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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識兩月奉子成婚,“閃婚”夫妻為爭兒子姓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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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姓氏只是每個人的一個符號,但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社會上一些小夫妻卻對子女的姓氏歸屬較為“叫真”。

相識兩月奉子成婚,“閃婚”夫妻為爭兒子姓氏離婚

兩人相識兩個月奉子成婚,丈夫稱孩子未按最初約定跟父姓成分居導火索。孩子的姓氏引發一場離婚訴訟,訴訟中男方請求親子鑑定徹底將夫妻關係逼向絕境。

近日,上海靜安區法院披露,該院對一起因孕“閃婚”的小夫妻因兒子姓氏鬧離婚,作出一審判決准予女方瑗瑗(化名)與男方曉辛(化名)離婚,雙方所生一子隨瑗瑗共同生活,由曉辛每月支付撫養費。法院還判決財產分割及曉辛探視兒子時間。

婚後一年婚姻亮紅燈

2008年8月,瑗瑗和曉辛經介紹相識並立刻陷入熱戀。戀愛兩個多月,兩人外出旅遊歸來後,瑗瑗發現自己懷有身孕。

次年1月初,兩人選擇了“閃婚”,同年7月初瑗瑗生育一子。誰知,兒子的到來卻給小家庭夫妻關係蒙上了一層陰影,雙方為瑣事感情生隙,均認為兒子應跟隨自己的姓氏,繼而產生矛盾。從當年12月底起,話不投機的瑗瑗和曉辛開始了分居生活。

孩子姓氏釀爭端

今年5月,瑗瑗向法院起訴稱,因熱戀期間雙方外出旅遊歸來,自己就發現有了身孕遂倉促結婚。婚後丈夫曉辛卻經常夜不歸宿,對兒子也不聞不問,雙方間更未履行夫妻之實。為早日結束這種痛苦生活,請求法院判令雙方離婚,3歲兒子隨自己生活。

法庭上,曉辛則辯稱與妻子瑗瑗產生矛盾,主要是為兒子的姓氏歸屬所引起。他説夫妻倆本來説好第一個孩子是該隨父姓,但兒子出生後岳父插手,強行將兒子的姓氏報為妻子的姓氏,隨了外公的姓氏。

他還説從2009年12月底起,自己就在外租借房子與妻子分居。曉辛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離婚。但表示若法院判決離婚,自己要求撫養兒子;若兒子歸瑗瑗撫養,願意每月支付一定撫養費,並要求每週能探望兒子。

審理中,經曉辛申請,法院委託司法鑑定曉辛與兒子之間有無親生血緣關係。該中心於2012年7月27日出具鑑定意見書,結論為:依據現有資料和DNA分析結果,支持曉辛為兒子生物學父親。

瑗瑗則表示自曉辛提出做親子鑑定,就表明夫妻間已無感情可言,堅決要求離婚並由她來撫養兒子,認為兒子尚小,同意每兩週給予曉辛探望一次,還對家庭財產分割和兒子撫養費提出自己觀點。

親子鑑定終使夫妻離婚

法院認為,婚姻的維繫須以感情為基礎。瑗瑗和曉辛系經人介紹而相識戀愛,但雙方在瞭解不夠,缺乏應有的信任情況下,迅速有了身孕而“閃婚”,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特別是在雙方有了孩子後,又為孩子姓氏歸屬產生分歧,雙方未能心平氣和地認真溝通,最終導致了分居。審理中曉辛還提出要做親子鑑定,如此行為徹底毀壞夫妻間的相互信任,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據此,靜安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