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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不差錢“朝貢” 虧了的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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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二年(1523年),中國東南第一大港寧波,市舶司衙門設宴招待兩撥來自日本國的朝貢船隊,他們分別來自兩大有勢力的大名:大內氏和細川氏。

對外不差錢“朝貢” 虧了的是老百姓

當時日本羣雄鼎立,派船隊到大明朝貢,必須持明朝廷頒發的“勘合”,才算合乎資格。最新的勘合本在足利氏手中,然被崛起的大內氏奪去。而另一強藩下手較晚,只能從足利氏那兒取得弘治年間頒發、也已過期的“勘合”。兩支船隊抵達寧波後,市舶司官員發現細川使團的“勘合”已經作廢。照規矩細川使團應連人帶貨回日本。而細川使團副使宋素卿是華人,深知在大明官場,沒有用錢辦不了的事情,於是通過重金賄賂,讓市舶司太監賴恩承認細川使團的合法性,並讓他們優先進港驗貨。

在招待宴會上也讓細川使團首席。這種公然違規的安排,激怒了大內使團,於是在宴會場上,兩個日本使團大打出手,大內使團殺死了細川使團正使鸞岡瑞佐,放火燒了宴會廳和細川使團的所有船隻,而且把事態進一步擴大,將一個姓袁的明朝軍官綁架,奪船揚帆而去。

這就是明朝歷史上有名的“爭貢事件”。即使在隋唐時期,日本人師法中華,但從來不臣服,宋以後更是如此。那麼為什麼有勢力的藩主要爭着朝貢明朝呢,無他,乃是因為有鉅額利益可圖。中國曆代王朝,對外國基本上採取用利益羈縻的政策,只要你來朝貢,承認我是老大,那麼一切好説。朝貢外交的核心就是用銀子買面子。“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的天朝盛威後面,是以大把大把的銀子為代價的。

這種死要面子的“朝貢”外交關係,是算政治賬,不算經濟賬,與外夷交往,“厚往薄來”,天朝只需要夷邦“貢方物”這個説法,就願意和來朝貢者做虧本買賣。早在隋朝,楊氏統一了中華,隋煬帝楊廣為了炫耀國力,在張掖開設萬國貿易會,用厚禮引誘西域的商人來天朝做買賣,還下詔西域商人所經過的地方郡縣要殷勤招待。大業六年玩得更離譜。據《資治通鑑》介紹,是年,“帝以諸蕃酋長畢集洛陽,丁丑,於端門街盛陳百戲,戲場周圍五千步,執絲竹者萬八千人,聲聞數十里,自昏達旦,燈火光燭天地;終月而罷,所費鉅萬。自是歲以為常。諸蕃請入豐都市交易,帝許之。

先命整飾店肆,檐宇如一,盛設帷帳,珍貨充積,人物華盛,賣菜者亦藉以龍鬚席。胡客或過酒食店,悉令邀廷就坐,醉飽而散,不取其直,紿之曰:”中國豐饒,酒食例不取直。‘胡客皆驚歎。其黠者頗覺之,見以繒帛纏樹,曰:“中國亦有貧者,衣不蓋形,何如以此物與之,纏樹何為?’市人慚不能答。”可見,東都洛陽的老百姓很講政治,估計也經過了朝廷的外事紀律培訓,告知只能擺闊,不能示窮,所以牛皮哄哄地對胡人説,中國很富呀,吃飯不要錢。

這實在太違背常識了,人家走南闖北的中東生意人,可不是腦殘,問洛陽市民,你們中國也有穿不起衣服的窮人,為什麼用錦帛纏裹在樹幹上呢?估計這個問題沒有預案,所以洛陽的市民回答不上來。

隋朝短命而亡,然而隋煬帝的這番外交思路,被後來王朝的統治者幾乎完完整整地承襲。到了明清兩代,更是如此。明朝建國後,明太祖下詔稱“貢奉之物不必過厚,存其誠敬可也。”亦即來天朝的使節朝貢的禮品不必豐厚,只要表示一下你們敬重我的意思就行了。但賞賜給朝貢者的禮物,則往往數倍於朝貢品的價值。明成祖時,朝鮮國王李芳遠朝貢積極,態度恭順,龍顏大悦,一次就派使節去朝鮮賞賜李芳遠本人“白金二千兩、文綺表裏二百匹、紗羅絨錦五十匹、馬二十匹賜芳遠”,賞賜王妃“文綺表裏八十匹”。因為明清兩代長期禁海,外國與中華不能自由貿易,而對朝貢船隊網開一面,允許其搭載本國貨物來中華售賣,並採購中華貨物回國,一個來回獲利甚多。

對周邊的國家來説,既然朝貢是一本萬利的買賣,那傻子才不願意去積極朝貢呢,反正天朝皇帝要面子,咱們給足面子就行了。於是朝貢者絡繹於道,天朝的國庫也非取之不竭的聚寶盆,總有扛不住的時候。明初就規定“三年一貢”,但是如朝鮮、琉球這些對大明帝國一向很忠誠的國家,覺得三年一貢太漫長,積極活動。最終,朝廷根據朝貢者對天朝的長期表現,採取“一年一貢”、“兩年一貢”或“三年一貢”的分別對待,朝鮮爭取到“一年一貢”,幾乎就是“最惠國待遇”了。

這也是日本使節“爭貢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誰都想佔天朝的便宜。這種“厚往薄來”的虧本買賣,當然不會對紫禁城裏的皇帝及其嬪妃的生活有啥影響,虧了的是老百姓的日子,不僅老百姓,有時候連官員的日子也要受影響。如東南亞各國的貢品多是蘇木、胡椒等特產,多年來胡椒存在朝廷庫房裏,太多無法消耗,在明宣宗時,有一段時間竟然下詔,南北兩京的官員發工資,用胡椒等實物抵扣。———我估計許多官員拿着大包小包的胡椒回家,心裏有苦説不出,只能暗下決心堤外損失堤內補,從百姓那裏撈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