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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法院查封了該怎麼辦

家庭生活 閲讀(1.87W)

房屋被法院查封了該怎麼辦

房子如果已經查封,欠債方想要要回房子,只能想辦法籌款,償還銀行的貸款及利息等其他費用後,向法院申請解除查封,只有解除查封后的房產才能進行正常的交易,否則無法過户

查封會在不同情況下進行,一般有立案階段的訴訟保全期、訴訟階段、執行階段。從立案開始直至強制執行前的執行階段是可以繼續居住的,強制執行階段是不能住的。至於是否強制執行,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許強制執行的。當然,法院還會繼續查封。

房子被法院查封,是因為有未履行的法院判決或者其他強制執行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法院不僅可以查封,而且還可以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將房子處理,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想解除查封,需要按法院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否則,法院不會解除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六條,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根據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保留所有權,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餘款後,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