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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的風俗習慣 中國少數民族苗族的風俗傳統

少數民族 閲讀(1.97W)

苗族的風俗傳統:苗族是我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眾多,分佈遼闊,湘西苗族屬其中之一部。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苗族在服飾、節慶、婚嫁、喪葬、娛樂、禮節、禁忌飲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獨特的風俗習慣。

苗族的風俗習慣 中國少數民族苗族的風俗傳統

一、服飾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飾,男女差別很小,一律是"色彩斑瀾";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頭蓄長髮,包赭色花帕,腳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種銀飾。

清代雍正年間"改土歸流",政府指令"服飾宜分男女"之後,變化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換上漢人服裝。如今天的永順、龍山等縣的苗族,其服飾與漢族已無分別。但在花垣、保靖、鳳凰、吉首、古丈、瀘溪等縣境內,苗族的服飾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飾較為簡單;頭纏布帕,身穿對襟衣,衣袖長而小,褲簡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腳。頭帕有青帕和花帕兩種,帕長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纏戴時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顏色有花格、全青、全藍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釦一般為七顆。有的青年男子,為使人欣羨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層的衣服只扣最下邊的一對鈕釦,第二層衣服扣下面兩對鈕釦......以此類推,一直到扣完最裏層的七對鈕釦為止。這樣,層層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別有一種情趣。

與苗族男子的簡單衣着相反,苗族婦女的服飾十分精美複雜。

頭帕:苗族婦女的頭帕,因地而異。鳳凰縣境內的苗族婦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長三尺多,由額頭包至腦後,連耳朵都包在內面。花垣等縣境內的苗族婦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摺疊整齊,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齊額眉。吉首縣境內的苗族婦女頭帕較雜,與鳳凰縣相接的地區包花帕,與花垣縣相鄰的地區包黑帕。瀘溪、古丈和吉首東部地區的苗族婦女則包白色頭帕。帕上繡有四對青色花蝶,樸素美觀,獨具風韻。所謂"頭上帕子四個角,四個角上繡飛蛾",説的就是這種白帕。

首飾:苗族婦女的首飾,造型精美,種類繁多。以製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飾、銀飾、銅飾、鋁飾、玉飾等,而以銀飾最為普遍。從佩戴的部位分:有銀帽、銀盆、鳳冠、蘇山耳環、項圈、手鐲、戒指、牙籤、扣絆等,而以手鐲和戒指必須常戴。從造型上分,僅耳環一項,就有瓜子吊耳環、石榴耳環、梅花針耳環、圈圈耳環、龍頭耳環、梅花吊瓜子耳環、耙粑耳環、龍頭瓜子吊耳環等等。

衣褲及其他:苗族婦女的衣服,過腰大而長,衣袖大而短,沒有衣領。袖口之大,約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習慣要滾邊、繡花或縷紗,並要加上欄杆花瓣於其問。有的還需在開岔和放擺前後兩面的邊緣刺繡挖雲鈎。衣服式樣一律是滿襟,無對襟式。製作一套苗族婦女的衣褲,縫工、繡工精緻的,需工日數十。褲子較短,褲腳較大。褲筒邊緣的滾邊、繡花或數紗與衣服相同。禮裙長而寬,下腳沿邊滿繡花紋,並滾欄杆及大小花瓣,五光十色,焯耀眩目。鞋子滿繡花,頭尖口大,後跟上耳,以便穿着。

解放後,在一些苗漢雜居地區,苗族服飾受漢族的影響較大,一些青年已改着漢裝。

二、節慶

湘西苗族的節慶較多,活動規模大。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

1.趕年場。農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熱心的是趕年場,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約定。趕年場。那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身着節日盛裝,互相邀約,成羣結隊去趕場。年場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異常熱鬧。人們不但可以進行物資交流,還可以參加或觀看打鞦韆、舞獅子、玩龍燈、上刀梯等活動,青年男女也多利用這種機會,物*侶,談情説愛。歌郎歌娘更是大顯身手,三五結伴,説古道今,引吭高歌,互相唱和,或盤根,或祝賀,或敍述傳統故事,或即興演唱新詞。唱的人愈唱興致愈高,聽的人愈聽精神愈振。即使大雪紛飛,天寒地凍,年場也要如期舉行。

2.三月三。這是湘西苗族的傳統歌舞節。這一天,苗族人民自動集中到約定的歌場上,參加對歌、聽歌、跳舞、觀舞,盡情歡樂。

3.趕清明。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節,又稱"清明歌會"。相傳,因苗族多散居在偏僻的崇山峻嶺之中,一切日常用品都必須到比較遠的漢區趕場交換,常常受騙*。所以,苗族人民便相約以清明節這一天作為自己的場期,互相交換物資,同時會見親友。這樣。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今天的"清明歌會"了。

清明歌會均有傳統的中心會場。吉首市東部的苗族人民趕清明,其中心會場每年都在丹青的清明場上。到時,苗族歌手以手托腮,引吭高歌,你唱我和,喜氣洋洋。有的唱到夜幕降臨仍不肯散會,一直唱到通宵達旦。

4.看龍場。每年從農曆三月穀雨那一天算起,逢辰便是看龍El,習慣稱做看頭龍後十二天又輪轉到辰日,再逢看龍之日,男女老少,均休息一天,踴躍參加。若在這天干了農活,就屬於犯忌。因此,苗族人民對於"看龍"的事,非常重視。

5.四月八。"四月八"是鳳凰縣落潮井鄉一個小山頭的名稱。傳説古代有一個名叫"亞宜"的苗族首領,領導苗民向統治者進行鬥爭。他曾組織各寨苗族頭人在現在的"喝血坳"地方喝雞血,發誓共同聯合,戰鬥到底。並約定四月八日在某山頭聚眾起義。起義後,義軍連連獲勝,一直打到了四川、貴州。第二年的四月八日,亞宜不辛戰死在貴陽市的噴水池附近。苗族人民為了紀念這位民族英雄,便於每年的四月八這一天,舉行紀念活動,追思亞宜的業績,為戰死者掃墓。清代乾嘉苗民起義後,統治者禁止湘西苗族人民舉行這一活動,致使苗族人民失去了一個極其有意義的傳統節日。解放後經國家民委批准,將"四月八"定為苗族統一的節日。

6.六月六。這是遠古遺俗,是苗族人民紀念六個男女祖先,希望自己也能生六男六女,繁衍後代的祭祖活動。每年的農曆六月初六這一天,鳳凰縣落潮井一帶的苗族人民都要在勾良山上舉行盛大歌會。鄰近的花垣、吉首等縣和貴州的鬆桃、銅仁等地的苗族人民也都前來參加。到會人數常常達兩三萬人之多。

7.七月七。這是苗族的傳統鼓會,以吉首、矮寨坡、古丈穿洞一帶最為流行。每年的農曆七月七日,苗族人民便穿着一新,歡聚鼓場,擊節敲鼓,翩翩起舞,縱情歡樂。

8.趕秋。趕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慶節日之一。每年的"立秋"這一天,苗族人民都要停止農活,身穿節日盛裝,邀友結伴,興高彩烈地從四面八方湧向秋場,參加或觀看各種文娛活動。傳統的秋場有吉首縣的矮寨場、花垣縣的麻慄場、鳳凰縣的勾良山、瀘溪縣的潭溪和樑家潭等地。這一天,秋場上人羣摩肩擦踵,四周山坡,人影晃動,花團錦簇,歌音裊裊,笑語盈盈,十分熱鬧。

趕秋的由來,有的説是趕"立秋日",有的説是"趕鞦韆"。相傳很久以前,苗寨有個名叫巴貴。達惹的青年,為人正直,英武善射,深受眾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獵,見一山鷹從空中掠過,便唾手拉弓,一箭射中了那隻山鷹,同時墜下了一隻花鞋。這隻花鞋,繡工極為精巧,一看就知道是出自聰明美麗的苗家姑娘之手。巴貴達惹決意要找到這隻花鞋的主人,在鄉親的幫助下,他設計、製造了一種可以同時坐八個人的風車形鞦韆,取名"八人秋"。立秋這天,他邀約遠近村寨的男女前來打秋取樂。打鞦韆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愛的活動,巴貴達惹想,那個做花鞋的姑娘,一定會來。果然,巴貴達惹的願望實現了。在秋場上,他找到那隻花鞋的主人--美麗的姑娘七娘。他倆通過對唱苗歌而建立感情,結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滿。從那之後,人們沿襲此例,一年一度地舉行這種活動,擇配佳偶,形成"趕秋"盛會。

9.櫻桃會。苗山多櫻桃樹,每當春季櫻桃成熟之時,苗族青年男女便相約聚會在櫻桃林中唱和山歌,進行社交活動。此種活動,苗語叫做"柳比娃",用漢語直譯的意思是"摘櫻桃"。以花垣縣和保靖縣一些苗寨最為盛行。

10.跳香會。跳香會流行於吉首、古丈、瀘溪和沅陵一帶,舉行此會時,以跳舞為主,兼及其它遊藝活動。

苗族是一個古老而又多姿多彩的民族,自稱"木"、"蒙"、"達木"、"達吉"。他稱有幾種情況,一是以服飾顏色而稱"紅苗"、"花苗"、"白苗"、"黑苗"等;二是以住地或種植的作物而稱"高地苗"、"八寨苗"、"栽姜苗"等;三是舊時代統治者對他們的侮稱,如"生苗"、"熟苗"、"麻布苗"等。新中國成立後統稱"苗族"。廣西的苗族佔全國苗族人口5.5%,佔廣西人口1%,在廣西各族人口中排在漢、壯、瑤族之後位居第四。全國苗族的主要分佈地在貴州和湖南,廣西的苗族主要居住在與湖南、貴州、雲南接界的廣西北部、西北部和西部的山區。苗族最大的特點是盛產各種木材和土特產,保持燦爛古樸的民族傳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