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百科全書館>生活百科>家庭生活>

秦代有哪些法律形式

家庭生活 閲讀(8.45K)

秦代有哪些法律形式

1、法:商鞅變法為法。法律是當時最重要的法律形式。

2、秩序(制度,尷尬):秦始皇曾宣佈:人生即制度,秩序尷尬。當時的法令、制度、秩序、聖旨在法律意義上是沒有區別的。法律和命令經常並行使用。

3、文體:作為一種法律形式,文體最早出現在秦朝,如上面的《封診式》,也要求司法官員治獄。

秦始皇統一全國以後,採取一系列措施,建立了以中央集權為核心的一整套國家制度,構築了中國歷史上數千年相傳的專制制度的基本框架。但是,秦始皇統一全國以後,把法定的重刑主張推向極端,用嚴刑峻法來鎮壓臣民的反抗,用橫徵暴斂的方法維持龐大的國家開支,終於激起農民反抗。不可一世的秦王朝只存在了短短的十幾年,即告飛灰煙滅。

法治和重刑是法家的基本主張。從歷史記載中可以看出,秦始皇執政以後,把法律、法令推到治國的最高位置,長期的法治使法律、法令在秦朝社會生活中具有廣泛的權威性。在推崇以法為本的同時,秦統治者也把重刑原則推向極端,對全國實行空前嚴酷的刑罰統治。大歷史上看,秦朝刑罰種類繁多,行刑方法之殘酷,為其他各朝所莫及。法治,重刑也是秦朝法律制度的基本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