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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怎樣用自己一生演繹“不要錢不怕死”的

野史祕聞 閲讀(3.26W)

明清京官之苦,時人皆知。作為七品京官的曾國藩年俸僅為45兩,外加作為津貼的“恩俸”和“祿米”也不過135兩。而後來的張之洞曾給京官算過賬:“計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須一金,歲有三百餘金,始能勉強自給。”彌補這樣大的收支赤字只有兩法:一是收受外官的饋贈,二是借貸。外官收入豐厚,為了構建關係網,每次進京,都要給熟悉的京官們送禮,名為“冰敬”、“炭敬”、“別敬”(意為夏冬買冰買炭等費用)。這筆饋贈,少則數十兩,多則數百兩。但是曾國藩很少利用手中權力為人辦事,所以這種饋送次數很少,於是借債就成為他經濟來源的主要部分。因為人品好,曾國藩借錢比較容易。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底,曾國藩已累計借銀400兩。這一時期,他在家書中多次出現“借”“欠”“窘”的字樣,艱難形狀,躍然紙上。

曾國藩怎樣用自己一生演繹“不要錢不怕死”的

咸豐二年(1852)曾國藩墨絰(dié,指服孝)從戎,創建湘軍,從此開始了11年鎮壓太平軍的戎馬生涯。晚清軍隊是腐敗最烈的所在。吃空額、扣兵餉、出售兵缺,以及在軍營中設賭收費都是軍官們最普遍的營私方式。即使清廉之員,也可以憑“截曠”和“扣建”致富。國家統計的軍餉,是足員足月的全額。但一年當中,軍隊常有兵員死亡、退伍或者被淘汰,以新兵補充。新舊兵員不可能當天銜接,這中間會有空缺。

空缺時的餉銀就節省下來,叫做“截曠”。國家計餉,都按每月30天算,農曆小月只有29天,省下的一天軍餉扣下來,叫做“扣建”。這兩筆銀子本應上繳國庫,但實際上誰都沒有繳。日積月累,為數甚巨。比如李鴻章帶淮軍幾十年,截曠和扣建積累巨大。他把其中一部分銀子存在直隸藩庫中,作為自己的“小金庫”,死後還存有800萬兩。

但曾國藩的宦囊並沒有因此而豐富。初出山之時,曾國藩表示:“不要錢,不怕死。”統兵之後,可以支配的金錢雖多,但他為“風示僚屬”和“仰答聖主”,把自己的部分收入捐給了戰區災民,寄回家的錢反而比以前少了。

曾國藩立定主意不多往家寄錢,不僅因為要保持清廉之節,還因為他認定從小經過生活磨鍊的人更容易成大器。“若沾染富貴習氣,則難望有成”。他在家信中説:“吾不欲多寄銀物至家,總恐老輩失之奢,後輩失之驕,未有錢多而子弟不驕者也。”

雖然官至極品,但曾國藩晚年生活仍然保持儉樸習慣。薛福成擬的《代李伯相擬陳督臣忠勛事實疏》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其(曾國藩)本身清儉,一如寒素。官中廉俸,盡舉以充官中之用,未嘗置屋一廛(chán,平民住所),增田一區。疏食菲衣,自甘淡泊,每食不得過四簋(guǐ,古代食具)。男女婚嫁,不得過二百金,垂為家訓。有唐楊綰(wǎn)宋李沆(hàng)之遺風(楊、李二人分別為唐宋名臣)。而鄰軍困窮,災民饑饉,與夫地方應辦之事,則不惜以祿俸之盈餘,助公用之不給。”

這段敍述,應該説並沒有過分誇張。曾國藩愛穿着家人為其紡織的土布衣服,不愛着綢帛。曾國藩升任總督後,其鞋襪仍由夫人及兒媳、女兒製作。當時每晚南京城兩江總督府內,曾國藩夜閲公事,全家女眷都在麻油燈下紡紗績麻。通常他每頓飯只有一個菜,“絕不多設”。

同治十一年,曾國藩在兩江總督官署去世,終年61歲。他生前曾留下遺囑,喪事概不收禮。但曾國荃建議曾紀澤不要遵守此項遺囑,因為,一品大員的喪事,“實非鉅萬可以了”,關係密切者,“似可以酌受”。

但曾紀澤拒絕了此項建議。

曾國藩自以為生前給自己留下的養老錢“極豐裕”,然而辦完喪事後,已經所剩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