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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規定女性穿38釐米以內短裙可半價入園

囧事 閲讀(7.24K)

桂林一主題公園推出“夏日樂愛短裙”活動,規定7月份到8月份,凡是穿着長度不超過38公分的短裙,年滿18週歲以上的女性,都可以享受半價票入園。

  大腿也能“當錢花”?商家的想象力是豐富的,不知道明天還會想出什麼其他高招。作為消費者,我們也無法預料不久的將來還有什麼可以“當錢花”。

  現如今,某些商家為了宣傳可謂是各出奇招,沒有顧忌、沒有底線,無所不用其極。他們或打情色的擦邊球,搞什麼“你敢脱衣我就敢送”,誘使某些貪心的年輕女性寬衣解帶,只穿內衣進商場搶東西;或拿肉麻當有趣,掛起了“大辮燒烤”、“踏馬地”一類噁心的招牌;或不顧顧客安全,搞些“限時搶購”的鬧劇,甚至不惜舉行非常危險的比賽……

  酒香也怕巷子深,商家對宣傳越來越重視是好事,可如果陷入庸俗炒作的泥沼,甚至到了不擇手段的程度,卻難免要讓人擔憂。除了可能出現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虛假宣傳問題,還可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敗壞社會風氣。

  同時,商家把宣傳和炒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難免放鬆對服務和產品質量的要求。不擇手段進行宣傳的終極目的,還是為了把消費者口袋裏的錢掏出來。為了賺錢,既然能在宣傳上不擇手段,在產品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就不見得不敢搞貓膩。但凡長盛不衰的百年名企,無一不是踏踏實實做事,外功、內功一起修煉。真想做企業,真想做好企業,就應當自覺抵制惡俗炒作而拿女性的身體炒作,正是最惡俗的炒作方式之一。

  網友熱議

  [等待秋天]以半價為“誘”,禮物為“餌”,讓夏天的女孩都穿上性感暴露的短裙,是否想到過有些女孩的感受?這樣的活動其實損害的是女性的尊嚴,看似照顧女性,實際從某種意義上説是一種性別歧視。

  [人生如霧亦如電]在桂林的短裙半價遊園活動中,我們看到了對女性的另外一種不尊重,那就是,以“解放”或者以“美”為名,對女性身體的審查和侵犯。短裙的誕生,讓女性可以大步行走、奔跑跳躍、走出家門、走向世界。短裙意味着自由,但當穿短裙不是自然選擇的結果,這個自由女神本質上依然落入了另外一套男性(商業)霸權的陷阱。

  [如歌,徹婉顏]雖然媒體曝光,輿論譴責,但是公園並不吃虧,“短裙女性半票入園”的噱頭就讓媒體幫忙做了一回活廣告。他們追求標新立異,為自己製造看點,吸引消費者眼球的目的達到了,部分公眾獵奇心理在某種程度上也得到了滿足。

  [喬志峯]但凡長盛不衰的百年名企,無一不是踏踏實實做事,外功、內功一起修煉。真想做企業,真想做好企業,就應當自覺抵制惡俗炒作——而拿女性的身體炒作,正是最惡俗的炒作方式之一。

  [宇宙外的天空]難道真的露得越多就越美感越有價值?如果把衣服脱光,豈不更優惠。這種不怕“走光”但求“風光”的炒作手段確實很低俗。看到工作人員拿把尺子煞有介事地掀裙量長短,有的女孩裙子甚至短到僅僅遮住了屁股,這讓人感到很滑稽。

  [林海林林]超短裙促銷有違公序良俗,沒有多大積極意義。公園炒作促銷不妨弘揚真善美,多考慮公益性質,儘量做到有社會意義。如可把半價優惠送給弱勢羣體如農民工、失獨家庭老人、孤寡老人或是對國家有重大突出貢獻的人等等。這比“超短裙”促銷要好得多。

  [櫻花飛舞2009]桂林山水如今彷彿也竭盡乾枯,過早的邁入了挖掘女性身體的時代。欲打造自然景觀與女性身體天人合一的“美景”,這種“美景”除了在打色情擦邊球之外,更大的是在歧視我國女性的傳統美!難道桂林山水要靠女性的大腿來吸引遊客?不過,最讓人感到欣慰的是,此公園還未出招:“女性裸體可全免票”。

  [楊維兵]酒香也怕巷子深,商家對宣傳越來越重視是好事,可如果陷入庸俗炒作的泥沼,甚至到了不擇手段的程度,卻難免要讓人擔憂。除了可能出現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虛假宣傳問題,還可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敗壞社會風氣。

  [魅力人生2008]要遏制另類經營行為重演,除了對商家進行道德輿論譴責外,有關部門更要從法律制度的層面給另類經營行為樹立界樁並加大處罰的力度,加重其違規成本,讓另類經營者出於經濟利益與違規成本考慮,不敢也不願炮製另類經營行為。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好,“短裙女性半票入園”還會以其他形式繼續出現。

  [光影故事]跟穿個喇叭褲上街也被批的時代相比,現代社會人們的心態越來越理性、成熟和寬容,穿不穿短裙完全是個人的私事,早已不是什麼問題。公園為了吸引眼球,增加收入,搞點營銷也無可非議。問題是,搞營銷未必非得盯住人家的下半身,作為公園,難道除了拿短裙做賣點,就不能做出一些更為高雅的營銷文章?

  [素心問月]這是低俗的炒作,沒有什麼意義,只要敢脱敢露,就能獲得優惠,這光榮嗎?

公園規定女性穿38釐米以內短裙可半價入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