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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趣聞 宋朝三四品官員生活竟不如乞丐

野史祕聞 閲讀(1.54W)

今讀到一故事,宋朝的。主人公叫魯宗道。《宋史》有他的傳。宋兩百六十餘年,能入傳者凡幾?可知,他是個值得書寫一番的人物。為何?正直,敢言。然,這些品質,還不是咱今天要説的。

歷史趣聞 宋朝三四品官員生活竟不如乞丐

他在宋真宗時,左諭德、直龍圖閣。這兩職位,説大不大,説小不小,查了下,三四品吧。

咱們知道,宋朝經濟發達,官員的奉祿,還是很不錯的,據説——宋朝 七品縣令(小縣)是每月12兩銀子的話,一兩相當於人民幣近924—1848元的話,他的月薪就是11088~22178元人民幣/一兩是672—1344元的話,月薪就是8064~16128元人民幣(來自百度知道,不保證真實性,但從中可知,宋朝官員的工資,真不是蓋的)。

從上可知,三四品的魯宗道,工資應該不少啊。

但某次,宋真宗急召他入宮進見,宣旨的太監,在他家裏沒找到他。後來待他回,方知是去酒肆喝酒了。太監體恤他啊,有心幫他迴護,説,咱約好,等下如何如何説,免得穿了門子。

為何要如此?據歐陽修在《歸田錄》裏記載,那個時候,當官的,不能進酒肆啊,會被御史彈劾啊。因此,太監才想幫魯宗道,免得皇帝問你哪裏去了。不先對好口供,不好説啊。

但《宋史》裏之所以記錄這件事,就是為了要説明魯宗道的誠實。他當時對太監説: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大之罪。説白了,就是寧願被彈劾,也不能騙皇上。前者大不了外放做官嘛,騙了皇上呢?想想都可怕——雖然宋朝似乎無殺文臣之傳統。

真宗就真問了。魯宗道回答説,臣家裏沒啥錢,鍋碗瓢盆都沒幾個拿得出手的。今天老朋友來拜訪,只好帶他們下館子咯。我已換過衣服,路上沒人認識我,不知道有大臣到了酒肆。

真宗對他的坦誠感到十分高興,覺得他可堪大用。

正史裏的故事到此完了。但咱的疑惑沒解啊。前面説了,宋朝的官員,工資比較高。那為何,這魯宗道家裏沒錢呢?而且他説我家沒錢的時候,皇帝為何不感動驚奇呢——發你那麼多工資,都用到哪去了——由此,我們會不會覺得,宋朝官員工資低,其實是假的呢——這魯宗道,比乞丐好不到哪去啊!而且,我們知道,酒肆吃飯,人家是要賺錢的啊,何況,你又微服出去,不知你是老爺,連個折都不會打——這一頓,得花多少錢?平時,朋友來得多不多?若每次都到酒肆吃飯,用被人家賺掉的錢去買點好的餐具,是完全可能的吧——話説,以咱們現代人的經驗。有點錢的招待朋友就下館子,沒錢的,才買點菜回去做呀。

看樣子,這書上很多事,經不起推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