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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是社會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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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印發了《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對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

校園欺凌是社會之病

國家層面的大力推動,讓人們看到了徹底治理這一校園頑疾的希望。

校園欺凌並非突然從天而降的幽靈,而是多種複雜因素相互交織結出的苦果。學校懲戒的無力,讓青少年失去了基本的畏懼;家庭教育缺失為“小霸王”成長提供了土壤;頻現的社會暴力現象,肆意侵染着孩子純淨的心靈……解鈴還需繫鈴人,學校、家庭、社會共同釀成的苦果,更需要聯合起來協力應對。

而參照西方國家,制定嚴苛法律,加大懲戒力度,目前已經成為社會各界應對校園欺凌的普遍共識。美國50個州全部有了反霸凌立法,對校園霸凌採取零容忍態度,霸凌所有參與者包括圍觀者都要“連坐”承擔最嚴重的罪行,即便未滿18歲的青少年也可按成人犯罪定案。

相比而言,我國至今還沒有一部反校園欺凌法,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處理明顯過輕。在媒體報道的近百起校園欺凌事件中,受到刑事處罰的寥寥無幾。當然法律只是一個方面,也是最後的防線,要徹底根治校園欺凌,心理教育、社會建設等諸多層面都需通力協作。

因為身處信息時代,每個人都自覺或不自覺地成了社會閉環的一個節點。根治校園欺凌,特別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規則及教育體系,激勵家庭、學校和社會承擔應有的教育責任,讓協力成為一種自覺。目前來看,還應建立學校主導、家庭和社會充分參與,配套措施完善的信息反饋機制和緊急情況應急處理機制,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校園欺凌事件的附帶傷害。而這些,與法律的制定、整治的落實相比,則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校園欺凌既是校園毒瘤,也是社會之病。從國家和社會的重視程度來説,此次專項治理是一種促進和引領,推動問題向好的方向轉變,提升社會對欺凌事件治理的信心。社會不能期待通過制定嚴苛法律嚴格懲戒、高壓校園管理等措施,猛藥去痾迅即見效,必須要有足夠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