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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原配夫人朱安的一生 魯迅和朱安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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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知道魯迅夫人是許廣平,但朱安卻是魯迅的原配,這一點很多人並不十分了解,尤其是關於朱安的生平,更少有人知道。實際上,朱安整個一生,都在魯迅身邊,儘管魯迅並不愛她。朱安去世前一日,對前來探訪的記者説:“周先生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並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這是朱安一生中惟一一次公開談論她與魯迅的關係。瞭解一下這位女性,也許會啟迪人們對很多問題的思考。

魯迅原配夫人朱安的一生 魯迅和朱安的婚姻生活

與魯迅結婚前後

孫伏園是魯迅的學生和好友,1939年他也説到這事:“家中屢次要他回國去結婚,他不願放棄學業不肯回去。後來家中打電報來了,説母病危,先生回國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傢俱全新,一切結婚的佈置都已停當,只等他回來做新郎了。魯迅先生一生對事奮鬥勇猛,待人則非常厚道。他始終不忍對自己最親切的人予以殘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魯迅既然不忍拂逆母親的意思,那麼就只能犧牲掉個人的意志,默默地接受這命運。

魯迅和朱安婚後感情不和,形同陌路,這在新婚之夜就已經定局。當晚,魯迅像木偶一樣任人擺佈,進了洞房。周冠五當時20歲,他回憶那天晚上的情形:“結婚那天晚上,是我扶新郎上樓。樓上是兩間低矮的房子,用木板隔開,新房就設在靠東首的一間,房內放置着一張紅漆的木牀和新媳婦的嫁粧。當時,魯迅一句話也沒有講,見了新媳婦,照樣一聲不響,臉上有些陰鬱,很沉悶。”

王鶴照從13歲起就在周家當傭工,1906年魯迅結婚時,他已經18歲。他是第一次看到這位周家大少爺。魯迅新婚第二天,表現得很決絕。這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王鶴照透露了一個不為人知的細節:魯迅婚後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臉,讓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頭埋在被子裏哭了。

當時新做阿婆的周伯宜夫人擔心着新夫婦的動靜,一到夜深,她親自到新房隔壁去聽,發現他倆很少談話。二三天以後,魯迅住到母親的房間裏了,晚上先看書,然後睡在母親牀邊的一張牀裏。在走過了一系列繁雜的過程,如拜宗祠、拜家中男女老少、新郎新娘並肩而拜、拜族中長輩、與平輩彼此行禮、接受小輩拜禮、“回門”之後,魯迅就搬出新房,睡到了母親房中。弟弟周建人説:“結婚以後,我大哥發現新娘子既不識字,也沒有放足,他以前寫來的信,統統都是白寫,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內侄女,媒人又是謙嬸,她們婆媳倆和我母親都是極要好的,總認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總是靠得住的,既然答應這樣一個最起碼的要求,也一定會去做的,而且也不難做到的,誰知會全盤落空呢?”可是按照周冠五的回憶,朱安拒絕讀書、放足,這都事先告知過遠在日本的魯迅,他不可能對此沒有任何思想準備。

周作人則説“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從照片來看,朱安的身材確實偏於矮小,但魯迅不喜歡她,肯定還有更深刻的原因。這婚事是母親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結婚後他很少向外人訴説自己的婚姻生活,僅對好友許壽裳説過這麼一句沉痛的話:“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供養,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魯迅的這句表白很著名,曾被許多人引用,以證明他對朱安確實毫無感情,只有供養的義務。

可惜的是,作為“禮物”的朱安本人是無法意識到這一點的。婚後第四天,魯迅就攜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離開了母親強加給他的女人。沒有人提到,朱安在這新婚的三四天裏是怎麼熬過來的。不知她是一動不動呆坐在新房裏呢?還是一邊垂淚,一邊聽那些過來人現身説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頭?

朱安的“婚姻生活”

魯迅和朱安的關係,前後可分成五期:1906年夏秋間魯迅奉母命與朱安完婚,至1919年12月29日朱安隨周氏家族遷入北京八道灣十一號,為第一期。十三年中,婚後四日即重赴日本的魯迅,後來只在1909年8月至9月和1910年7月至1912年2月在紹興家中居住;周氏闔家遷入八道灣,至1923年8月2日魯迅“攜婦遷居磚塔衚衕六十一號”,為第二期。有人曾回憶魯迅説:“一九一九年,先生三十九歲時,因在北平買了西直門公用庫八道灣的房屋,始將家眷接京。但完全是分居,夫妻各住一間房,因家庭人口多(當時先生之二弟三弟皆住在一塊),先生算比較活躍些”;魯、朱遷居磚塔衚衕,至1926年8月26日魯迅離京南下,為第三期。八道灣是較大的宅子,二人分住前中兩院,無須朝夕相對。及至周氏兄弟失和,魯迅夫婦搬到磚塔衚衕,住處逼仄;1924年5月25日“移居西三條衚衕新屋”,也不寬敞,這段時間才如友人荊有麟所説:“那家庭,可就太怕人了。魯迅常年四季,除例話外,不大與太太談天。據他家老媽講:‘大先生與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話,早晨太太喊先生起來,先生答應一聲‘哼’,太太喊先生吃飯,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覺遲,太太睡覺早,太太總要問:門關不關?這時節,先生才有一句簡單話:‘關’,或者‘不關’,要不,是太太向先生要家用錢,先生才會講較多的話,如‘要多少?’或者再順便問一下,什麼東西添買不添買?但這種較長的話,一月之中,不過一兩次。’”朱安説:“老太太嫌我沒有兒子,大先生終年不同我講話,怎麼會生兒子呢?”魯迅也説,談起夫妻生活,多年中也僅僅一兩次;魯迅南下,至1927年10月8日他與許廣平開始同居生活,為第四期。其間魯、朱不曾見面;魯迅與許廣平同居,至1936年10月19日魯迅逝世,為第五期。魯迅曾於1929年5月15日至6月3日,1932年11月13日至30日回京探親,住在西三條,情形當與第三期相同。

然而若對照着看魯迅的創作史,卻頗有意思。魯迅大約一半的創作完成於荊氏所謂“太怕人了”的三年裏,這説得上是思想家、作家和學者魯迅畢生最輝煌的時期。

荊有麟説:“倘若家庭能影響一個人的思想同行動的話,那魯迅先生在北平時,無論是寫小説、散文、短評、論文,着重在對舊社會攻擊,那他當時的婚姻同家庭,不能説毫無關係吧?而以後在上海——尤其是臨死前數年,對於青年之指示方向,對於社會之開闢新路,誰又能説,與那有前進思想,又能誠懇工作的許廣平,毫無關係呢?”

他感歎:“魯迅先生很少寫到戀愛同温暖的家庭。在《野草》上雖有《我的失戀》,在《彷徨》上雖有《幸福的家庭》,但那‘戀’與‘家’,是充滿了怎樣失望與狼狽的氣氛,便不難想象魯迅先生的婚姻同家庭生活了。因為魯迅先生對於家庭——其實是對整個舊社會的悲苦,在先生思想上,增加了不少悽惶成分。”

魯迅對朱安的冷漠,對他自己無疑也是精神上的折磨,這在他那裏同樣昇華為創作熱情,而朱安終其一生只是做了犧牲。朱安病篤,請人代筆致信許廣平説:“自想若不能好,亦不欲住醫院,身後所用壽材須好,亦無須在北平長留,至上海須與大先生合葬。”然此遺願並未實現。

出售魯迅藏書事件

自母親去世後,當時已經附逆的周作人擔負着長嫂的部分費用,最初是每月100元,隨着物價的上升而漲到150元、200元。對於收周作人的這筆錢,朱安內心並不情願,而且這筆錢也很難維持起碼的生活,她的生活貧困至極。因此,她聽從了周作人的建議,決定出售魯迅的藏書。周作人令北京圖書館開列了藏書目錄,準備委託來薰閣出售。

1944年8月25日的《新中國報》刊登了這一信息,許廣平聞悉,憂心如焚,立即給久未通音信的朱安寫了信,加以阻止。信中指出:“就望你千萬不要賣書,好好保存他的東西,給大家留個紀念,也是我們對魯迅先生死後應盡的責任。請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詳細告訴我你的意見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盡我最大的力量照顧你,請你相信我的誠意。”

同時,許廣平委託律師在9月10日的《申報》上發表申明:“按魯迅先生終身從事文化事業,死後舉國哀悼,故其一切遺物,應由我全體家屬妥為保存,以備國人紀念。況就法律言,遺產在未分割前為公同共有物,不得單獨處分,否則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規定。如魯迅先生在平家屬確有私擅出售遺產事實,廣平等決不承認。”

聽聞朱安打算出售魯迅藏書的消息,住在上海的魯迅生前好友內山完造也感到自己有責任阻止此事,他給在北京的朱安寫了信進行勸阻。

得知魯迅藏書有可能被出售,上海文化界進步人士都很焦急,不僅由許廣平、內山完造出面寫信阻止,該年10月,還推舉唐弢、劉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釋勸阻。在西三條,他們見到了朱安:天色已近黃昏,朱夫人和原來侍候魯老太太的女工正在用膳,見到我們,兩位老人都把手裏的碗放了下來,裏面是湯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裏有幾塊醬蘿蔔。朱夫人身材矮小,狹長臉,裹着南方中年婦女常用的黑絲絨包頭,看去精幹。聽説我們來自上海,她的臉色立刻陰沉下來,過了一會兒,她説:“你們總説魯迅遺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魯迅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呀!”説着有點激動的樣子。

長期窘迫的生活,又加上對上海方面的誤會,在來客面前,朱安的情緒顯得很激動。在困頓的歲月裏,哪怕是作為“魯迅的遺物”,她也被世人長久地遺忘了。萬千辛酸,使她發出了這悲愴的吶喊。其實,從她的內心來説,一定也不願意賣掉魯迅的藏書,她之所以同意這麼做,恐怕也存着這樣的心思——希望藉此提醒人們她這個“遺物”的存在。也正因為如此,當唐弢將日本憲兵逮捕許廣平等的經過告訴她,並將海嬰的情形説了一遍,她的態度立即發生了變化。當她聽到海嬰病已痊癒,竟説:大先生就這塊肉了,為什麼不將海嬰帶到北平,讓她看看。於是氣氛一轉,藏書出售問題便也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