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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兩朝的“公車改革”為什麼不能進行到底?

歷史解密 閲讀(1.72W)

自古以來,“公車”對歷朝歷代的官員們來説,既是代步的工具,更是身份和排場的象徵。從春秋戰國時期開始,王公貴族們都以乘坐“公家”的馬車為榮。西漢開國時,由於連年戰爭的原因,馬匹奇缺,漢高祖劉邦出行都找不到四匹毛色相同的馬拉車,一些官員只得屈尊乘坐“公家”牛車。到了東漢初年,光武帝劉秀認為,國家初建,百廢待興,在公車使用上也應該節儉,所以費用相對低廉的牛車再次盛行,直到經濟恢復後牛車才又被馬車取代。

明清兩朝的“公車改革”為什麼不能進行到底?

唐宋時期,官場開始盛行坐轎,不同品級的官員乘坐不同的轎子。因而稱為官轎。其實,也就是一種“公車”。每逢官員坐轎出府,都有隨從在前鳴鑼開道,轎旁還有侍衞人員前呼後擁好不威風!百姓見之必須肅靜迴避甚至跪拜。官越大,抬轎的人越多。一般七品官多為四抬,五品以上的官員可乘八抬,皇帝出宮時是十六抬,自然是最高的規格。

其實,官員最七年級般是沒有坐轎資格的。唐代初年,就連官職最高的宰相出門也一律乘馬,只有貴族婦女才可乘轎。唐武宗時期有所鬆動:三品以上的宰相、三公、尚書令以及退休和患病的官員才可乘轎,其餘不論尊卑,一律不準,而且坐轎者還必須自己花錢消費。北宋時期,士大夫階層認為乘轎是“以人代畜”,有傷風化,所以都不乘轎。宋哲宗紹聖二年“禁京師人士輿轎”,只有司馬光是四朝元老,德高望重,哲宗念他年事已高,批准他乘轎上朝,但司馬光一再辭謝,不願接受這樣的“待遇”。

到了辛亥革命以後,北洋軍閥上台,改坐轎為坐車。當時,北洋軍閥官員坐車的兩邊都有踏板,各站一名挎盒子炮的保鏢,招搖過市,煞是威風。北洋軍閥坐車的優劣和權力的大小成正比:權力越大者,坐的車越好;權力一般者,坐的車也就一般。

縱觀中國古代的公車發展史,可以看出,由於歷朝歷代沒有規定官員的坐車、坐轎等交通工具的公私使用之分,一旦交通工具派發下來,完全供主管官員個人使用,成了絕對的私人用品,因此,助長了官場腐敗與奢靡的風氣。明清時期,坐着八抬大轎泡酒樓、逛妓院的官員不在少數。同時,古代官車數量龐大,已經成為國家嚴重的財政負擔。

明朝開國,平民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就開始對“公車”腐敗公開宣戰,制定了一系列關於乘坐車轎的規定。據《明史·輿服志》記載,“景泰四年令,在京三品以上得乘轎。弘治七年令,文武官例應乘轎者,以四人舁之。其五府管事,內外鎮守、守備及公、侯、伯、都督等,不問老少,皆不得乘轎,違例乘轎及擅用八人者,奏聞。蓋自太祖不欲勛臣廢騎射,雖上公,出必乘馬。”這意思就是説,規定只允許三品以上文官可以乘坐四人抬的轎子,其餘官員一律騎馬出行;勛戚和武官不問老少,皆不得乘轎;違例乘轎及擅用八人抬轎者,都要接受嚴厲處罰。這一套規定在明朝初期執行得還是比較徹底的。

為了讓這一規定落實到實處,朱元璋還經常微服私訪,在京城的街頭巷尾,察訪民情。由於出身貧寒的緣故,朱元璋深知百姓的艱難,所以,在平時自己出行的交通工具使用方面,他力求做到率先垂範。據《明史》記載,有一次,有司奏請,要把他乘坐的轎子裝飾一下,需用黃金若干。他當即拒絕説,不必了,用銅就可以。有司討好地説,“陛下,即使用純金,又能費多少?”朱元璋説:“朕富有四海,豈吝乎此?然所謂儉約者,非身先之,何以率下?且奢侈之原未有不由小至大者也。”

朱元璋制定的一系列“公車改革”規定在明朝初期執行得非常有效,但是,隨着明朝的日漸衰弱,監管也每況愈下,一些貪戀安逸、養尊處優的官員們又紛紛坐上了轎子,而且轎子越坐越大。據《明史·奸臣傳》記載,奸臣嚴嵩的死黨、總管全國鹽政的都御史鄢懋卿,“性奢侈,至以文錦被廁牀,白金飾溺器。歲時饋遺嚴氏及諸權貴,不可勝記。其按部,常與妻偕行,制五彩輿,令十二女子舁之,道路傾駭。”

奸臣如此,忠臣也如此。被稱為改革家的張居正,乃萬曆朝的首輔大臣,回家奔喪,所坐過的轎子之大,讓人目瞪口呆。據有關史料記載,張居正這次返鄉之行,那真是壯觀得不得了:元輔的坐轎要三十二個轎伕扛抬,內分卧室及客室,還有小僮兩名在內侍候。隨從的侍衞中,引人注目的是一隊鳥銃手,乃是總兵戚繼光所派,而鳥銃在當日尚屬時髦的火器。張居正的這頂轎子,不僅有裏外套間,有廚房廁所,還有隨侍人員。如此大轎,恐怕是中國,乃至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大轎了。為了讓如此大轎從北京暢行無阻地趕到江陵,張居正可謂是煞費苦心。在這千里行程中,“五步一井,以清路塵;十步一廬,以備茶灶”,拓寬道路,加固橋樑,勞師動眾,一時驚擾無數官民。

清朝進關後,朝廷規定在京的滿族大臣不分文武一律乘馬,不準坐轎;一品文官如果因為年老或疾病不能乘馬的,必須經過特許才可坐轎;漢族文官可以坐轎。但京師城區域廣大,官員住宅距供職官衙的路途都很遙遠,如果要乘轎上下班,得準備兩班轎伕中途替換,一班轎伕抬轎時,另一班乘大板車隨後。計算下來,養一乘轎子的年度開銷需要數千兩銀子。因此,清朝龐大的官僚機構因交通工具佔用了大量國家財富。

因此,康熙、雍正和乾隆三朝,朝廷都在致力於“公車改革”,規定在不影響官員形象的情況下,鼓勵滿漢大臣一律乘坐輕便價廉的代步工具,於是很多京官都改乘騾車了,比坐轎省得多。而那些要一些高級官員,綠呢大轎可以保留着,放在宅第的轎廳裏,需要顯示一下派頭時,可以花錢去轎行僱轎伕來臨時抬轎。

但是,從《清朝文獻通考》的記載來看,滿族官員不許乘轎的禁令在康熙時就已被突破,到乾隆時乘轎已成普遍現象,乾隆皇帝為此連發詔諭訓斥,但是僅靠三令五申是沒有效果的。當時,大將軍福康安,他作為乾隆的寵臣,長年統兵,“其出師督陣亦坐轎,須用轎伕三十六名,輪替值役,轎行如飛。”

從總體上看,明清兩朝前赴後繼的“公車改革”總是前緊後鬆,有頭無尾,雖有突破,但卻不能將“公車改革”進行到底。現在我們國家對公車的違規問題越來越重視,因為公車的日益舒適化和奢侈化無疑會推高官場腐敗的程度和加速官場腐敗的進程。如何有效限制公車的消極作用,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都是一個嚴峻問題。如何標本兼治地解決公私不分、公車消費負擔過重的問題,的確值得我們反覆思量。這既是一個當前的問題,更是長遠的問題,不能有半點輕視與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