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佤族歷史 佤族的社會經濟是怎樣發展的

傳統文化 閲讀(2.04W)

從唐代以後的記載可以看出,佤族主要從事狩獵、採集、飼養家畜,有的已經是初期的農業經濟。明清以來,佤族的社會經濟又有了較大的發展,當時的佤族社會已從原始的採集、狩獵過渡到以農業為主,並從原始氏族公社過渡到以地緣為基礎的農村公社。然而與其他較先進的氏族比較,社會發展仍較緩慢。他們“居山嶺”,種雜糧,捕獵仍佔重要地位。耕作方法“不用牛耕,惟婦人用攫鋤之”。

佤族歷史 佤族的社會經濟是怎樣發展的

雖有寨落,但“遷徙無常,不留餘粟。”19世紀以來,佤族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這是由於民族間經濟文化關係的加強和商品交換關係的發展引起的。同時,他們原有的社會發展不平衡也更明顯了。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居鎮康、永德、騰衝、昌寧、景東等地的佤族,因受當地主要居民漢族影響較深,已與當地漢族一樣屬於封建地主經濟了。居阿佤山邊緣區的孟連、瀾滄、雙江、耿馬和滄源大部分佤族,因受傣族影響較深和受傣族土司某種程度的統治,基本上屬於封建領主經濟。阿佤山中心地區的西盟及滄源部分佤族,則較多地保持着本民族發展的特點,處於原始社會末期或從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階段。

當時,西盟佤族的社會特點,農業是主要經濟部門,以種旱谷為主。耕作方法處於從“刀耕火種”向“挖犁撒種”的演變過程中。社會組織是原始的農村公社和部落,從經濟關係上看,村社成員之間已發生了貧富和階級分化,並存在着佔總人口約4%的奴隸。

但據階級分化的程度和階級關係卻還沒有最後形成階級社會,奴隸佔有關係也是一種在原始社會母體中孕育的家長奴隸制。新中國成立後,佤族人民獲得了新生。1954年6月成立了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1955年10月成立了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1964年2月成立了滄源佤族自治縣,1965年3月成立了西盟佤族自治縣,保障了他們的民族平等和當家作主的權利。建國40多年來,佤族人民經過開發和建設,各項事業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績。

他們通過治山治水,大力修築水田,改變原始耕作方法,使農業生產迅逑發展,糧食產量大幅度增加。過去完全沒有工業的阿瓦山區,已建立起了水電站、拖拉機站和農具、冶鐵、食品加工等地方工業,交通運輸、商業、文教、衞生事業也有了十分明顯的變化。新中國成立前,阿佤山區的學校極少,僅滄源一縣就有中、國小近200所。佤族人民已有了自己的第一代學生。在阿佤山區各縣都建立了醫院,各鄉也都有了衞生院和醫療組,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身體健康