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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收繼婚制 允許娶庶母、伯叔母、兄嫂、子弟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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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繼婚制又稱為轉房婚。一種是指女性在丈夫死後嫁給其兄弟的行為、習俗或法律,廣義的轉房婚也包括改嫁給夫家其他男性,例如亡夫的叔、伯、兒子(女方的親生子除外)、侄、甥等的情況稱為夫兄弟婚;也包括男子續娶姐妹的婚俗妻姊妹婚。

古代收繼婚制 允許娶庶母、伯叔母、兄嫂、子弟婦

如漢朝時的王昭君遠嫁匈奴呼韓邪單于,呼韓邪死後按匈奴婚俗她須轉嫁給庶子為妻。當時漢朝法律已經明文禁止收繼婚但制約不了胡地。“昭君上書求歸,成帝勒令從胡俗”,昭君無奈只好遵命。雖然王昭君的要求符合漢人的習俗,但是漢成帝為了避免漢匈兩國產生摩擦,寧可犧牲王昭君的個人意願。

收繼婚早在先秦時期便遭到人們指責,以後各朝均有法律規定廢止。此俗終因統治者貪圖私利和美色屢禁不止。

歷史上隋煬帝在其父隋文帝死的當天便收繼了其庶母——姿貌無雙的宣華夫人,唐太宗也收繼了弟弟李元吉的妃子楊氏,唐高宗收繼了父親唐太宗的才人武則天,封昭儀。他們的所作所為不是沒人批評,而是飽受非議,不過沒人敢直言當面反對而已。至於下層官吏和普通百姓拘於禮法,怕人笑話,基本上是不敢的。宋以後,漢族地區收繼婚逐漸消失,但一些少數民族中仍盛行此俗。

如西夏党項人從隋唐以來,盛行收繼婚制,允許娶庶母、伯叔母、兄嫂、子弟婦,只是不娶同姓。富有家庭的男姓家長可以收養眾多的婦女,實行多妻制。党項人舊俗,死則焚屍,名為火葬。西夏建國以後,皇室、貴族多改行土葬,並仿漢人制度修建豪侈的陵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