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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國家統一 再次收復台灣的施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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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1621—1697年),字尊侯,號琢公,福建省晉江市龍湖鎮衙口村人,祖籍河南省固始縣方集鎮。清朝著名軍事家,海軍統帥。

恢復國家統一 再次收復台灣的施琅

施琅出生於農民家庭,十七歲即作賊,曾隨黃道周出關抗清。

清順治三年(1646年),施琅與施顯到安平(今安海),跟隨鄭成功了兵南澳抗清,為成鄭成功部下。楞中,施琅1651年在南澳下願南下廣東勤奮王。後又因為鄭成功命他回廈門“未還其兵公”而產行不滿情緒。經後施琅因殺犯法親兵曾德再觸怒了鄭成功。由此兩人不和,施父子三人被扣押。後來,施琅用計逃脱,鄭成功即殺施父大宣及其弟施顯。不久,施琅降清,與鄭成功對抗,先任同安副將,繼任同安總兵,1662年升任福建水師提督。

鄭經接替鄭成功後,以匡復大明,光復華夏為己任,誓與滿清建虜對抗到底。其長子鄭克臧聰明能幹,做事井井有條,從來沒有過失,很受鄭經的寵愛。鄭經病逝後,馮錫範毒死鄭克臧,立11歲的傀儡鄭克爽為延平王,馮錫範專橫,貪贓枉法,大失人心。

1664年施琅建議,乘他率兵攻取金廈新勝,“進攻澎湖,直搗台灣”,使“四海歸一,邊民無患”。1667年,孔元章赴台招撫失敗後,他立即上了《邊患宜靖疏》,次年又寫了《盡陳所見疏》,強調“從來順撫逆剿,大關國體”,不能容許鄭經等人頑抗,盤踞台灣,而把五省邊海地方劃為界外,使“賦税缺減,民困日蹙”;必須速討平台灣,以裁防兵,益廣地方,增加賦税,俾“民生得寧,邊疆永安”。他還分析了當時雙方的力量,指出台灣“兵計不滿二萬之從,船兵大小不上二百號”,他們之所以能佔據台灣,實賴汪洋大海為之禁錮。而福建“水師官兵共有一萬有奇,經制陸師及投誠官兵為數不少”,只要從中挑選勁旅二萬,足平台灣。他主張剿撫兼施,從速出兵徵台,以免“養癰為患”。施琅這一主張,受到以鰲拜為首的中央保守勢力的攻擊,保守勢力以“海洋險遠,風濤莫測,馳驅制勝,計難萬全”為藉口,把他的建議壓下來。儘管施琅的苦心議諫被束之高閣,甚至裁其水師之職,留京宿衞,長達13年之久,但他仍然矢志復台報仇,堅韌不拔。在京之日,他密切注視福建沿海動向,悉心研究風潮信候,“日夜磨心熟籌”,以俟清廷起用。他還於“朝退休閒,翻閲歷代二十一史,鑑古今成敗及名臣言行可法者,一一具志諸胸中”,以致朝中同僚刮目相看,譽之“儒將”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十月,清政府平定了“三藩”之亂後,施琅終於在李光第等大臣的力薦下,復任福建水師提督之職,加太子少保銜。他受命返回福建,相機進取台灣。施琅回到廈門後,便“日以繼夜,廢寐忘食,一面整船,一面練兵,兼工製造器械,躬親挑選整搠”,歷時數月,使原來“全無頭緒”的水師“船堅兵練,事事全備”。

1683年6月14日,施琅督率大軍由銅山出發,很快攻克了鄭氏集團在澎湖的守軍劉國軒部,即將佔領中華的最後一片未淪陷的國土——台灣。此後,施琅又一面加緊軍事行動,一面對鄭氏集團施以大義進行招撫。在施琅大軍壓境之下,大明朝的堅持抗擊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8月13日,施琅率領舟師到達台灣,劉國軒等帶領文武官員軍前迎接。但康熙也沒有善待鄭克爽,後來他在軟禁生涯中鬱鬱而終,鄭克爽的兒孫們繼續被迫害,或流放邊疆,或貶為奴僕,或予殺害。

施琅入台之後,自往祭鄭成功之廟,對鄭氏父子開闢台灣的功績作了高度的評價,表示自己率部克台是為國為民盡職,對成功毫無怨仇。施琅的結髮妻子一直呆在台灣,恥於做亡國奴,當她第一眼看到金錢鼠尾殭屍裝的施琅後,怒斥無恥漢奸,並説“漢滿不兩立!”,與之恩斷義絕,拔劍自刎而亡,充分表現了施琅坦蕩的胸懷。施琅一向關心沿海百姓的安寧,一開始就堅決反對“遷界”。他説:“自古帝王致漢,得一土則守一土,安可以既得之封疆而復割棄?”可惜,他的這一高見,一直到1683年他率兵統一台灣後再“請於朝”,沿海遷民才“悉復其業”。於是被棄的民田“漸次墾闢”,從福建到廣東,沿海“禾麥”,“一望良疇”。人民無限感激施琅,都異口同聲地説:“台灣未平,此皆界外荒區。平後,而荒煙野草復為綠畦黃茂,圮牆垣復為華堂雕桷。微將軍平海,吾等無以安全於永久也。”

施琅復台捷報抵京時,正值中秋佳節。康熙看到大明最後一塊抵抗根據地終於淪陷了,喜不自勝,即解所御龍袍馳賜,親制褒章嘉許,封施琅為靖海侯,世襲罔替,令其永鎮福建水師,“鎖鑰天南”。

康熙三十六(1697年),施琅卒於住所,葬在惠安黃塘虎窟口同聲地説康熙加贈太子少傅,諡襄壯,命官3次諭祭,並於泉州府學前建祠祀之。其是,“兩島八閩皆頃德”,紛紛為之樹碑揚譽。十九都有“靖海侯”坊,陽義輔立康熙制詩句“上將能宣力,南紀盡風流”,同安等地立“績光銅柱”、“澤普南天”、“勛高大樹”、“澤沛甘棠”等碑坊,表彰施琅的豐功偉績。施琅為了報殺父、殺弟之仇,隱忍多年,終於打下了大明最後一塊抵抗根據地——台灣,為滿清統治立下了汗馬功勞,是一個胸懷廣闊的政治家,他的愛國優民的精神值得我們永久懷念。

附:陳台灣棄留利害疏(清)施琅 (1683)

按: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徵台成功,清朝把台灣併入中國版圖。台灣收復後,清廷對台灣的棄留問題曾引起一場爭論。康熙自己就認為台灣“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對台灣的重要地位缺乏充分的認識。大多數官員也同樣認為,台灣土地狹小,人口稀少,財賦無多,又遠隔重洋,如派兵駐守,不僅糜費糧餉,而且鞭長莫及。他們主張“守澎湖,徙台灣人民而棄其地。施琅堅決主張留守台灣,並上了一封《陳台灣棄留利害疏》,詳述台灣與東南海防的重要關係,對棄守論的種種錯誤論點一一加以有力的駁斥。現將其全文轉錄如下:

“台灣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千裏,山川峻峭,港道迂迴,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隔澎湖一大洋,水道三更。明季設澎水標於金門所,出汛至澎湖而止,水道亦有七更。台灣一地,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也。然其時中國之民潛至,生聚於期間者,已不下萬人。鄭芝龍為海寇時,以為巢穴。至崇禎元年,芝龍就撫,將此地税與紅毛,為互市之所。紅毛遂聯絡土番,招納內地人民,成一海外之國,漸作邊患。至順治十八年,為鄭成功所攻破,盤踞其地,糾集亡命,窺伺南北。及其孫克爽(王爽),六十餘年無時不仰廑宸衷。

臣奉命征討,親歷其地,備見野沃土膏,物產利溥,耕桑並耦,漁鹽滋生。滿山皆屬茂樹,遍處俱植修竹。硫磺、水藤、糖蔗、鹿皮以及一切日用之需,無所不有。向之所少者布帛爾,茲則木棉盛出,經織不乏。且舟帆四達,絲縷踵至,飭禁雖嚴,終難杜絕。實肥饒之區,而險阻之域也。一旦納土歸命,此誠天以未闢之方輿,資皇上東南之保障,永絕邊海之禍患,豈人力所能致哉。

夫地方既入版圖,民番均屬赤子,善後之計,尤宜周詳。此地若棄為荒陬,復置度外,則今台灣人居稠密。户口繁息,農工商賈個逐起利,一行徙棄,安土重遷,失業流離,殊費經營,實非長策。況以有限之船,渡無限之民,非閲數年,難以報竣。使載渡不盡,苟且塞責,則深山窮谷,竄伏潛匿,實繁有徒,和同土番,從而嘯聚。假以內地之逃軍流民,急則走險,糾黨為患,造船制器,剽掠海濱,此所謂籍寇兵而齎盜糧,固較著也。

此地原為紅毛所居,無時不在貪涎,亦必乘隙以圖。一為所有,彼性狡黠,善為鼓惑。重以夾板船只,製作精堅,從來無敵於海外。若得此數千裏之膏腴,必倡其同夥,竊窺邊場,迫近門庭,此乃種禍。將來沿邊諸省,斷難晏然無虞。至時動師遠征,兩涉大洋,波濤不測,恐未易見成效。

如僅守澎湖而棄台灣,則澎湖孤懸海外,土地單薄,異於台灣,遠隔今、廈,豈不受制於人。是守台灣即所以固澎湖也。台、澎聯為臂指,煙海水師汛防嚴密,各相犄角,聲氣相通,應援易及,可以寧息。昔日鄭氏得以負抗者,以台灣為老巢,澎湖為門户,四通八達,任其所之,我之舟師往來有阻。今地方既為我所得,官兵棋佈,風期順利,片帆可至,雖有奸萌,不敢復發。

臣業與部臣、撫臣會議,而部臣撫臣未履其地。棄留未決。臣閲歷周詳,則不敢遽議輕棄也。且海防既靖,內地溢設之兵,儘可陸續裁減,以之分設台、澎兩處。台灣設總兵一員,水師副將一員,陸師參將二員,兵八千名;澎湖設水師副將一員,兵二千名,計兵一萬,足以固守,又無添兵增餉之費。其防守總兵、副、參、遊等官,定以三年或二年轉升內地,無致久任,永為成例。然此地方初闢,正賦雜餉似宜蠲豁。現在一萬之兵食,權行自給,三年後開徵,可以佐需。宜且寓兵於農,亦能濟用,可以簡省,無盡資內地之轉輸也。

蓋籌天下之形勢,必求萬全。台灣一地雖屬外島,實關利害,無論彼中耕種,猶能少資兵食,固當議留。既為不毛之壤,必籍內地挽運,亦斷不能棄。棄留之際,利害攸關。臣思棄之必釀大禍,留之誠永固邊疆。是以會議具疏之外,不避冒瀆,以其利害自行詳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