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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遺臭千年的“賣國賊”秦檜居然是愛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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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字會之,今江蘇南京人。進士出身。後人都認為秦檜是金國奸細,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史冊中留下許多關於秦檜愛國的證據,考究起來,似乎也有那麼幾分道理!

揭祕:遺臭千年的“賣國賊”秦檜居然是愛國的

《宋史》記載,1126年,金兵突襲北宋京城成功。在金人未攻破城門前,秦檜一直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大多數的官員議立張邦昌為帝。秦檜竟站出來反對,立議狀要存趙氏。結果秦檜被金人俘虜北去。秦檜此舉,頗受人民讚揚。可以説當時秦檜不站出來,就不會被金人擄走,説不定還可以在偽齊政府裏做個大官盡享榮華富貴。

查看相關資料,發現秦檜被擄走到金之後,也並未存在任何變節之舉。如李心傳寫的《要錄》説,秦檜不是金人奸細,只是主和派而已。徐夢莘寫的《三朝北盟會編》説道,秦檜和家屬從金軍佔領的楚州孫村逃歸至漣水軍丁祀水寨,也只用了“逃歸”二字。

1139年,在秦檜的努力下,和金國達成了“紹興和議”,和議主要內容:“宋帝向金稱臣,宋每年交銀二十五兩,帛二十五萬匹。金歸還偽齊劉豫統治下的河南、陝西部分地區,並送還宋欽宗及宋徽宗梓棺,許還梓宮、母、兄、親族。”此協議雖然一時納貢稱臣,但若知恥而後勇,宋朝終有一天會報仇雪恨的。當時百姓也是歡欣至極,以為和平即將到來,欽宗南歸在即。如是説這是賣國條約的話,當時百姓也不會如此歡欣了。足以説明百姓對這份合約內容很滿意。在這個意義上,秦檜並不算賣國賊。

再説岳飛之死,在當時的宋朝,連皇帝都不能隨便處死臣子,更不用説像岳飛這樣的朝中重臣了,如果不是皇帝的許可,秦檜也是絕對無權殺之的。“笑區區一檜亦何能”,寫出了秦檜當時的處境之尷尬。岳飛被殺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功高蓋主,手握兵權,又在1137年干預了皇家的立儲之事,再加上岳飛不愛聽軍令,這是古時任何一個封建皇帝都會擔心的!

更值得一提的是,秦檜還想救岳雲一命,他曾以刑部大理寺的名義上書,主張保全岳飛性命。“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岳雲私罪徙”(徙就是流放)。但是趙構對岳飛已是忌諱至極,恨之入骨,結果是全殺。

由此看來,秦檜只是傀儡,真正的幕後指使人是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