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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防火班人數超兩百 有先進引水滅火工具“機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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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火誕生的那刻起,福禍便相伴而生。所以,如何管理好火也成為一門古老的學科。眼下,秋冬時節,天乾物燥,是火隱患的高發季節。近來,全國各地時有大小火情發生,高壓水槍、雲梯、消防車等現代化消防器材各顯神通。在科技並不發達的古代社會,火是怎麼被約束的呢?

清朝防火班人數超兩百 有先進引水滅火工具“機桶”

黃帝時,已經有掌管火事的部門。《史記》説,黃帝在安排國計民生時,明確提出要有節制地用火,還設置了專門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員,叫“火政”。

商朝,有幾座糧倉被燒,火勢不小,出土的甲骨文中有記載,這也是文字出現後最早有關火災的紀錄。商朝看到火的厲害,制定了火規,對遺棄在道路上的灰燼復燃後釀成火災的,要處以斷手的刑罰。

周朝規定,仲春二月,宮廷中掌管用火的官員要在城中用木槌敲大鈴,提醒大家防火。這也是更夫喊火燭的由來——每到冬天,時近黃昏,街上就會傳來一陣陣“寒冬臘月,火燭小心,水缸滿滿,灶倉清清”的呼喊聲。周朝禁火期大多吃冷食,不讓做飯。春耕了,老百姓不能餓肚子幹活,所以禁火期前就得備好足夠的乾糧。

春秋戰國時,管仲説管理好“火”是關係到國家貧富的大事之一,並提出了修定火憲的意見。那時舉行儀式的人,需用左手舉火把,以減少明火亂動的危險。右手捧碗隨時接灰燼,以防殘火落地亂濺。舉火人要坐屋角,因為屋角不是活動的中心,還不準跟別人打招呼,不準講話,不準唱歌,做到專心守職。可以説,對火的管理達到了一定高度。

漢代,水火盜賊不分家,統一由武官執金吾負責。“金吾”是兩端帶鎏金的銅棒,對付難管理的社會問題是很有威懾力的。《漢書》中説,西漢長安“每街一亭”,有16個街亭;東漢洛陽24街,有24個街亭。街亭和現在的派出所差不多,街亭裏有大鼓,有房間,有廣場,可以駐紮軍警,大的可容納幾千人。東漢史學家荀悦對於火情的看法是“防為上,救次之,誡為下”,“防患於未然”是從這兒來的。

唐代負責火情的組織叫“武侯鋪”,分佈在城市、坊間,佈置的消防兵從一二十人到上百人不等,在全城形成一個火情傳達系統。滅火工具大多是用豬、牛、羊等動物的皮編織的袋子。據説,唐以前都是用這些簡單的工具滅火。到了宋朝,火好像不那麼恣意妄為了,世界上的第一支城市消防隊誕生了,組織形式很像現在的消防隊。負責地方火禁等事宜的防火官叫廂使。當時開封等地火禁很嚴格,半夜就要滅掉一切燭火。假如有的人家後半夜燒紙,必須事先告知。滅火的兵叫防隅軍,都經過嚴格訓練,專門夜間巡邏督促居民按時熄滅油燈、蠟燭等。地勢高的地方有瞭望火樓,白天黑夜不離人。一旦有火情,撲救的各支隊配合密切,有的救護、安置受傷居民;有的搶救財產;有的運水滅火,紋絲不亂。北宋仁宗時,已經有了水袋、水囊、麻搭等比較先進的滅火工具。蘇東坡在杭州任通判和太守時,升級了滅火隊員的配置工具,有棚索、斧、鋸、火籠、火背心等滅火裝備。

明朝,一些城市組建了火兵,主要是防禦敵軍火攻引起的火災和防範其他火患。火兵駐紮在城中心或建築密集、人員流動多的地方,配有水桶、藤鬥、麻搭、唧筒、竹梯、斧、鋸等救火器具。皇帝的東西是不能有閃失的,盛放鑾駕儀仗等器物的倉庫除沿護城河設置外,還建造了絕對可靠的防火隔牆。防火隔牆其實是每隔7間房屋空出的一間房,無門無窗,裏面都是夯實的土,厚度達5米。另外,居民的白壁青瓦馬頭牆有防火和防風雙重作用;寺廟、祠堂等建築屋脊上怪獸嘴裏吐出的曲折鐵舌頭,防雷火的,也就是避雷針。

清朝,對於火的管理更科學了。康熙、雍正、乾隆時朝,每個防火班人數不下兩百人。防火班又叫機桶處,機桶當時是十分先進的引水滅火工具。這種國產的救火器又稱“水龍”,一般放在防火班人員的宿舍裏,行動時便於攜帶。在不少清宮影視劇中,有些火勢是很大的,讓人一看就發毛。比如《孝莊祕史》中有個鏡頭,火光沖天,煙霧濃濃的,要是滅火的工具不先進,沒準皇家園子就不保了。同治年間,民間自發成立了消防組織“水龍局”。清代詩人吳東發看了“水龍”表演後,寫下“數人併力動樞機,呼吸縱送在復右”的詩句,從中看出這個滅火工具不同尋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