令社會局會同公安局,擬定結婚章程及儀式。市府一聲令下,社會局立刻行動起來,擬定並公佈了《市民借用市府禮堂結婚章程》。

見證真愛的市府禮堂在哪

今夫子廟江南貢院

由於劉紀文鼎力支持,加上政策迅速出台,到南京特別市市府結婚的年輕人越來越多。莊嚴肅穆的市府大禮堂見證了許多新人的甜蜜。那麼,當時的市府大禮堂在哪兒呢?今天還能找到嗎?

從民國時期的地圖上看,當時的南京市政府,位於今天的夫子廟江南貢院。而據資料記載,1929年,就在劉紀文擔任南京市長期間,市政府的確在江南貢院內。江南貢院的建築規模宏大,原有號舍兩萬多間。自清朝末年廢除科舉後,江南貢院的不少建築被拆除或改建,但仍舊保留了明遠樓、至公堂、飛虹橋和歷代貢院碑刻以及一部分號舍作為歷史文物,供後人參觀。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隨後,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建立南京特別市,直接隸屬於國民政府。南京市政府的辦公地點就選在夫子廟江南貢院原址。

也就是説,從1929年2月26日起,新婚夫妻只要提前十天向市政府提出申請,就可以在十天後,到江南貢院舊址舉行一場完全不同於舊式的婚禮。

民國南京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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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穿越到民國,在江南貢院參加一場婚禮,儀式大致如此:

一、司儀員宣佈儀節(奏樂);二、證婚人入席;三、主婚人入席;四、介紹人入席;五、新郎新娘入席;六、來賓入席;七、證婚人主婚人介紹人致辭;八、新郎新娘交換飾物;九、證書蓋印;十、禮成。

這些儀式儼然已完全現代化,和我們熟悉的模式區別不大。不過,按照章程規定,當時在市府禮堂舉行婚禮,還有附加條款。首先,新郎新娘的衣服式樣得是新式,長袍馬褂、唐裝漢服是不許出現在婚禮上的;就連衣服的面料也有規定“以國貨為原則”。其次,新娘不能坐舊式的轎子。

另外,在市府禮堂舉行婚禮,時間不能超過2小時。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一條——費用問題。章程規定,在市府禮堂結婚只需要掏兩塊錢,一塊用來辦結婚證,一塊用來交印花費。那麼,場租費呢?答案是分文不取,看來,劉紀文市長真的不會算經濟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