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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仁將軍回憶錄 縱使全國焦土也要抗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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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仁在其回憶錄裡,提到“九一八”事變後,面對日軍侵華的嚴酷現實,他總結了自中國軍隊進行抗日武裝鬥爭以來的經驗教訓,經過反覆思考和研究,提出了“焦土抗戰論”。李宗仁將“焦土抗戰論”的內容概括如下:

李宗仁將軍回憶錄 縱使全國焦土也要抗戰到底!

與其聽任敵人蠶食而亡國,毋寧奮起而全面抗戰以圖存。我們雖是一個落後國家,工業建設和交通裝置尚未現代化,從戰略方面說,若日本侵略者實行堂堂正正的陣地戰,則彼強我弱,勝負之數,不待蓍龜。故敵人利在速戰速決,以迫我作城下之盟。但吾人必須避我之所短,而發揮我之所長,利用我廣土眾民,山川險阻等優越條件來困擾敵人,作有計劃的節節抵抗的長期消耗戰。到敵人被誘深入我國廣大無邊原野時,我即實行堅壁清野,使敵人無法利用我們的人力和物資,並發動敵後區域游擊戰,破壞敵人後方交通,使敵人疲於奔命,顧此失彼,陷入泥沼之中,積年累月,則暴日必敗無疑。

按照其回憶錄的記載,李宗仁於民國二十二年(即1933年)草擬了一篇討論抗日戰略計劃的論文,名之曰《焦土抗戰論》。文成之後,李宗仁還送給胡漢民,希望用他的名義發表,以引起國內外的重視。胡漢民雖然承認李宗仁的看法完全正確,不過,他認為還是由作為武將的李宗仁自己發表為佳。李宗仁遂自己署名,送交報館和通訊社發表。“全國各報競相轉載,成為當時輿論研討最熱烈的題目之一”,“焦土抗戰”四字後來在抗戰期間曾被廣泛引用。

但有學者考證,李宗仁在1933年時並沒有寫《焦土抗戰論》這樣一篇文章。李宗仁第一次提出“焦土抗戰”這一概念,是在1936年4月17日發表的關於中日問題的談話中。在這篇談話中,李宗仁“力說焦土抗戰的必要”,“第一次闡明焦土抗戰的意義與前途”。他認為:“寧願全國化為焦土,亦不屈服之決心,用大刀闊斧來答覆侵略者,表現中華民族自存自立之偉大能力與精神,然後中國始有生存可能”;“全在我國大多數軍民之能否覺悟,與軍政當局之能否領導,上下一致,本焦土抗戰之精神,毅然決然為民族解放戰爭而犧牲之一點而已”。此後,李宗仁在很多場合開始談論“焦土抗戰”,比如1937年1月1日,李宗仁在《東方雜誌》新年特大號上發表《民族復興與焦土抗戰》一文,論述了他的“焦土抗戰”的思想,指出“今日中華民族之唯一的出路,唯有立即對日抗戰”。

抗戰爆發後,白祟禧在電促李宗仁出任第五戰區司令時也提到:“過去我公首倡焦土抗戰主張,國人深表贊同。”李宗仁則表示“縱使全國化焦土,我也要戰鬥到底;只要有最後一粒子彈,我們也要戰鬥到底”。1937年10月1日,李宗仁在《焦土抗戰論的主張與實踐》的演講中,首次提出“焦土抗戰”有“三要義”,即全面戰、持久戰、攻擊戰,主張發動全民打持久戰,“易抵抗為戰爭,以攻擊代防禦”。變被動應付為主動出擊,李宗仁還指出:在陣地戰時,應以“遊擊擾之”、“以運動戰消耗敵人之兵力”的戰術原則。要在全國廣泛開展運動戰與游擊戰,輔以必要的陣地戰,以空間換時間,積小勝為大勝,逐漸地消耗敵人的力量,等待有利時機的到來,再做總的戰略攻勢。此後,白崇禧在《軍事抗戰與政治抗戰》等演講、報告中,對“焦土抗戰三要義”又做了系統的闡述。

新桂系部隊在“焦土抗戰”戰略方針的指導下,與友軍並肩作戰,在淞滬、徐州、武漢等會戰中,給日本侵略者以沉重打擊。然而,抗戰期間,“焦土抗戰”在某種條件下確實有過被曲解為“極度堅壁清野”的例子。如1938年11月13日凌晨,為應對日軍的進犯,國民黨當局採用所謂“焦土抗戰”,制定了焚燒長沙的計劃。但在計劃正式實施之前,一系列偶然因素卻讓這場火災變得完全不受控制,最終導致長沙大批人員喪生,全城80%以上的房屋被燒燬,經濟損失約10億元。這場“焦土作戰”讓長沙與斯大林格勒、廣島和長崎一起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毀壞最嚴重的城市。事後,汪精衛似乎更找到了投降的口實,在重慶發表一篇文章說:“如果‘焦土抗戰’就像長沙那樣毀滅自己,那還不如不抗戰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