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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上海觸目驚心的偷情祕聞

野史祕聞 閲讀(2.28W)

當事人和女一號生出一妙計,他們在兩家公用的牆壁上掏出兩個洞。在灶間的一洞用於將手伸過去,隔牆撫摸,而在樓上的一洞則用於避人耳目以便往來。不幸他們在一個晚上往來時被鄰居發現,

文革中上海觸目驚心的偷情祕聞

“文革”期間,全社會對於個人生活控制極嚴,從單位到街道,一舉一動無時無刻不在羣眾雪亮眼睛的監視中,天羅地網,無處可逃。個人要是有點什麼隱私,這一幕幕活劇該在什麼樣的空間上演呢?

當時上海各單位的領導,對這些“生活作風”問題齊抓共管,一發現苗頭就“談話”、辦“學習班”、內查外調,直至“扭送”機關。這一過程中生成大量的書面材料,都塞到當事人的檔案裏。可惜這些檔案不公開,一般人不得而知。上世紀末很多單位關停並轉,這些檔案紛紛被當作垃圾扔將出來,於是我們有機會窺見當時的冰山一角。接下來要講的故事正是基於這樣一個“生活作風錯誤”案卷。

觸目驚心的人際關係

案卷的主線是當事人與一個相好在1966-1972年的感情糾葛。故事發生時,當事人已經45歲,蘇北人,抗戰中到上海謀生,先後服務於多家浴室。女方為紡織工,家住隔壁。兩個人的感情淅淅瀝瀝地綿延成三段。

先是在1966年秋,男女雙方開始全面來往,到1967年“五一”節發生親密接觸,之後如膠似漆。1970年4月,女方向組織告發;7月,單位為當事人辦“學習班”。到9月間,舊情重燃。1972年春節,女方家屬向組織告發,單位又為當事人辦“學習班”。當年6月,兩人重修舊好;8月,當事人被女方之子打傷,之後單位第三次為當事人辦“學習班”。

女方丈夫因“支內”去了內地,家裏有三女二子,長女在故事發生前已經結婚。當事人自己也有家庭,妻子“黑皮”也是紡織工;膝下三子,阿大也已經成年。

令人驚訝的是當時人對於私情的態度。當事人跟女方好,“黑皮”完全知情,而且據女方揭發,起先還是“黑皮”親自把她“拉”進家裏,這才讓她和當事人成其好事的。到後來女方盛氣欲凌駕於“黑皮”之上,這才導致“黑皮”與她反目。“黑皮”力勸當事人跟女方斷絕來往,但並不要求他從此斷了這一口,她只是希望他不要在一棵樹上吊死。她為他找來一個替代品,她一個小姐妹,説,那是一個寡婦,家裏沒拖累,不會有麻煩。

“黑皮”對當事人如此施以德政,是因為她自己也有短板。她在做姑娘時就跟她姐夫有染。女方的丈夫以前在單位裏也曾有個相好,平常又愛説話,才被領導發配去“支內”。

當事人對“黑皮”為他找來的新人選不感興趣。他對女方情有獨鍾。他隨她去她一個小姐妹家,那個小姐妹見獵心喜,也躍躍如李代桃僵,自我發展為女二號。當事人對此兼收幷蓄,只是不改對女一號的初衷。

案卷中展現了一幅觸目驚心的人際關係圖。種種委曲在此毋庸細述,值得注意的是,圖中每一位都有一根代表私情關係的粗線條。

應該承認,當事人與女一號確實是有感情的。在他們相好的第一階段,當事人後來描述道,基本上每星期都會來往一兩次。對案卷中的具體事件進行分析,這些事件主要集中於第二、三階段,平均下來每次接觸的間隔不超過十天。

三類不同要求的空間

一次完整的私情過程從程序上一般由碰頭、約會兩部分組成。其中約會的性質又可分為兩種:遊玩性質的約會、兩性私會。這樣,私情事件的空間可分為三種:

碰頭空間

碰頭就是男女雙方的短暫相會,一般不大會成為獨立事件。有時它是為之後的私會約定時間、地點以及會合方式,有時則是進行簡單的信息交流。前者可謂約會的前奏,此種情形居大多數;後者則往往是約會的餘響。

由於時間短暫,碰頭對空間的要求並不很高。只要在周圍人不注意時説一句話,甚至拋一個眼神、做一個手勢即可。因此這類行為很多就發生在日常生活中,諸如家門口、社區的公用設施邊。了不起的就是等在對方的必經之地,説上三言兩語。

兩家隔壁,實在為男女雙方帶來了難以言説的便利。那時上海的住房缺乏足夠的配套設施,廁所、水龍頭都是公用的,打開水也要上老虎灶,加上買油條大餅、打醬油,當事人和女一號在日常生活中有大量的機會相互碰頭。資料記載雙方的“碰頭”事件有1/4來源於在公用設施邊或弄堂附近巧遇,這無疑是拜雙方住處鄰近所賜。

不過,大多數情況下,“碰頭”並非巧遇。男女雙方主動的次數大體相當,但空間上有明顯差異。男方發起的碰頭,一般是等在女方上下班的路上。女方主動的碰頭,要麼在家門口,要麼就直接跑到當事人所在的單位。

遊玩空間

遊玩性質的約會對空間要求較“碰頭”高,它需要一個避開熟人的環境。因此這類活動的空間範圍要廣闊得多。以兩家住所為起點,“碰頭”活動的平均距離是200米,而遊玩活動則平均達4000米。

最常見的情境是,女方到親戚家、小姐妹家或其他地方,她就提前幾天在碰頭時告知男方,約好在某地會合,聚齊後一起向目的地進發。快到了,男的找一個地方等着,女的去辦事。等女的辦好事回來,兩人再聚齊,或去其他地方遊玩一通,或者一路走回來,回到某地,分手,各自回家。

在這類活動中,會合地點非常重要。選交叉路口最多,其次為公交站點,再次是商店。顯然,在這些地方等人不引人注目。偶爾也會選某單位門口、公園門口、某處菜地,這顯然是沒辦法,為了好辨認。這些信息一般由女方指定。

這麼大空間範圍的活動,當然常需要搭乘公交。但多數情況下,當事人與女一號出去遊玩都喜歡步行,而且多在去女方親眷家的路上。這與青年男女談戀愛喜歡上公園、看電影、下館子有很大不同。究其原因,當是公園、影院、館子之類場所被熟人撞見的機率較大。而且,讓男人陪着去走親戚,既可解途中之寂寞,又可以讓男的幫着拎東西,實在是兩得之舉。

私會空間

這類活動的空間對環境要求最高,不僅要隱蔽,而且須不受干擾。因而在各類空間中,以此類空間資源最為稀缺。兩家一牆之隔,最便利的私會空間當然是在彼此家裏。在雙方天雷地火的第一階段,他們正是充分發揮這一地緣優勢,因地制宜的。但到了第二階段,這一地緣優勢已十分脆弱,於是女方帶男方去女二號家,在那裏他們如魚得水了一段時間。不料女二號摩拳擦掌,分甘不足,還想獨霸當事人,當事人和女一號只好撤離。

當事人和女一號生出一妙計,他們在兩家公用的牆壁上掏出兩個洞。在灶間的一洞用於將手伸過去,隔牆撫摸,而在樓上的一洞則用於避人耳目以便往來。不幸他們在一個晚上往來時被鄰居發現,於是又不得不轉而向外發展。

男方有個侄子,住得不遠,他帶女方去那裏私會過一段時間,但有一天被侄媳婦突然回家撞散,從此那裏又去不成。此後女方帶男方去她另一個小姐妹傢俬會了幾次,不久私情第二次敗露,在辦“學習班”時當事人交代了這個窩點,這一資源也宣告枯竭。

之後雙方再續前緣,但其時他們已經窮途末路。不得已他們鋌而走險,在家裏私會,還沒入港,鄰居家已經燈火通明,有人在等着準備棒打鴛鴦了。

故事情節就此打住,不知後來還有沒有發展。但估計也應該結束了,因為男女主人公所有的空間資源都已經用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