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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的初夜奇葩獻法 竟然要獻給僕人

野史祕聞 閲讀(1.17W)

女子獻身,顧名思義,就是將自己的初夜獻給異性,而在世界古代史上,卻記載着六種奇特的獻身方式,下面就讓我們來看一看吧:

古代女子的初夜奇葩獻法 竟然要獻給僕人

第一種是獻身給神物

古埃及有崇拜金牛之風,所謂金牛是體上有特別的斑紋的黑牡牛,據説這是生殖之神奧色里斯的化身。凡有金牛出身,祭司們就把它小心飼養,等過了四個月頭,就送進金牛廟。金牛初到廟堂的40天內,男人不能去,只讓女子在廟內裸體供奉,少女們紛紛把下體獻給金牛,這是她們的一種宗教責任。

雖然這種風俗在當時是很神聖的,但是這種方法對女子是不是太殘酷?

一則很危險,試想想,一個什麼都不懂的牛要和人進行性交,縱然有人幫助,也是很恐懼的一件事。

二則開了人和動物亂倫的頭。

女子的第一次就要和動物進行交配,那麼在女子和當地人看來,人和動物進行性交也是很自然的事了,只不過一種是神聖的,一種是不神聖的,但不管怎麼説,它告訴人們,人和動物是可以性交的。歐洲的黃色牒片裏,這種人和動物性交的場面比比皆是。記得我第一次看到這些時,驚恐萬狀,但現在我才知道,對歐洲人來説,這是一種古老的習俗

第二種將身體奉獻給神

這一種獻身的主要對象是僧侶、祭司等,因為他們是神的代表。古代的印度王於新婚的三天內不得與新王妃接觸,這三天要交給最高的僧侶和王妃共寢。君王尚且如此,百姓又能怎樣?從這一點上來説,的確是神聖的。但是仍然有一種矛盾和假相存在。僧侶是神的代表,這種習俗又是這些僧侶宣傳的,如果是真的信神倒也罷了,否則,這豈不是一種騙局?可見,貞與不貞,神聖與否,全在人心裏,正如馬丁·路德説的那樣。

第三種,向酋長、地主、君主獻身

印度孟加拉的土着民族,處女非奉侍了兼祭司的酋長後,不得結婚。新西蘭、尼加拉瓜、南美巴西等地都有這種風俗。古羅民的奧古斯都大帝曾對臣下的妻女主張這種權利。

法國布勒塔涅的風俗則是:第一夜獻給基督,第二夜獻給聖母,第三夜獻給地主,第四夜才獻給新郎。曾經是葡萄牙的圭內瓦有一種部族,其酋長不但能享受初夜權,而且要求得到相當的禮金。真是淫跡斑斑,磬竹難書。如果説第一種和第二種初夜權確真帶有神聖的宗教色彩的話,那麼第三種習俗就已經淪為淫風了。

從這個意義上説,古代的一切壓迫與剝削都是打着神的帽子的。無怪乎馬克思對宗教無情地加以鞭笞,説它是人類的鴉片。中國的學者又在前面加了個修飾語,就成了毒害人民的鴉片。經過這樣的加工,中國人對宗教便痛恨之至,再也不接受它了。

當然,也有與宗教無關的初夜權。

第四種,由親友和賓客行使初夜權

非洲的利比亞人,把一切女子結婚的第一夜委身於來客,女子本身還認為這是一種榮譽。在淡路出島,新郎出嫁的前夕,要由新郎的幾個朋友帶到森林中去,破壞她的處女身。同時,還有由新郎的父兄行使初夜權的。這種習俗就讓人難以理解了。是因為那裏人們對性的認識比較開放,沒有太多的性倫理觀念,還是人們覺得女子的落紅是一種災難?讓親友來賓行初夜權,意味着相互輔佑,共同分擔災難。還是免除災難的意思。

第五種,獻身於賤民、僕役及外地人

菲律賓的一些土人之間,有特設的公吏專司此事。新喀利多尼亞的處女在結婚前,要用很高的報酬僱人破瓜。據日本學者南方熊楠敍述,從前松本正藏遊印度,寄住在某貴族家,有一天主人竟卑躬屈節地請求他為女兒破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